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第二次被捕的秘密
吴越编者按:毛泽东曾经被国民党逮捕,在押赴刑场的路上,毛泽东用银元贿赂解差,买回一条命来的故事,早已经被多数人所熟知。但是毛泽东在五次反围剿之后,曾经被围剿部队的军长樊崧甫的手下所捕,却不是人人皆知的事情。
陈鸿年和吴越合著的80万字长篇历史小说《九死还魂草》,写的是一个小商人从1941年到2001年六十年在大陆的三起三落、生死浮沉,记录的是大陆底层社会的一个侧面。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此稿在大陆无法出版,只能在网络上流传。
此稿的主角阿庆,是浙江省缙云县人,和樊崧甫是同乡。五十年代初期,他因为自己的朋友、前上海市黄浦区区长陈佑华被捕的事情,找樊崧甫出面营救,无意中得知了这一田达的秘密……
一、为陈公的事去找樊公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下旬的一个星期天,陈佑华(解放前上海市黄浦区区长)打电话来,约我到他家吃晚饭。我早早地就去了,为的是可以跟他多说一会儿话。
陈太太和大阿姐都不在家。问起来,才知道一个去了南京,一个去了金华,任务则是一样的:卖房子。陈老在南京有三处房产,在金华有一处房产。问他为什么急于出售,陈老长叹了一口气儿,心情沉重地说:“从迹象上判断,我的处境不怎么美妙呢!共产党口头上说的是要搞统一战线,实际上是缓兵之计,最终还是要把我们这些历史上反对过他们的老家伙赶尽杀绝呀!我们上海房地产部门,一共八个民革成员,已经有六个不知道下落了,现在只剩下我和樊公(樊崧甫,字哲山,国民党军长,上将军衔)两个。哲山还是老脾气,一身傲骨,宁折不弯,什么都不在乎,近来连班都不上了,也不知道在家里干些什么。他杀人如麻,我杀人也不少哇!可是回顾自己一生,‘滥杀无辜’的事情,好像还没有过。当年国民党执政,共产党是要造反的‘匪’,按照当时的法律,必然是‘杀无赦’的。我们执行命令的人,充其量不过是个职业犯,这和国共两军在战场上厮杀拼命是一个道理,无非各为其主而已;如今共产党执政,国民党成了‘匪’,我们这些国民党的军政人员,就成了‘反革命’,按照共产党的政策,既可以‘杀无赦’,也可以作为‘统战对象’养起来。怎么处理,人嘴两片皮,怎么说都有理,这就是‘辩证法’。当年李济深、黄绍竑再三劝我留在大陆,跟他们一起组织民革,跟共产党搞统一战线,为祖国、为人民做点儿好事。当时想想,他们的话很有道理,自己一生作恶多端,罪孽深重,晚年醒悟过来,能保持晚节,也不算迟,所以拒绝了二陈(指陈立夫、陈果夫)的频频召唤,没去台湾。现在看起来,似乎想得过于天真了些,把共产党的胸怀也看得过于宽阔了一些。别说是我这样的人了,就是李济深、黄绍竑他们,也是有职无权,不过是个摆设,弄得不好,就是泥菩萨过河,自身尚且难保,谈何保护我们这些小兄弟?何况他们远在北京,就是有力量保护,也是鞭长莫及。历史是无法改变的,我在劫难逃,也不幻想共产党能够对我慈悲。我们军校出身的人,视死如归,倒还做得到,什么时候拉出去杀头,眉头皱一下的都不是好汉。不过这不等于我们这些人没有七情六欲,没有儿女之爱。我的几个孩子还都太小,也不怎么懂事。我打发她们去处理房产,就是想在我入狱以前,把房子变成金子,存进孩子们的户头里,也好让她们继续求学,不至于流落街头。一旦被捕,如果把我的房产都定为敌产加以没收,就晚了一步了。今天把你请来,就是想借重你,万一我出事儿了,给我办理一下善后事宜:赶紧给我太太打一个加急电报,叫她尽快把房产处理掉,不要计较房价的高低。我已经是个年逾花甲的老人,死不足惜,只要孩子们都能长大成人,都有谋生的技能,不再参与党政之争,我也就死而无憾了……”
我嗯嗯地应着,心里在想:我虽然没有参加党政之争,命运还不是一样?彼此都是前途未卜、朝不保夕的人,还不知道谁先进监狱呢!不过这时候跟他说这个,徒增烦恼;说几句不着边际的空话安慰他,与事无补,所以干脆什么也不说,只请他放心,只要我在,他家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一定尽我力量帮他妥善处理。
草草吃过晚饭,就告辞匆匆回到家里。心情不好,一连几天没有出门。星期四晚上九点多钟,大小姐打电话来说:爸爸一早去上班,直到现在没有回来。我心里咯噔一下:莫非那不愉快的事情果然来了?我叫她不要着急,我马上过去。放下话筒,跟家里交待了几句,就跑下楼去,喊了一辆三轮车,直奔茂名南路。
