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瑞青 发表于 2010-12-17 19:36:45

海口四中校领导敲诈台商陈丰积

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号予以公布。
然而,就在这一年,有位台商受到了海口市第四中学校长们的敲诈。
海南很多重点中学都能得到企业赞助,由于海口市第四中学是薄弱学校,在社会上口碑极差,没有任何企业赞助该校。
1994年,台商陈丰积忽然给四中捐了一笔款子。听到这一消息,老师们深感意外,又非常高兴,大家纷纷议论,认为这钱可要花在最需要花的地方。
谁也没有想到,拿到捐款,校领导一不添置教学设备,二不购买图书资料,而是给7名班子成员每人家里安装了一部电话,每月话费还由学校全额报销。这是明目张胆的贪污行为。此事引起了全校老师的公愤!
1995年2月20日,政协海南省委办公厅《民意反映》刊登了我的举报信,其中提到了校领导贪污慈善捐款一事。因为政协主席姚文绪作了明确批示,海口市教育局装模作样地进行了调查。
1995年6月26日,中共海口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贾瑞青老师反映四中领导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称:“贾反映学校领导安装电话问题是比较符合事实的,经我们调查结果,就安装电话问题建议四中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有关文件精神妥善处理!”
该报告说:台商永丰公司老板“打算与四中经营学校路边地(建商场),并要求学校为他安装一台电话机。当时负责这项工作的林壮雄副校长答应了他,同时也向台商老板提出赞助一万元人民币为学校领导安装一部电话,台商老板一口答应赞助一万一千元。台商在向学校赞助后,由于学校同白龙乡发生土地纠纷,同四中合作经营路边地的计划也告吹了,台商也没有要求学校退还赞助款。”学校就拿这笔钱,又“从学校财政中拨出18100元人民币,为七位领导安装了电话,并决定两位校长的电话费每人每月报销50元人民币”。此事请示过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吴开春。吴开春说:“学校有钱就安装,没钱就不要安装。”
土地是农民的土地,建校以来学校用地一直没有红线图,同白龙乡的土地纠纷从来没有妥善解决,周边农民经常来校抗议学校非法侵占农民土地,这些情况全校老师都知道。
在土地没有落实,项目没有报建,商场工程八字没见一撇的情况下,四中校长居然敢开口向台商老板索要好处费!
而且,最为奇怪的是,合作还没有开始,房子还没有盖,台商老板居然首先要求学校为他安装一台电话机!谁相信呢?中共海口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编造的谎言也太离奇了点吧?
还有,林壮雄“提出赞助”一万元人民币为学校领导安装一部电话,台商老板竟然一口答应赞助一万一千元。他为什么要多给一千元呢?
一部电话即向台商索要一万一千元,什么电话这么贵?这里面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这件事情疑点重重。
按理说,事情没办成,好处费就应该退还给台商。可林壮雄等人知道,煮熟的鸭子只能烂在自家的锅里,台湾人远道而来,没有靠山,没有背景,他们有的是钱,不宰白不宰,尽管事情没办成,好处费也绝不退还!所以,几个人一碰头一商量,竟然又从学校财政中拨出18100元人民币,加上台商“赞助”的11000元人民币,为7位领导安装了电话!这是明显的违法乱纪行为,仅仅因为海口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吴开春口头上表示支持,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我不理解吴开春所说的“学校有钱就安装,没钱就不要安装”是什么意思。花公款给私人安装电话肯定是错误的,给私人安装电话的钱,有一部分又是勒索外商得来的,来路并不正当。
要知道,那段时间,学校领导一方面不停地从想要合作的商人那里捞取好处费,一方面不停地发动学生以“爱我四中”的名义捐款,一元两元榨取学生的早餐钱(所有的捐款全都不知去向)。
笔者注意到,台商陈丰积因在海南投资屡受欺骗,损失惨重,曾向台湾媒体大倒苦水,海南省台资企业协会的台商会员们对他的遭遇深表同情。
学校被海口市教育局描述为“圣洁之地”,笔者最不能容忍的,是校园里的贪腐行为。林壮雄等人的贪腐行为不仅损害了海口四中的名声,也损害了海南的投资环境,令外商对海南丧失信心。海口四中校领导如此恶行,实难饶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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