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wufan 发表于 2011-5-28 10:31:41

移民问答: 公民子女为父母在美国境内申请绿卡的全部过程

作者﹕李維律師

【大紀元2011年05月27日訊】問題35:我在2009年5月10日經宣誓成為美國公民, 移民局當場發給了我公民證書 (Naturalization Certificate)。我父母今年1月4日以B-2身份來美,身份7月3日作廢。請問,我是否可以給他們申請綠卡? 在那裹申請? 都要什麼文件? 我父母沒有出生證怎麼辦?
  
解答: 就像我在問題#1中介紹的,公民的父母屬於直系親屬 ( Immediate Family Members) 沒有移民簽證名額限制, 即可以立即申請 I-130,批准後就可以不需等待配額在廣州領事館開始移民簽證的申請。
  
如果父母已經在美國, 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A, G, C, Visa Waiver, 有兩年回國服務期,且尚未獲得豁免的J 身份除外),就可以在美國直接申請調整身份,這種情形就要用I-130/I-485 「二合一」的申請程序在芝加哥美國移民局中心提出申請。芝加哥中心負責接件,安排指紋。有一定量的申請不經面試就在中心批准了。如果中心不能批准,案子就會轉到當地移民局處理,經面試後才能批准。
  
關於父母的非移民身份是否需要求維持的問題。法律是不要求父母在申請I-485 那一時刻身份還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申請上去I-485後,他們的身份就變成合法了。 (合法居住以等待I-485的處理) 在這期間他們可以申請打工卡等。
  
但是對申請I-485的人能否申請「回美紙」(Advance Parole Travel Document) 有這樣的規定: 如果申請人在報上 I-485的時刻,身份己經失去6 月以上了,多數移民局就不批准回美紙了,有個別移民局仍然會批准回美紙,但警告申請人即使有「回美紙」出境,仍然有不允許再進入美國的可能性,因為身份失效6個月以上導致他三年不許入境。(失效12個月以上將導致10 年不許入境)。所以, 就你這個案子來講,如果你父母想在I-130/I-485等待期間回中國看看,就應該儘快整理文件,爭取在他們B-2失效前提出申請,至少不能等他們身份失效6個月再申請。如果他們不想旅行,也就不必考慮這個問題。
  
換一個角度來講,當一個人能夠有希望成為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他就可以不用維持非移民身份了。比如拿B-2 來美的姑娘嫁給了一個永久居民,因為這個永久居民丈夫遲早要成
  
為美國公民的,(除非有較重的犯罪或無法通過美國政府,歷史知識和英文面考的)那麼硬要維持非移民身份, 幾年下來代價會非常高的,就可以選擇「黑下來」。但「黑下來」的後果是今後無法申請回美紙,另外在「黑下來」的過程中會提心吊膽,如果被移民局抓住,是可以被驅逐出境的。(Removable)
  
另外一個注意的是,要在父母入境的60天之後再申請I-130/I-485,否則會有移民傾向問題從而使 I-485 的申請被拒絕。
  
申請時需要如下表格和文件,(一定要記住直系親屬沒有派生受益人,故你要有兩個申請,一個為你父親,一個為你母親。)
  1. I-130及$355申請費;
  2. 你的公民證書複印件(或稱「公民紙」);在用於申請移民中, 公民證書可以複印;
  3. 你的出生公證書(在中國和台灣, 政府仍然沒有一個同美國各州政府發的相似的出生證. 一個完整的出生證明應該是有嬰兒姓名, 出生日和出生地, 父母的姓名這些基本信息. 由於沒有這樣的出生證,目前中國的作法是為公民做一個「出生公證書」這個出生公證書在移民局和領事館是普遍認可的, 可以作為一個申請人的原始出生證明, 但是它可不是必需的。真正的原始出生證明是戶口簿。中國的戶口簿是由公安局系統頒發並維持的。戶口簿中列上戶主這個人,有時是父親, 有時是母親。然後家中的其他人口是以她(他)同戶主關係而列的。戶口簿從法律的角度上看是不科學的。因為它不提供一個人的親生父母是誰。比如,張林是戶主,王萍是戶主之妻,到了張紅這一頁,寫著「戶主之長女」,這可以證明張林是張紅的父親,王萍是張林的妻子, 但不見得王萍就是張紅的親生母親。等張紅嫁給董強後,他們又建立了一個新的戶口簿,張紅從張林家的戶口簿遷出了。這就更無法知道張紅的親生父母是誰了。
  
所以你必需有出生公證,才能夠真正的證明你的父母是你的生身父母。在中國,辦理出生證要持戶口簿和單位證明,或街道居委會證明。
  
4. I-485/G-325A,交 $1,010申請費,這個費用包括調整身份,打工許可卡,回美紙,和指紋申請費,即使不做後三項,申請費仍然是$1,010。如果你的父母超過了79歲,就不用做指紋了。 
  
5. 父親或母親的出生證明和結婚證明。由於往往父母的年齡很多都在70歲以上了,來美之前又未做出生,結婚公證,這兩項將是很難產生的。詳細做法請見問題#34。(如果入了籍的中國人有意為年老的父母辦綠卡,一定要首先解決他們出生,結婚公證書的問題)
  
6. 父親或母親合法入境的證明。(這可以是I-94 卡或簽證章或護照蓋的入境章。注意申請綠卡與護照有效與否沒有關係)
  
7. I-864或I-864和I-864A,以及所有表中要求產生的財務文件。這些文件包括經濟擔保人的在職證明信, 最近三次的工資單(Pay Stub),最近一年的W-2及1040 稅表和最近的銀行存款證明。(如果W-2的年工資值高於法律標準,就不用附上銀行存款證明。)
  
8. 你父母就要做「體檢」,有了結果後才能寄出申請;
  
當申請交到移民中心後,經粗略審理後發出收據。如果缺文件,或文件不符合法律標準, 芝加哥中心不會將整個申請退回,但會發出補交文件通知(RFE)。補交文件不交上去,後果是打工卡和回美紙都不能審理和批准。補交的文件要直接寄給芝加哥中心。 
  
一,兩個月後, 芝加哥中心會寄出做指紋的通知。最後面試通知會從芝加哥中心寄出。收到面試通知後,就要準備面試。面試時法律不要求你去,但最好去。你父母必須去。 這樣的面試可以說是所有移民面試最簡單,容易的。如果你實在太忙,不能去,或根本就不在父母居住的城市,你要給移民局你的號碼,他們可能會打電話給你,以證明你還健在。

美東時間: 2011-05-27 08:35:12 AM 【萬年曆】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11/5/25/n3267287.htm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移民问答: 公民子女为父母在美国境内申请绿卡的全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