我到陈家,已经过了晚十点,陈老还是没有消息。三个孩子加上一个小大姐儿桂英围着圆桌坐了半圈儿,八只眼睛睁得老大地盯着我,要我拿主意。我先打个电话到陈老的单位地政局去问,传达室的人说:他值的是夜班,白天的事情,他不知道。我估计陈老准是出事儿了。共产党抓人,有公开的,有秘密的:公开抓人,警车呼啸,警察出动,手枪、手铐一起亮出,弄得四邻八舍人人皆知;秘密逮捕,只说请你到党委办公室或人事处有点儿事儿,一去就不回头了。我估计陈老已经秘密被捕,就按照他事先的吩咐,以大小姐的名义草拟了一张电文,给她们看过,准备自己立即到电报局去发,叫她们不要着急,今天太晚了,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只好先休息,明天一早让大小姐到地政局去找党委问清情况,再作处置。几个孩子都是没经历过大事的,除了会抹眼泪,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听我的。
第二天一早,我就赶到陈家,打发大小姐到地政局去,二小姐非一起去不可,只好让她也跟着。我和桂英、少爷坐在家里听消息。十点钟左右,两位小姐回来了,进门就哭,说是见到了党委书记,证实陈老是下午四点被叫到市府人事局去谈话的,到那里就宣布逮捕,如今关押在什么地方,他们也不知道,估计可能在车站路监狱里。党委书记还说:这事情事先他也不知道,还是今天早上上班才接到通知的,正想到家里来做思想工作,两位小姐就到了。
我知道,上海有三座监狱:车站路监狱专门关押比较严重的反革命分子,思南路监狱关押一般刑事犯,提篮桥监狱则关押比较轻的反革命和比较重的刑事犯。陈老既然被关在车站路监狱,可见问题是严重的。这座监狱不许家属探视,但可以送东西。我让桂英收拾出陈老的换洗衣服和毛巾、肥皂、牙膏、牙刷之类,包成一包儿,叫大小姐送去。二小姐依旧跟着。直到十二点钟过后,两位小姐回来,说是东西送到车站路监狱大门口,传达室翻了名单,检查了东西,就收下了。──这叫投石问路,至少知道陈老关押的地方了。
一直到星期六下午,陈太太才回上海。我问她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她说:“三处房屋,都有了买主,只是价钱和条件怎么也说不拢。因为先生有话在先,第一,无论如何要把房子卖出去,第二,最好要条子。如今银行里条子有牌价,可是只进不出,买主一听要条子,价钱压了一半儿还多。我正犹豫,接到电报,只好拿人参当萝卜干儿卖,贱价处理了,这才回来。”我问她陈老的事情怎么办,她就说:“先生的意思,是把房子卖了留给孩子们读书,他自己豁出去了。我想孩子们都不会这样没良心,要钱不要爸爸。哪怕砸锅卖铁,倾家荡产,也要把先生赎出来。只是我和共产党官场没有来往,这事儿还要你出面替我去办。”
我苦笑一声:“共产党不比国民党,凡是牵扯到政治问题的案子,花钱是赎不出来的。唯一办法,就是请求民革组织出面,以统战对象为理由,争取宽大处理。陈老是李济深和黄绍竑动员他留在大陆的,如今共产党要拿他当反革命,民革总不能袖手旁观吧?明天一早我就去找樊崧甫,通过他才能跟北京联系上。另外,吴山(字一峰,樊崧甫的同乡,曾任樊的军法处处长,解放后兼任樊的私人秘书)先生通过民革市委的推荐,现在在上海市第一法律顾问处当律师,还是上海市政协政法研究小组成员之一。小组一共九个人,只有他一个不是党员,可见政府对他还是比较重视的。明天是星期日,我也去看看他。如今他也是司法界人士,这方面的政策、消息,总比咱们知道得多一些。”
事情也只能商量到这里为止。
星期日一早,我先到川公路去看吴先生,但还是晚了一步,他已经到樊崧甫家里去了。据师母说,他近来天天下班就到樊家去,都要到很晚才回来。星期日整天都在樊家,说是有十分重要的事情要商量。
我心里纳闷儿:陈老也说,樊崧甫已经好久不上班了,结合吴师母刚才说的,难道樊崧甫也要出问题了不成?要是连他也难幸免,陈老的这场劫难,恐怕再也躲不过去了。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急急忙忙赶到樊公馆。樊夫人出来开门,看见是我,一面说我好久没来了,一面又面有难色地对我说:“哲山近来有十分重要的事情要办,任何客人都不见。”我反问她:“那么吴山先生怎么天天来呢?”她苦笑一声说:“吴先生是来帮哲山办事儿的呀!”我告诉她:“我有十分重要的事情,一定要打搅一下樊先生。陈佑华陈先生前天被捕了。”樊夫人也吃了一惊:“那你等一下,我去给你问一声。”
我只好站在楼下等,心里有些反感:樊、陈两家关系不比一般,发生了这样重大的事情,难道还要通报么?”
