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gxi 发表于 2006-9-24 07:37:58

我的鞋子和我

女人的衣柜里永远少一件衣服,漂亮的衣服好像鸦片一样诱惑着女人们不知疲倦,不惜血本的加入血拼的行列。既然有了很多的衣服,理所当然也要有合适的鞋子搭配。所以女人的鞋柜里毫无疑问的永远少一双鞋子。我很少连续两天穿同一件衣服,同样也很少连续两天穿同一双鞋(当然睡衣和家里的拖鞋例外,我不想每天洗睡衣更不想每天刷拖鞋),因此我有很多鞋子。我不是恋物癖也没有收集癖,但它们依然在不断增加几乎撑破我的鞋柜。

  买鞋的欲望来自“视觉”刺激。确切一点说是因为“看见”而产生“欲望”。这是个不变的定理,周而复始,一再发生。事件发生的变数有两个:
在哪里看见?
目前我有多少钱?
这两个变数经过排列组合,会产生下列四种状况:
状况一:在商店看见,口袋里有钱。
状况二:在商店看见,口袋里没钱。
状况三:在杂志上看见,口袋里有钱。
状况四:在杂志上看见,口袋里没钱。
  最理想的情况当然要属“状况一”。我只需要挑选出最中意的那双宝贝,付钱然后提着鞋子走人。干净利落!但是其他三种状况就比较麻烦了,而且愈是排在后面的愈难办。我们先从“状况二”开始说起吧。

  碰到“状况二”的时候,我可以请营业员小姐把你中意的那双鞋子拿来试穿。我一边在镜子前面走来走去,走去走来,一边在脑海里想象家里有哪些衣服是可以搭配的。结果又惊又喜的发现,那双鞋子不仅好穿、好看,还可以搭配自己衣橱中好多套衣服,真是再理想不过了。我不动声色地脱下鞋子,告诉营业员我要再考虑一下,然后离开,回家后乖乖上床睡觉,希望明天自己能忘记那双鞋子。当第二天早上醒来,我满脑子只会有一个念头:那双鞋非买不可。

  在接下来的几周我都不敢逛街。怕不自觉又怀着自欺欺人的想法走去看那双鞋子,告诉自己那双鞋其实根本就没有记忆中的那么美好,再看一眼也许就不会想买了。有时也暗暗抱着希望,希望那双鞋已经被人买走了,那样的话我只需忍一时之痛就好了。但一切全都是骗人的,那双鞋还是在那里,完美无暇,美得如此刺眼,如此让人心痛,好像就是为我的脚订做的。

  碰到状况三和状况四的时候,我会撕下杂志上的彩图给我的朋友,拜托她们逛街或出差的时候帮忙留意。即便如此,很多时候还是一无所获。即使偶尔能找到,我的朋友同样也会觉得不错顺便给自己买一双,我实在不乐意看见别人穿跟自己一样的鞋子,陌生人也就算了,朋友的话会很不爽。当然这样做也有好处,特别是状况四的时候,就是朋友会先把钱付掉,这样可以不必担心没钱,可以耐心等到发薪水的日子再去还债。

  当鞋子的数量不多的时候,我只是将它们放进鞋盒,然后整整齐齐地排放在我的床底下(很幸运我没有脚臭的问题)。每次我要挑选合适的鞋子搭配衣服时,必须撅着屁股很不雅观的一头扎进床底。床底下空间狭小,布满灰尘,没准还会有蟑螂小强路过,每次都让我苦不堪言。

  鞋子的数量突破100大关时,我迫不及待的请来装修的把房间里的厕所改成特大号的衣柜。除了两面墙上做了衣柜,靠窗的一面,做了一排柜子用来放鞋子。为此,我不得不在冬天的晚上忍受寒冷穿过客厅去上厕所。尽管如此,好景还是不长,有了鞋柜购买欲更加难以遏制,鞋子数量急剧上升。最后我不得不把一部分鞋子丢掉,舍不得丢的装进鞋盒十个一摞堆在墙角,只有最常穿的放进鞋柜。

  也许有人会问:你为什么不干脆把鞋子一双一双地并排放在地板上?拜托!你想直接让灰尘和让紫外线侵害这些宝贝们?理想的存放鞋子的地方,必须要符合下列条件:鞋子不会受到光线的直接照射,不会受到灰尘的侵袭,不会受到挤压,并且拿取方便。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欣赏到。因为很多鞋子买回来并不一定是为了穿,只是为了拥有罢了;或是为了在想“欣赏”的时候就可以拿来试试、穿穿,过过隐。

  要保护鞋子,就得经常给鞋子上点鞋油。有色鞋油千万不能乱用,因为它们不仅会退色,有时还会把鞋子的颜色改变掉,真是糟糕透顶。尤其是深蓝色的鞋子要特别注意,因为漂亮的深蓝色本来已经很少有了,切记一定要小心保护。所以无色鞋油理所当然变成我保养鞋子的唯一选择。使用中受损的鞋子要立刻拿去修理,当问题还很小的时候修复总比较容易,一旦损坏达到一定程度,就不得不将它们丢进垃圾箱。去问问年纪大一点的大婶,她们总是知道哪里的修鞋匠最好。除此之外要记住,一双皮鞋最好不要连续穿两天,因为皮鞋需要时间“修养恢复”。这也是那些大婶级人物告诉我的。

  穿着最舒服的是运动鞋,最漂亮的永远都是高跟鞋。我不排斥高跟鞋(买了很多),但还是坚持认为自己比较适合穿平跟鞋。宁可看着对方的眼睛,也不要老盯着对方的脑袋壳。我太高,穿上高跟鞋我对男人仅存的一点尊敬恐怕也要荡然无存了。另外,我是那种穿着任何鞋子都会走得飞快的人,这样就很容易扭了脚,不小心摔傻了怎么办。总是摔倒的话,当然也就完全没有穿高跟鞋走路时的“摇曳生姿”了,别人看到的都是我的狼狈相。

  当然真要达到“摇曳生姿”也不是没辙。根据善于观察的我对数名步态优雅的女人的跟踪观察得出的结论是:穿高跟鞋走路就跟穿平底鞋走路一样,要脚跟先着地,千万不能整只脚板同时着地。按照这种走法,通常鞋跟一直穿到十五公分高不成问题,如果在这之前没摔死的话。这样走路要特别小心路面,不要走坑洼不平的路,还要小心香蕉皮、狗屎、小石子之类的障碍物。

  穿高跟鞋脚会痛,特别是穿着它跑路。当你穿着高跟鞋一整天,晚上回家一定会觉得脚好痛,人也很累,所以高跟鞋绝对是一种折磨人的好东西。为此,我出门总是背着背包,随身带着一双“后备鞋”,以备不时之需。这样不论是参加应酬,还是挤公交车,都不会因为穿不对鞋而伤脑筋。但有时候会有那么几天,凡事都不对劲,不管穿哪一双鞋,心情都好不起来。这时候只有一个办法可行,那就是再去买双新的,管它是什么颜色,管它是什么款式,都好。

  我不是为鞋活着,但是我依然不断的穿着各种鞋子践踏自家客厅的地板,不断虐待自己的脚,同时加害自己的钱包,唯有鞋店老板心花怒放。不过,真正觉得快乐的还是我自己。鞋子永远都少一双,鞋柜永远小了点。再多的瘀伤、再大的水泡,也浇不灭我对鞋子的热衷。实在忍受不住,大不了光着脚走,鞋子拎在手上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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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dswan 发表于 2006-9-28 21:40:43

鞋子还是不宜太多.其实光脚走路最舒服. 当然得在合适的地方, 最好是在草地上, 或自家的木地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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