转载独立评沦

常雄发对“冤民大同盟”声明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12-18 15:11:59

  关于博讯在20091211刊登【郑恩宠反水退盟幕后有哪几方推手】文章(博讯针对此文的澄清说明)。是诽谤(上海律师)郑恩宠、马亚莲(手机13761265924)等人,现在我谈谈自己的几点意见声明。
    
一、常雄发非“冤民大同盟”人员,到目前为止根本没有参加任何会议。在20091121——23日,本人此时也没有去过郑恩宠家,更未有过郑恩宠、马亚莲等人召集我开过策反会议,此事任意无中生有。据我所知;马亚莲和我一样也未参与过冤民大同盟,含冤民大同盟其它任何事项。
    
二、文章多处经有造谣诽谤他人,我常雄发坚决反对利用各种形式诽谤他人之事。我是一个教师,曾经被江苏省太仓县副检察长曹泽兰诬告陷害。19991127至现在十年中三次入狱,被妖魔化描绘成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混蛋常雄发。所以我十分仇恨那些为了自己的虚荣利益,不择手段残害他人的人和事件。
    
三、文章作者以上海维权注名,是对上海市维权事业的污蔑,作者不敢署名,已说明文章的虚假性,证明文章作者才是另有图谋。
    
最后我常雄发只希望所有访民和其他人士,在“法律”范围中不违背诚信、公信、维护每个人权益,“呐喊生存、呼唤民生、追求活者”争取夺回被侵占权益。
    
声明人:

    
常雄发
    2009
1218 [博讯来稿]

(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news.boxun.com/news/gb/pubvp/2009/12/200912181257.shtml)

TAG:

引用 删除 明白人   /   2009-12-18 23:45:33
为什么写的人没有联系方式,而留马亚莲的联系方式,正是可悲可悲,一个一个跳出来又能证明什么呢?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要把人当傻子。傻冒
引用 删除 可悲   /   2009-12-18 15:25:57
2人互相证明问题出来了
引用 删除 越描越黑   /   2009-12-18 15:21:44
作者不敢署名,就能已说明文章的虚假性吗?一个教师在拖了一个星期,写出这样的文章描黑,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越描越黑。严重损害教师的形象,实在可悲。当今是什么世道啊!
经过监狱的就不会说假话吗?
你以为你凭什么能这么了解证明马亚莲呢?
恐怕你就是马亚莲?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显示全部

:loveliness: :handshake :victory: :funk: :time: :kiss: :call: :hug: :lol :'( :Q :L ;P :$ :P :o :@ :D :( :)

日历

« 2010-09-09  
   1234
567891011
12131415161718
19202122232425
2627282930  

我的存档

数据统计

  • 访问量: 644
  • 日志数: 5
  • 建立时间: 2009-12-16
  • 更新时间: 2009-12-19

RSS订阅

Open Tool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