正想着,樊夫人在楼上招呼我。我急忙登楼,只见樊、吴两位隔着写字台一人端坐一边儿,桌子上摊满了写得密密麻麻的稿纸。见我进门,同时问我陈老的事情。我详细说了。樊崧甫连连叹气,说近来形势确实非常紧张,不过他一定要把情况反映到民革上海市委,同时写信给李济深和黄绍竑。陈佑华的历史,和他樊崧甫一样,是尽人皆知的,无所谓隐瞒,既然已经列为统战对象,就不应该算老账。怕就怕他还有秘密身份没有说清楚,或者解放以后还有新的反革命活动,那可是谁也没有力量保他了。我说:“据我所知,他的历史问题是已经写过材料交待清楚了的,是不是还有秘密身份没有交待,这个我可说不清楚;至于解放以后是不是还有反革命活动,我估计不会。因为从他的言谈话语中可以听出,他已经对党政之争十分厌倦甚至反感,一点儿兴趣也没有了。要说跟国民党的联系,倒是确实有过,那就是陈立夫、陈果夫曾经派人到上海来跟他接头,要他到台湾去。他听李济深和黄绍竑的话,留了下来组织民革,连面都没去见。应该说,他这样做是对的……”
我的话还没说完,吴先生摇了摇头,把话接了过去说:“你认为他这样做是对的,按共产党的说法,这就是大错而特错了:他明知道特务混进大陆来了,怎么不向组织上反映,一网打尽呢?”
我说:“两方面都是朋友,即便分手,总也不能干卖友求荣的事儿吧?”
吴先生说:“这可就是立场问题,也就是新的罪行了。按照统战政策,既往可以不咎,但绝不许有新的活动,一旦发现,两罪俱罚,加重处理。”
樊崧甫说:“这就是刚才我说的,如果有什么新的罪,那就是国家副主席说情,也没有用了。当然事情不一定就是这样。也许这事儿他已经向组织交待过了,也许这事儿至今组织上还不知道。总之,是要先弄清他的问题在什么地方,然后才可以考虑怎么营救他。”
吴先生说:“按照陈佑华的历史罪恶,处理起来,伸缩性很大,多则判二十年、无期,中则十五年、十年,轻则五年,轻重的关键,在于解放后的表现,特别是被捕后的坦白程度。从政策上说,凡是判处十五年以上的反革命罪,要没收财产,如果只判五年徒刑,财产可以不没收。事到如今,只能尽量争取从轻处理,争取不没收财产,就算万幸了。”
我一听,最轻也要判处五年徒刑,心里凉了半截儿。陈老已经年过花甲,享福惯了,五年牢狱生活,他能不能平安度过,恐怕都很难说。但事情也暂时只能商量到这里为止。
谈完了陈老的事情,我忽然想起吴师母和樊夫人说的话来,就问樊崧甫有什么十万火急的大事,既不去上班,也不会见任何客人。樊崧甫还没回答,吴先生却一本正经地说:“这事儿与你不相干。你自己的事儿加上陈家的事情,就够你忙一阵子的了,跟你没关系的事情,你还是别操那么多心的好。”
我碰了一鼻子灰,白了吴先生一眼,有点儿不高兴。樊崧甫觉察到了,笑了笑说:“你别怪一峰说话不客气,实在是这事情非比一般,保密程度,已经超过了国家一级……”
“那么是世界级绝密啰?”我横插一句。
“不妨可以这么说吧!”他点了点头。“即便不是世界级绝密,至少也是国家级保密事件。我估计,这件事情,至少三十年之内,是不会公开的。”他沉默了半晌,突然问:“你听说过毛泽东被捕的事情么?”
