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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全球,有哪个地方会收取这种莫名其妙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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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07: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放眼全球,有哪个地方会收取这种莫名其妙的费用?

作者:天使一号

     广州从2004年开始面向流动人员征收2.5元/月/人的治安联防费,征收以来争议不断。广州已决定停收治安联防费,正式通告或近期公布。官员称因退还治安联防费余款的工作实际操作起来比较复杂,不退款的可能性较大。

不仅是广州向流动人员开收治安联防费,广东其他地市也收治安联防费,长期广受公众的质疑。记者以“广州治安联防费”在百度上搜索,相关结果达到164万条,大多数是群众针对治安联防费收取合理性、合法性的质疑。不少人认为,老百姓已经纳税,再收个治安联防费,是重复收费,很不合理。2006年3月,广州市民赖先生因质疑治安联防费收取的合法性将越秀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此案经二审后最终以赖先生败诉告终,但却在法学界引起了争论。有法学专家认为,治安联防费是用于群防组织运作的经费,因此征收的主体部门不应是公安机关,也不能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问治安联防费
1问:到底是谁在收治安联防费?
答:公安部门是收费主体
出租屋管理部门人士表示,根据广州市物价局2003年底公布的《关于收取暂住人口治安联防费的通知》第三条,公安部门是暂住人口治安联防费的收费主体,并根据《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委托制度》的相关规定,委托各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代为征收。根据规定,治安联防费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征收。
2问:治安联防费收来做什么?
答:用于流动人员服务管理
据介绍,根据广州市有关规定,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员,从居住的第7个月开始,缴纳每月2.5元的治安联防费。这一块费用由出管中心上交到上级财政,然后再返还到各个区,主要用于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等工作。
3问:已交的联防费可否退款?
答:不退款的可能性较大
出管部门人士表示,由于政策制定的具体部门是物价部门,因此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还有待物价部门与其它部门作进一步协商,具体以通告正式公布时为准。
该人士同时表示,由于退还治安联防费余款的工作实际操作起来比较复杂,因此不退款的可能性较大。在实际操作时可能会采取“划线”的办法,即定出一个时间点,该时间点之后流动人员一律不再交治安联防费,而之前交了的不再退还。
4问:停收会否影响治安工作?
答:经费有缺口但影响不大
综治部门人士对此回应说,停收之后造成经费缺口是肯定的,但是影响并不算大,因为在综治工作经费的组成中,流动人员个人缴纳的治安联防费所占的比例并不高。正式停收之后,各级政府将会进行相应的统筹应对,通过加大财政的投入来弥补缺口。
5问:广东其他地方会否取消?
答:相关部门暂未有消息
记者了解到,除了广州之外,广东各地也同样面向流动人员征收治安联防费,有的地方甚至实际上已收了10余年。广州叫停治安联防费后,其他城市和地区会否也停收该项费用?记者向省有关部门咨询,但截至发稿前,暂未得到结果。
市民声音
带歧视的收费早该取消
取消治安联防费,市民对此怎么看?记者昨日随机采访了20多名街坊,他们对取消治安联防费均表示欢迎。


“一人一年30块虽然不多,但让人心里不舒服,好像交‘保护费’一样。”租住在天河区石牌街的张小姐表示,取消是人心所向。
前年到广州工作、租住在海珠区凤阳街的市民王先生说,政府一直说要给予外来人员更多的实惠,但收取治安联防费则与这样的“口号”相悖。“我交过这笔费用,当时心里就觉得政府不够‘大气’。”他认为,取消这些针对外来人口的收费才更能留住人心。
在岗顶上班的刘先生也表示,对外来人员收取治安联防费的做法,有歧视之嫌,取消这项收费,虽然钱不多,却可以让外来人更好地融入广州,也体现出政府服务意识的增强。

以上内容摘自“(新快报)”

  国内网友对收取这个费用很吃惊很愤怒:


收不收这个费不是重点,问题的重点是,你喜欢收时你就收,你说不喜欢收时你就不收,外来工有过话语权没有?
还有,之前收了这么多年,钱都用在哪里了?帐目可以公开吗?



没有肤色的歧视............与100年前黑白的美国有什么区别

一个诈骗105万元的公诉案,公安局压了三年未让受害人做过笔录,乌达区检院未报上级检查长压了十八个月不起诉!不答复!经侦支队长幕和平,检查长慕小鹏!



为啥不收了啊?咋的?要换个名目才能收的更多点是吧?!



物极必反,看来公众心中的气还没到极的地步,所以,为把百姓心中的情绪推向极点你们继续努力吧!


只有他们,连蚊子腿上都能剔出肉来,而且还能举出无数不要脸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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