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瑞青 发表于 2010-12-17 19:54:51

证据确凿,无犯罪事实存在?


由于中共海口市委统战部、海口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捏造事实,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报复陷害公民贾瑞青,当事人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04年3月18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2004)美刑初字第1号《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自诉人贾瑞青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未能证明被告人曾惠英、吴清桂、王若娴、韩希元、余行恭、蔡长松侮辱诽谤的基本事实存在,故自诉人的告诉,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受理。”
贾瑞青认为,中共海口市委统战部、海口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以及被告曾惠英、吴清桂、王若娴、韩希元、余行恭、蔡长松捏造事实,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报复陷害公民证据确凿,法院断案有法可依,并非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为此,贾瑞青向省市人民检察院申诉。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上级转办意见,竟然不负责任地作出了“无犯罪事实存在” 的结论。
2010年1月7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贾瑞青的信访材料。来访回单:琼检访字(2010)40号。
海南省人大2010年1月29日通过的《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决议》要求海南省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应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调处和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通过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只有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才能保障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只有持续不断地揭露腐败,中国才有希望。
引用网友的话表达一下心愿:
最初他们抓上访者去治疗,我没有站出来说话,因为我不是精神病;
而后他们杀死李尚平老师,我没有站出来说话,因为我不是刺头;
然后他们抓儿童去做奴工,我没有站出来说话,因为我的孩子没有被抓;
此后他们饿死小思怡,我没有站出来说话,因为我老婆不吸毒;
而后他们在奶粉里下毒,我没有站出来说话,因为我不喝三鹿牌;
再后他们管年画虎叫华南虎,我没有站出来说话,因为谎言没有直接伤害我;
又后他们一次一次抢走百姓的家产,我没有站出来说话,因为我不是钉子户;
随后我知道他们会来对付我,我没有站出来说话,因为我还有侥幸心;
最后他们终于冲我来了,但已经没有人为我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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