我笑了起来:“毛泽东一九二七年曾经被捕,被判了死刑,就在押赴刑场的半路上,他用事先准备好的大洋贿赂了行刑刽子手,买回来一条性命。这件事情,即便不是人人皆知,至少已经不属于保密的范畴,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
他神色严肃地表白:“我说的是他当了中华苏维埃主席以后的事情;也就是蒋介石围剿江西苏区以后。”
我一愣:“五次围剿以后,中央红军就开始了两万五千里长征,特别是遵义会议以后,他成了中共红军的总头目,怎么可能被捕?被谁逮捕了?”
吴先生急忙用眼色阻止,樊崧甫分明看见,却管自说下去:“当然是我啰,要不然,我们两个何至于天天为这事儿绞脑汁儿伤脑筋?”回过头去,又对吴山先生说:
“我是故意说给他知道的。咱们两个,第一是都老了,第二是都有可能为这件事儿卷进去,有一个第三者知道,不见得是坏事儿。我对阿庆还是信得过的。万一咱们俩为这事儿掉了脑袋,至少也还有一个人知道是死在谁的手上嘛。”
我睁大了眼睛:“有这么严重?”
他慢慢地说:“这种事儿,说严重就严重,说不严重就不严重。你害怕了?”
我连忙说:“我才不怕哩!一个人一生只能死一回,我不是已经死过一回了么?”
“那我就临死再拉一个垫背的吧。简单地说,就是半个月以前,一辆汽车在我家门口停下,进来两个高级军官,拿着中央军委的介绍信,没有通过任何部门,直接来找我,开口就问我当年在江西围剿中央苏区,是不是逮捕过毛泽东。一句话把我闷在那里,半天说不出话来。这事儿,我以为世界上只有我和毛泽东两个人知道,是我们俩人之间的绝对秘密,没想到突然有人来问起我这件事情,既然我没说过,可见毛泽东已经把这件事情说出来了。那么,他的目的是什么,今天来找我,又是为了什么?是要找我算这一笔老账?还是要我给他证明这一段历史?我琢磨了很长时间,最后狠了狠心,点头说是有这么回事儿。他们两个也不多说,只叫我把这一段往事如实写出来,他们过一个月再来取。我把一峰找来商量对策,他的意见是:既然毛泽东自己把这件事情说出来了,我这里就没有必要再给他保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对策只有一条,那就是一切照实写,绝不杜撰。写出来了,这是一段历史。他要杀人灭口,也只好听他的高兴了。难的是:事隔二十多年,具体细节,要仔细回忆,怎样措辞,要慎重斟酌。这半个多月来,我是闭门谢客,天天在家里冥思苦想,想一点儿,写一点儿,一峰是天天来给我整理,字斟句酌,比他从前当大法官写判决书不知难多少。你不见我们两个,眼睛都眍了进去,人都瘦了一圈儿了么?”
我仔细看看,他们两个,果然面容都消瘦了许多。
接着,他就把当年怎么逮住了毛泽东,毛泽东又怎么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樊崧甫,最终拿他当老百姓发给路费放了的故事简要地说了一遍。看起来,樊崧甫比宋希濂聪明。宋希濂逮住了瞿秋白,打电报通知了蒋介石,结果失去了主动权,蒋介石下令枪决,宋希濂只得照办。樊崧甫和蒋介石面和心不和,办事留一手,像逮住了毛泽东这样的大事,也秘不上报,而且卖了个人情,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难怪上海一解放,陈毅市长就指名召见他,像他这样血债累累的人,也给安排了工作,而且有许多兼职还是身份很显赫的。要是他当年也和宋希濂一样,一逮住了毛泽东,就喜不自胜,赶紧打电报通知蒋介石,那整个政治局面就会发生根本的变化:毛泽东永远也到不了陕北,中国革命的胜利也可能要推迟若干年,上海解放之后,樊崧甫也就别想再活了。
最后,他问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问我是福还是祸。我考虑了半天,结论是福。因为逮捕毛泽东,是樊崧甫的手下,释放毛泽东,却是樊崧甫本人,评论起来,这是对共产党有功,而不是有罪。事实上解放以后毛泽东也是报恩,而不是治罪。如果毛泽东要杀人灭口,上海一解放,根据樊崧甫三次围剿苏区、杀人如麻这一条,早就可以把他枪毙了,何必要等到四五年以后?
