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十载“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于4月26日开庭
历时十载“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于4月26日开庭十年不决2001年6月24日“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拖压近五年,福建省高院近日才通知律师阅卷。本案第一被告人陈科云的律师林洪楠被要求回避,再次遭“闭口”。
开庭时间: 2011年4月26日早上9:30分;地点:新建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次二审开庭,每个被告人亲属也只能领到两张旁听证。记者采访需向法院申请。
下个星期二的26日敬请国内外媒体关注这起全国首例纪委机关爆炸案二审开庭审理。
特别提示:当年任“福清纪委爆炸案”专案组组长、原福清市公安局局长林孜于2003年涉黑暴露被重判16年。
被指控为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已于2004年12月10日夜,悄然无罪释放。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呼吁公众、媒体、律师关注!
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敢于依法审理、宣判吗?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敢于依法审理、宣判吗?希望有良心的人关注、声援!!! 将福清公检法枉法人员送进监狱!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呼吁公众、媒体、律师关注!
福建省高院将如何判决,人们拭目以待!
历时十载“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于4月26日开庭福建省高院将如何判决,人们拭目以待! “福清纪委爆炸案”一定会平反昭雪! “福清纪委爆炸案”能否公正判决,检验中共司法是否公正。
今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世人瞩目。 我很想到福建省高院大门外围观、声援,但由于其他原因,无法赴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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