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 发表于 5 天前

美眾議院通過了《保護法輪功法案》!

本帖最后由 雨夜 于 2024-6-26 12:20 编辑





眾議院通過了《保護法輪功法案》,法案一旦成為法律,意義在於:如果某人參與了系統性地迫害法輪功(明確知情的情況下)、或對活摘器官負有直接或間接的責任,如果其人在美國,會面臨刑期最高20年的刑事訴訟,定罪服刑結束後還會被吊銷簽證,驅逐出美國。

如果其人不在美國,將無法使用美國的金融系統轉帳,也無法從美國的商業機構掙到一分錢。由於美國廣泛的金融和商業影響力,使得法案有廣泛的威懾力。

哪怕其人只是個YouTuber, 也將無法從YouTube掙到一分錢。
鑒於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也是殘害人權的慣犯,對其他群體也負有血債。這條法案相當於給廣大的中國受迫害人群提供了法律工具。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受到過中共相關人員的迫害,您沒有途徑起訴施害者。但您知道其人也迫害過法輪功,可以提供證據,以《保護法輪功法案》為工具,追索其人的刑事責任。

這是法輪功學員以自己25年的巨大承受和付出為全體中國人爭取來的又一「福利」!

眾議院剛剛通過了《保護法輪功法案》(Falun Gong Protection Act),這是第一個美國立法機構通過的制止迫害法輪功、和從法輪功學員身上強制摘取器官的法案。

法案針對以下對象實施制裁:中國官員、軍事領導人、或其他「明確知情的負有責任的人、或同謀;直接或間接參與非自願摘取器官」的人。

上了制裁名單上的人都將無法進入美國,也無法從事在美國的交易,如果他們目前有來美的簽證、簽證將被吊銷。該法案還對違法者處以最高 25 萬美元的民事罰款、以及最高100 萬美元的刑事罰款,以及 最高20 年的監禁(如果其人在美國法律管轄範圍內,罪行被認定)。

只待在參議院通過,總統簽署以後成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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