我的看法得到吴先生的赞同。但是樊崧甫却说:“尽管毛泽东这个人江湖气很重,当年我们俩也有过君子协定,不过搞政治的人最善变,从来不讲‘信义’二字的,何况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就拿上海市房地产部门来说,所安置的八个统战对象,当时不是全宣布‘既往不咎’么?现在怎么逮走了七个只剩下我一个?怎见得不会连锅端?如果毛泽东要恩将仇报,借此为由杀了我,也只得由他。我实际上已经是俎上肉、阶下囚了,还能有什么办法?”
“所以你今天要把这一特级绝密事件告诉我,意思是万一你们被杀,也好有个人知道是为什么被杀的,是么?”
他点点头:“但愿这是我的过虑。如果我安然无事,你可要绝对保密呀。”
“多少年?”
“他们说,三十之内,不许提起。我已经六十多岁,也许他们算定我活不到九十多岁吧。”
“好,那么咱们也一言为定,三十年之内,我绝不向任何人提起,三十年之后,要说的话,就向全世界公开,好么?”
樊公也笑了起来:“但愿你能活到三十年以后吧!”
节自陈鸿年、吴越著长篇纪实回忆录《九死还魂草》
天大的绝密案件:毛泽东曾被捕
编者按:本网站昨天刊出的《关于毛泽东二次被捕的秘密》,是浙江缙云人阿庆从樊崧甫将军那里听来的。作为旁证,这里再引用吴越先生纪念他父亲的文章中所提到的关于毛泽东第二次被捕的过程。
吴越先生的父亲吴山,也是浙江省缙云县人。五十年代是上海市司法局第一法律顾问处民事组组长,当时兼任樊崧甫的私人秘书。
1949年5月浙江解放,军管会不承认律师这一职业,我父亲只好从杭州回到金华,租了两间民房暂时闲住。
当时我父亲已经五十四岁,但由于他早年就参加过旧民主主义革命,思想还算开通,是个接受新事物极快的人。他本来最佩服孙中山,一部《三民主义》背得滚瓜烂熟;解放后买了许多单本的毛泽东著作认真地看,很快就对毛泽东佩服得五体投地,对新民主主义革命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当时二野军大三分校正在金华招生,他一方面鼓励我和二姐夫一起去投考军大,进军大西南,一方面他自己通过当年与谭震的老关系,进了由谭震当校长的浙江省干部学校学习,毕业后被分配到温州筹建温州市法院,仅仅因为是供给制,无法带我母亲同行而没去报到。不久就到上海定居,经同乡人樊崧甫的介绍,参加了上海市政协政法研究小组活动。政法研究小组一共九个人,任务是讨论研究国家将要发布的法律和条例。
在这里,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樊崧甫这个人,并介绍一桩至今鲜为人知的有关毛泽东被捕的公案。
樊崧甫是国民党高级将领之一,也是我父亲青年时期的好朋友。他号称“长胜将军”,因他指挥作战时总是骑着一匹白马,因此也称“白马将军”。1933年蒋介石发动对闽赣苏区的第五次“围剿”,他是主力部队的军长。1934年苏区反“围剿”失败,全军撤退,开始了“两万五千里长征”,他又奉命追剿堵截。就在这一时期,毛泽东不慎被捕,被押解到樊崧甫的面前。毛泽东当然否认自己的身份,但他是苏维埃政府主席,樊崧甫手上有他的资料和照片,形象鲜明,仅凭他一句话,是无论如何也否认不了的。