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访民今天到马尾法院前重演声援福州三网民的一幕
2010年4月16日,王荔蕻等人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门前,喊口号、唱国歌、打条幅对马尾区人民法院的违法行径进行批评和抗议。起源于马尾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案”,拒绝公民旁听,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害了王荔蕻和众网友等人的合法权益。
王荔蕻的言行符合宪法的规定,属于公民的维权活动。她们天赋地享有这些权利,何罪之有?鉴于北京著名维权人士王荔蕻被当局指控“寻衅滋事”罪,今天,福建省网友及访民林秀英、吴华英、林碧仙、张德锦、吴霖香、毛文超、卓友桂、魏香平、林应强、林兰英、唐兆星、刘增隆、涂美珍、林祥官、邱玉梅、黄秀华、郑子强、郑伯榕、刘玉钗等二十几人,自发到福州市马尾法院前重演了王荔蕻声援福州三网民的一幕!
其中林兰英、林祥官、林依银在五.一广场被匆匆赶到的城门镇官员强行抓走,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的记者在现场采访了参加这次行动的访民魏香平,她对记者说:“王大姐是我所见最无私,也最善良勇敢的人,是我最敬重的人,王大姐是无罪的,审判王大姐就是审判我们的良心,我是不会沉默的”。
网友和访民在马尾法院前举起印有王荔蕻相片的纸牌,用他们自己的行动来声援王荔蕻女士。
2011-8-23中国公民维权联盟chunlva在福州市马尾发回的报道
今天的“重演”,好得很!!!
王荔蕻的言行符合宪法的规定,属于公民的维权活动。她们天赋地享有这些权利,何罪之有?鉴于北京著名维权人士王荔蕻被当局指控“寻衅滋事”罪,今天,福建省网友及访民林秀英、吴华英、林碧仙、张德锦、吴霖香、毛文超、卓友桂、魏香平、林应强、林兰英、唐兆星、刘增隆、涂美珍、林祥官、邱玉梅、黄秀华、郑子强、郑伯榕、刘玉钗等二十几人,自发到福州市马尾法院前重演了王荔蕻声援福州三网民的一幕!今天的“重演”,好得很!!!
这等于在向中共当局示威、抗议。福州当局没有理由拘捕,也不敢拘捕!!! “福建三网民关注团精神”万岁!!! 原帖由 wmslx 于 2011-8-23 21:54 发表 http://bbs.aboluowang.com/images/common/back.gif
王荔蕻的言行符合宪法的规定,属于公民的维权活动。她们天赋地享有这些权利,何罪之有?鉴于北京著名维权人士王荔蕻被当局指控“寻衅滋事”罪,今天,福建省网友及访民林秀英、吴华英、林碧仙、张德锦、吴霖香、毛文超、卓友桂 ...
北京警方也没有理由追捕,那只能干瞪眼。 昨日,网友、访民在福州马尾法院门外的“重演”,很有意义! 希望今后还要再次重演“福建三网民关注团”声援活动。 王荔蕻的言行符合宪法的规定,属于公民的维权活动。 这次“重演”,是一次对中共当局的严重抗议! “喊口号、唱国歌、打条幅”
是公民的权利! 声援。声援。声援。声援。声援。 强烈抗议北京当局对王荔蕻的政治迫害!!! 王荔蕻无罪!!!
北京当局违法!!! 建议:适时再次进行此类声援活动! 最强烈抗议北京当局迫害王荔蕻!!! 阿拉伯世界风起云涌的民主浪潮中,几十万人参加示威游行,抗议政府,如果按照中共的作为,统统要枪毙! 向林秀英、吴华英、林碧仙、张德锦、吴霖香、毛文超、卓友桂、魏香平、林应强、林兰英、唐兆星、刘增隆、涂美珍、林祥官、邱玉梅、黄秀华、郑子强、郑伯榕、刘玉钗等网民、访民致敬! 示威游行、抗议,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 抗议!抗议!!抗议!!! 王荔蕻的言行符合宪法的规定,属于公民的维权活动。 声援王荔蕻,抗议北京当局!!! 声援,声援。声援!!!
抗议,抗议,抗议!!!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