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uan 发表于 2006-2-14 19:18:15

【据传】QDII管理条例即将公布 出境投资启动

新财资讯:中国证监会于2月13日向部分合规创新类券商及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下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管理试行条例》意见稿。据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俗称QDII,在QDII试行阶段限额为100亿美元,如果遇到QFII额度变化QDII额度将作相应调整。获得QDII资格的机构将可以合法投资海外所有证券市场。本次下发的试行条例为意见稿,收到意见稿的机构将在2个工作日内将反馈表递交中国证监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管理试行条例》将在2月27日正式出台,机构投资者将可于3月1日起向中国证监会递呈QDII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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