不过樊崧甫这个人第一比宋希濂聪明,宋希濂抓到瞿秋白以后,立刻喜孜孜地打电报通知了蒋介石,以致后来宋希濂和瞿秋白的关系相处得很好了,想给瞿秋白开脱些许都不可能,蒋介石下令处决,他不得不遵命执行,只能在行刑之前给一些感情上的“优待”。樊崧甫抓到毛泽东以后,甚至在明确了毛泽东的真正身份以后,根本就没跟蒋介石提起过一个字,因此得到了处理毛泽东的“绝对自由”。第二,樊崧甫虽然是“国军”的军长,但他是“洪帮”中人,对“党争”的认识和兴趣都不是很强,而对传统的“义气”和“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却十分相信。因此,毛泽东能够运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投其所好,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以及“彼此各留一条后路”打动他,让樊崧甫悄悄儿地把他放了。
这件事情,当然是绝对秘密的,除了樊崧甫和毛泽东本人之外,不可能有第三个人知道。
正因为樊崧甫与毛泽东之间有过这样一笔默契的“交易”,1949年5月上海战役之前,蒋介石电令樊崧甫去台湾,樊崧甫居然借故没有遵令,为此蒋介石下令逮捕樊崧甫,关进了提篮桥监狱,直到上海解放,才被放了出来;而上海解放之后,对他这个当年围剿过苏区的战犯,陈毅市长不但没有把他抓起来,而是派专人先去保护他的住宅,后来专门把他请到市政府去谈话,接着请他出任上海市政协委员、虹口区政协主委,还给他分配了许许多多社会工作,诸如抗美援朝委员会委员、爱国卫生委员会委员等等,在1951年的镇反大逮捕中,他也得到了特殊的保护。所有这些,同乡人都无法理解,为什么共产党偏偏对他这个“血债累累”的战犯网开一面。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心里明白:毛泽东是个讲信义的人,当年那桩“彼此各留一条后路”的交易,如今得利了。
1956年元旦,我回上海去探亲。当时我已经离开部队,在国务院直属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工作,还没有结婚。我一到家,发现本来相当胖大的父亲,竟然瘦了许多,满脸胡茬儿,额头上出现了皱纹,而且天天晚上总要到十点钟之后才回来,几乎没工夫跟我这个难得回家的儿子多说几句话。当时父亲已经被上海市司法局吸收为刚建立不久的上海市第一法律顾问处民事组的组长,是新中国第一批律师,工作忙固然是原因之一,但总还不至于忙成这样吧?1953年我曾经参与上海市法院的建院工作,并担任处理积案办公室秘书,当时的积案真是堆积如山,连星期假日也经常要下里弄发动群众调解案件,但也还没有忙到天天夜里加班的程度。
直到我的半个月假期即将到期,母亲方才隐隐约约地透露:我父亲天天晚上很晚回家,不是在法律顾问处加班,而是在樊崧甫家里帮他写一份十分重要的材料。具体什么内容,我母亲不知道,但是听我父亲说起过,如果材料写得不对头,不但樊崧甫的脑袋保不住,只怕我爸爸的性命也要搭进去。难怪他们俩这一个多月来,体重全都降了十几斤!
我一听这话,心里不禁犯疑起来。樊崧甫的历史和身份是公开的,人人都知道他当过国军军长,多数人都知道他前后参加过三次“围剿”。既然大张旗鼓的镇反运动都保护他过关了,是什么案件,竟使他陷入了新的困境,连累得我父亲也因此吃挂落?
