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jcpoo_2 发表于 2008-12-26 21:10:05

横舟:论民族主义(四)

四,民族主义的民主意识

民族主义,提起来有些人反对,但是,我们还要提。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的东西,你回避不了。比如,中华民族,她不单单是指海峡两岸,她包括生活在世界各地的同根、同源、同文化的海外华人。你说这么大的集群,你用什么把他们协调起来?凝聚起来?或是怎么组织起来?都不行,只能是中华民族这个概念囊括起来。

所以,中华民族的人民需要凝聚,需要对民族负责,要热爱、信仰她。坚信大中华民族概念,要维护她的利益。而国家则要对它的国民负责,要热爱它的国民,要为它的国民谋利,要使它的国民幸福。要使它的国民热爱这个国家,以达到国泰民安。

国家由谁来管理呢?现代社会,通常是由政党来管理的。由国民选择一个政党,来管理这这个国家,这是民赋法权。所以,这个民赋法权的政党,要爱护这个国家,以国家的命运为已任,同这个国家同呼吸、共命运,要按照民众的意愿,组建一个政府,通过国家的政府机构,把人民笼络在一起,共同建设好这个人类生活集群的家园。

政党操纵国家机器的手段是通过政府,也就是说由这个政党,按照人民的意愿,组阁成立一个政府机构,这个政府机构,要由人民进行监督,运行本该属于它的权力,治理好这个国家,目的是让人民满意。也就是说政府要对政党负责,政党要对人民负责。

这几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呢?国民无法选择他的民族,因为这是天赋法权,就如同子女无法选择他们的父母一样,所以,每一个国民必须要向的民族负责。因此,国家不能选择它的国民,因为国民有选择国家的天赋法权,应该由国民来决定国家的命运,国家的未来。

政府是由政党操纵着,它必须遵从国家利益,适应国民的需要。政府要对他的国民和政党负责,要接受政党和国民的管理,政府不能追究政党和国民的责任。就象政党不能追究国家的责任一样,就象国家不能追究国民的责任一样,就象,人民不能追究民族的责任一样。

而一但政府治理国家失败,国民应该直接追究政党的责任,而不是直接追究政府的责任。国民对政府只是监督。也就是最后的直接责任人,不是政府,而是组织这个政府的政党。政党不能对它的政府所为,推卸责任,更不能进行责任转嫁。任何把责任转嫁给国民的政府、政党,都不是顺应天理的。

所以,任何一个政府、政党,都不能代表这个国家,任何一个政党、政府,或者一部分国民也不能代表这个民族。但是,任何一个政党、政府、一部分国民,维护了国家利益,他们就是维护了民族利益,维护了民族的利益,就是这个民族的主流。否则,就是这个民族利益的出卖者。
       
因为,中国改朝换代多少年了,执政者一拨又一拨的换,可是,中国始终没有变,中华民族也没有因为改朝换代而削弱。大中华民族的历史上,不乏汉奸、卖国政府,但这只是暂时的。丝毫无损于这个民族的强大与发展。当初,国民政府接替了大清政府,共产党接替了国民党,这是历史规律。

bjcpoo_2 发表于 2009-1-8 03:38:47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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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cpoo_2 发表于 2009-1-23 15: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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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cpoo_2 发表于 2009-2-18 12: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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