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daobaozheng 发表于 2010-11-16 00:45:39

行善者嫖妓 绝后除功名

楚成,结婚多年无子,楚成平素对神明虔诚,早晚恭敬礼拜。有一天晚上,妻子梦见神明示说:『你丈夫十分诚心敬我,我已向上天请求,赐给你一个儿子。』妻子又问:『我丈夫可会中举?』神明回答:『只要再勤力行善积德,将来可得功名。』
      睡醒后,妻子将昨夜所梦,详细告知丈夫,楚成听后欣喜万分。从此行善更勤力,读书更勤奋,期望早生贵子,金榜高中。
       不料,有一天晚上,与朋友饮酒猜拳,酒后余兴未尽,在友人怂恿之下,到妓院嫖娼。当晚,妻子梦中见神明怒斥:『你丈夫不珍重自爱,竟然在外饮酒嫖妓,自损阴德,污秽触怒了天神,不但今后无子,而且受谴责除功名。』第二天楚成回家,妻子逼问丈夫昨晚所干何事,楚成如实相告,妻子闻知丈夫昨晚确实饮酒宿娼,顿时伤心欲绝,昏倒于地。楚成见状,慌忙救醒妻子,妻子醒后,将昨夜梦中神明怒责经过告诉丈夫,楚成听后悔恨莫及,一失足成千古恨,从此夫妻愁怅不已,终生贫穷潦倒,没有子嗣。
   后人有诗叹曰:
   诚神赐子复归无,为进青楼德行亏;子降石麟名金马,身荣子贵付东流。
      古人说:
『后功可以补前过,前功不可补后过。』
       又说:
『终身行善,一时德亏,犹如经年打柴一日烧皆化为无。』
       孟子说: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喜好嫖娼者常为自己解脱罪名,自我安慰振振有词的说:『我有钱付嫖金,两相交易各自甘愿,实无损人格与道德,问心无愧。』殊不知,除妻子之外的男女性行为,均属有罪,称之为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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