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尊嚴
維護尊嚴文/廖然
人有尊嚴,那是生命高貴的體現;尊重他人的尊嚴,也是人與人之間相處最基本的美德。善與惡是相對存在的。有了善與惡,那麼也就有了高尚與低劣、尊嚴與猥瑣。就尊嚴而言,對一個人來講,它來自於長期的素養,同時也是世人對一個人的尊重與肯定。對一個法輪大法修煉者來說,他個人的尊嚴就是從修煉中而來,他在維護法輪大法的尊嚴的同時也在維護著自己的尊嚴。
現年三十七歲的法輪功修煉者李秀紅,在吉林省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期間,曾遭受五根電棍的輪番電擊,並被綁在死人床上達九個月。為了維護自己的信仰,她始終不承認自己修煉法輪大法有任何罪錯,為此,她不穿囚服、不戴所謂標明罪錯身份的名簽。惡警指使勞教犯人馮波葉、鄭建霞,把她雙手銬在床頭,再將她按坐床上,揪頭髮扯耳朵將她上身平壓在大腿上,爾後再把名簽縫到她的棉襖的後肩胛及前襟上。但是稍一放開,還是都被她扯下。幾個人強行將囚服套在她身上,她都拼命的掙脫。就這樣囚服一次次的強行套在她身上,名簽一次次的縫在她衣服上,都被她一次次的脫下或撕下。直至現在她都拒絕穿囚服、戴名籤。
這在一般人看來,可能難以理解,不就是個囚服嗎?一個名簽戴上又有甚麼?那麼,她為甚麼要穿囚服要戴名籤呢?中共的迫害本來就是非法的。它不但迫害法輪功,而且還要讓法輪功學員承認這種迫害,而穿囚服、戴名籤就是一種逼迫大法弟子「認罪」的形式。法輪功弟子拒穿囚服和拒戴名籤,維護的也正是法輪大法的尊嚴。
在黑龍江大慶監獄,多名法輪功學員拒穿囚服,他們遭到的迫害更為嚴重。大慶石油管理局房屋建設開發公司工人翟志斌,二零零三年四月被非法判刑十年,一次,四監區副大隊長褚忠信和七中隊指導員李金浩指使犯人強迫翟志斌穿囚服,他就絕食抗議,五天後被送醫院用生玉米面對冷水灌食。李金浩指使犯人將翟志斌所有衣服均印上「犯」字。為抗議獄方強迫穿囚服,翟志斌與其他四位法輪功修煉者絕食十多天,被灌食十二次。二零零七年年末,政治處主任李維龍將翟志斌的外衣褲燒毀,強迫穿囚服,用警棍將他的頭、肩、背多處打的青紫,並且在很長時間裏每逢他值班都不允許翟志斌上食堂吃飯。二零零九年七月初惡警再次以翟志斌不穿囚服為藉口,對他痛毆,使得他的頭部被打出血,眼睛也被打得嚴重充血。
這樣的例子確有很多。法輪功修煉者用不穿囚服來維護自己的信仰,付出的代價是巨大的。在四川成都女子監獄還發生過這樣的事,法輪功學員祝藝芳因堅持自己的信仰,認為自己做好人沒有錯,也沒有違反任何法律,不是犯人,所以拒絕穿囚服,不在衣褲上打罪犯標記。惡警使用的手法更為卑鄙,竟強行扒光她的衣服,只剩胸罩和內褲,將她長期單獨關押在一個人都不能站直的小屋子裏。汶川大地震當天,監獄轉移時她被惡徒扔在地上強行拖下樓,而且仍不讓她穿衣服。為防止他們的惡行敗露,又用一個床單蓋住她的身體。
法輪功學員為維護自己的信仰,維護法輪大法的尊嚴,受到了極其卑鄙的歧視和污辱,有的女法輪功學員竟然被扒光衣服推出門外示眾。儘管迫害是凶殘和無恥的,可是經過嚴峻磨礪後的法輪功學員,他們不但維護了法輪大法的尊嚴,同時也真正的為自己贏得了尊嚴。
河北張家口市懷來縣北辛堡鄉的法輪功學員陳愛立在冀東監獄遭迫害期間,獄警想把標誌著犯人身份的胸牌給他戴上,可是無論怎樣胸牌都會被陳愛立摘下。有時陳愛立的手指都被犯人掰的反轉過去了,可是胸牌還是沒有戴上。最後他們把陳愛立倒背著銬在椅子上,不能行動,用針線把胸牌縫在陳愛立穿的衣服上,陳愛立就用嘴咬下胸牌。最後,獄警終於沒能把標誌著犯人身份的胸牌給他戴上。
陳愛立受到了極其殘酷的酷刑,連省城來的監獄系統領導都要看一看陳愛立究竟是個甚麼樣的人,這麼堅定修煉法輪功。冀東監獄的頭頭們都畢恭畢敬地筆直站著,陳愛立平靜的坐在那裏。過後從來沒見過省級領導的警察問陳愛立:「你怎麼見到誰都那麼平靜?」陳愛立說:「他們在我眼裏都是一樣的眾生。」
有一年過年,一個在社會上有名的黑老大,坐了監連獄警都不敢得罪他。他從其他中隊專程跑來給陳愛立拜年,對陳愛立說:「久聞大名,你一天吃的苦比兄弟在外面吃的苦還多,實在佩服!佩服!」然後給陳愛立畢恭畢敬的鞠了一躬,「有甚麼事需要兄弟幫忙的儘管說,兄弟捨命相助!」陳愛立說:「那你就記住法輪大法好吧!」
我們從監獄系統領導和這個黑社會老大對陳愛立的態度上看到了陳愛立的尊嚴。這尊嚴來自於他所修煉的法輪大法,誠如他對這個黑社會老大說的那樣:「那你就記住法輪大法好吧!」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