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cheng 发表于 2009-12-10 04:16:07

在美国 吃了警察的罚单之后……

一天晚上,我和同事们去看《歌剧院幽灵》的歌剧。据说是百老汇过来巡演的,水平果然很高。看完之后,我去"吉米琼斯
"买了个三文治,然后开车回去,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又开一段往右,一辆警车忽然鸣笛而来,我只好停车,心想,遇到麻烦了,难道是警察看见我边开车边吃三文治?没有哪条规定说不许开车吃东西吧......正想着,警察过来,说:"你刚才在十字路口不小心!"
我把三文治赶快丢到右边的座位上,解释说:"你是说我差点撞到对面那辆车吗?当时是他不守规则在先,本来打左转灯,又突然改向。"
警察无言以对,回去和车里的同伙商量了一会儿,居然又过来对我说:"还是要罚你,因为你过了十字路口之后,没有在写着‘停车'的牌子那儿先停一下再右转!"
我大惊:"哪里有什么‘停车'牌?我没看见!" 他得意扬扬:"我有录像的!"
随后递给我一张罚单:178美元!我正要争辩,他已经开车离去。

在美国,如果吃了交通罚单又不服,可以写信去要求法院审理。回到宿舍,我就把前后经过详细写了下来,第二天一早就和复印的罚单一起邮寄到法院,表示不服,要求审理。第二天下午下班回来,我又特地开车去了那个地方,终于发现,确实有个"停车"牌,可是因为修路,牌子被铁丝网挡住,不仔细根本看不见。于是我把铁丝网挡着的"停车"牌好好拍了下来,又用Google的地图功能画出当天的路线,连歌剧的票也复印了一张,再次写信去说明情况。

密尔沃基市的法院有一条规定,庭审日期由法院决定,如果你在法院要求的日期不能到庭,则要等那天之后,缴纳20美元,要求重新开庭。偏偏法院要求的庭审日期和我教课的日期冲突,我只好跑了两趟:第一趟交那20美元;第二趟则是去参加新日期的庭审。好不容易到了新日期,我带上证据,前往法庭,那个高高在上坐着的女法官,还挺年轻漂亮的,我心里暗想,看我怎么用翔实的证据和铿锵有力的申辩让你们心服口服......正在这时,一位检察官走过来对我说:"你愿意和我出去谈谈吗?"我跟他出去,他问了一下基本情况,然后说:"你说你有照片证明当时看不清那个停车牌,能给我看看照片吗?"我拿出来给他看,一边不放心地说:"你代表警察那边的,我给你看了,你不是就熟悉情况了吗?"他说:"没关系,我是觉得如果你证据确凿,我就主动撤案算了,如果我们中间有一方不愿意撤案,我会把手上这封警察写的信给你看,那你就也熟悉我这方情况啦。"他看后把照片还给我,说:"我觉得这照片很说明问题,我打算撤案了,你同意吗?"我当然表示同意。于是警方撤销这张罚单,不计点,不罚款。可是我已经损失了20美元来重新开庭,便不服气地说:"你们说撤销罚单了,有没有什么凭据给我啊?"
另一位坐他旁边的检察官和我一起走到法庭外,然后撕了张纸写了个网址,说:"这是所有庭审记录的网址,你上去就可以打印凭证了。如果有人非要说你被开过罚单,那你给他看这个好了。"美国法院讲究公开透明,在网上公布全部庭审记录无疑是个好办法,我只好拿着那张纸走人。

当天晚上,我又赶到我目前居住的区的区法庭,申辩了一张10月下旬的停车罚单。轮到我时,我欣然坐到麦克风后面的座位上,申诉道,我一直是个遵纪守法的好人,那天完全是因为我伤风感冒,一时找不到地方停车,只好停在了人家的家门旁,我也知道这可能影响别人开车出门,可是第二天病得厉害,早上爬不起来......法官听了我的倾诉,饱含同情,说,停车妨碍别人出门当然是不对的,但这种特殊情况也是一定要考虑的啊,罚单完全取消。于是我高高兴兴地出门离开。这张停车罚单正好值20美元,就算抵消我为"停车牌"罚单重新开庭所花的20美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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