尽管母亲再三嘱咐我千万不要向父亲提起这件事情,但我还是忍不住,终于在一天夜里,父亲稍早回家,我看他情绪也不是十分沮丧的时候,向他提出了这个问题。
我父亲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地说:他也为是不是应该告诉我这件天大的绝密案件而苦恼过,经与樊崧甫再三商讨,最后认为他们俩年纪都大了,是不是能够平安地闯过这一关,还两说着,因此觉得有必要让一个局外人知道这件事情,即便一旦他们两人因为这件案子而死于非命,也好有个知情人能把这件事情的真相流传下去。尽管他也知道这样做很可能会把我也牵连在里面,甚至因此而一辈子不得安生,但是也顾不得了。
事情的起因是:1955年年底的某一天,突然有两个扛着少将肩章的军官,开着车子来拜访樊崧甫,递过来的介绍信,是中央军委的。见面稍微客气几句,立刻切入主题:“据说二十年前你曾经逮捕过毛主席,现在请你把这件事情的经过回忆一下,详细地写成材料,两个月以后我们来取。这件事情是绝密的,对任何人都不要说起。如果走漏了消息,一切后果由你自己担待。”说着,把介绍信收了回去,就走了,也没有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樊崧甫急得灵魂出窍,尽管人家再三交代这是绝密的事情,但事情太大,他自己一个人难于决断,不得不把我父亲请去商量对策。
按照樊崧甫的看法,他与毛泽东之间的这桩买卖,是两人的默契,毛泽东不可能告诉任何人,包括执行优待政策的陈毅在内,都可能不知道之所以要特别优待樊崧甫的真正原因。这两个少将的出现,说明毛泽东要向他樊崧甫下手了。因此,这是一件凶多吉少的事情,不管他把毛泽东写得怎么好,终究难免一死。我父亲听说是这样一件事情,当时也大吃一惊。他反复思考以后,觉得事情也许不像樊崧甫所想象的那么严重。因为这件事情简直就是中国近代史的一个转折点:如果樊崧甫当年也与宋希濂一样,把抓到毛泽东的消息上报蒋介石,中国的历史可就真的要改写了。尽管樊崧甫参加过三次“围剿”,的确杀人如麻,但若从中国的革命史上分析,却又是个立有大功的人,不是罪人。如果毛泽东要想从历史上抹掉这件事情,上海一解放,就可以授意陈毅把樊崧甫抓起来,或公开枪毙,或秘密处决,都是很容易的事情。既然解放初期没那样做,说明毛泽东还是“以义气为重”的,是要给樊崧甫以报答,而不是恩将仇报。樊崧甫则说:彼一时也,此一时也。解放初期,共产党要团结各民主党派和各方面人士,不得不做个样子给大家看看,如今国家的政权已经巩固,就可能会翻脸不认人了。他拿当时正在进行的反胡风集团为例,解放初期也是拿胡风当朋友的,曾几何时,不是就拿胡风当反革命办理了吗?
两人经过反复磋商,最后樊崧甫还是接受了我父亲的建议:不管他毛泽东是不是会出尔反尔,也不管这件事情给樊崧甫带来的是祸是福,既然是中央军委出面来了解,说明毛泽东已经在党内或某些人之间公开了这个秘密。因此对樊崧甫来说,对策只有一条,那就是一切都如实写出,绝不编造一个字。因为只有如实,才能与毛泽东所说的对得上号,不然就会牛蹄子两掰着,永远无法核实了。退一步说,即便毛泽东没有如实说出,那么我们交给中央军委的,也是一份真实的史料,至少我们不会愧对历史。
材料的难写之处,在于事隔二十多年,樊崧甫又是个有名的“酒糊涂”,当天的事情,一喝酒就会忘得精光,何况是二十年前的往事?当时下手抓捕毛泽东的人,早已经不知去向;他们俩当时的谈话,大概意思虽然还记得,具体的来言去语,现在也想不起来了。因此这一个多月来,他们天天晚上碰头,写出初稿以后,那真是字斟句酌,反复回忆,反复修改,烦恼、恐惧加上辛苦,使得两人都掉了十几斤肉,头发也白了许多,一向嗜酒如命的樊崧甫,一个多月来居然点酒不进,都快愁死了。
我的看法,和我父亲差不多。作为一个党员,特别是像毛泽东这样的人,绝不会因为自己曾经被捕就把这段历史隐瞒起来。既然他作为历史问题向组织上说出来了,作为组织,就必须进行核实。这是例行手续,没什么可奇怪的。至于对外不公开,那是因为考虑到毛泽东的声誉,特殊人物特殊处理嘛。
果不其然,我回到北京以后,过了两个多月,爸爸来信说:材料交上去两个月以后,那两个少将第三次来找樊崧甫,说是所写材料经毛主席本人看过,认为基本如实,而且引起了毛主席的联想,又补充了一些具体的细节,如今这一段历史更加翔实了。为了感谢樊崧甫的证明,他们拿出两千元人民币,作为稿酬。一场虚惊,就这样画了个完满的句号。那两人临走的时候,说他们是南京军事学院战史研究室的,并再三叮嘱:至少在三十年之内,这件事情不许扩散。——在他们想来,三十年之后,樊崧甫早已经故去,却没有想到我父亲为了多一个见证人,会把事情的始末告诉了我。如今又三十年过去,保密的期限已满,这桩“天大的秘密”,也该可以
“解密”了吧!
——节录吴越著《我的爸爸是冤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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