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独立评沦
常雄发对“冤民大同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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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9-12-18 15:11:59
关于博讯在2009年12月11日刊登【郑恩宠反水退盟幕后有哪几方推手】文章(博讯针对此文的澄清说明)。是诽谤(上海律师)郑恩宠、马亚莲(手机13761265924)等人,现在我谈谈自己的几点意见声明。
一、常雄发非“冤民大同盟”人员,到目前为止根本没有参加任何会议。在2009年11月21日——23日,本人此时也没有去过郑恩宠家,更未有过郑恩宠、马亚莲等人召集我开过策反会议,此事任意无中生有。据我所知;马亚莲和我一样也未参与过冤民大同盟,含冤民大同盟其它任何事项。
二、文章多处经有造谣诽谤他人,我常雄发坚决反对利用各种形式诽谤他人之事。我是一个教师,曾经被江苏省太仓县副检察长曹泽兰诬告陷害。1999年11月27日至现在十年中三次入狱,被妖魔化描绘成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混蛋常雄发。所以我十分仇恨那些为了自己的虚荣利益,不择手段残害他人的人和事件。
三、文章作者以上海维权注名,是对上海市维权事业的污蔑,作者不敢署名,已说明文章的虚假性,证明文章作者才是另有图谋。
最后我常雄发只希望所有访民和其他人士,在“法律”范围中不违背诚信、公信、维护每个人权益,“呐喊生存、呼唤民生、追求活者”争取夺回被侵占权益。
声明人:
常雄发
2009年12月18 [博讯来稿](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news.boxun.com/news/gb/pubvp/2009/12/2009121812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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