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wns 发表于 2011-10-16 07:01:54

孟渊沛:新形势下中共家庭教会宗教政策的理解

北京家庭教会守望教会户外敬拜已经有28周了,中共政权虽然没有定守望教会为邪教,也没有用刑事手段处理守望教会的信徒,但还是大量软禁守望教会领导层,每次的户外敬拜对参与信徒进行围追堵截、凡去中关村户外平台敬拜的信徒一律先抓到派出所,审问后释放。中共当前对家庭教会的政策表现出与西藏、新疆、法轮功问题的不同性,在目前新形势下,中共对待家庭教会的政策确实让人有难以捉摸的感觉。

其实,中国政府对待基督教的政策,是有规律可循的,根据赵天恩牧师《当代中国基督教发展史》一书和本人的体会,我认为政府对待基督教的政策,受四个方面的影响:
首先.马克思列宁主义“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宗教必然要消亡”的宗教观和中国历史上政教合一、神道设教的传统。这个宗教观是它一直对基督教没有好感、并要绝对控制的原因。而中国历史传统,也使它可以与马克思主义政教合一,但对其他宗教列为异端、欲铲除而后快;

其次,中国的宗教部门隶属于统战部门,宗教组织是其统战工具之一,出于团结党外、搞好国际关系、树立国际形象的统战目的,宗教政策也有不断地调整,这是为什么改革开放以来,总体上对基督教还是不断放宽的原因;

再次,中国宗教政策受政治形势影响非常巨大,政治形势紧张时,对教会的逼迫也就加剧;政治形势缓和时,对基督教也采取较为宽松的政策。比如在中共取得政权之初,对基督教实施全面控制、不加入三自的家庭教会领袖受到严酷的迫害,但一般信徒初时情形还可以;随着政治上越来越左,到文化大革命时期,消灭宗教成为政策。除了吴耀宗等少数几个基督教官员外,不仅家庭教会,连三自教会也被铲除,全国几乎所有的信徒都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改革开放后,政治上改革开放,宗教政策随之温和。但改革历程中保守派的每一次反扑,都导致宗教政策的收紧,逼迫的加剧。如1983年的严打期间、1986年反资产阶级自由化、1989年六四镇压后,政策收紧。从1990年代中期,由于提出宗教要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政策、由于和谐社会的提出,宗教政策一度缓和。但近几年,由于2009年六四20周年、今年茉莉花革命、明年政治局常委换届,政治形势趋紧,宗教政策也开始收紧。

最后,宗教政策的制定也考虑到信徒的抗拒程度。例如由于农村家庭教会信徒从改革开放以来持续地与政权的抗争,政权最后也只能采取默认的态度对待农村家庭教会。由于目前城市家庭教会信徒的各种抗争,对小规模的家庭教会,中共也采取默认的政策。

这四个方面是理解中国宗教政策的关键因素,当前的宗教政策,既有历史的延续性,也有当前政治形势的特殊性;既有出于统战考虑的灵活性,也有意识形态决定的顽固性。明白了这四个因素,就为理解和认清中共当前宗教政策打下了基础。

在理解和认清中国政府对待家庭教会的当前政策时,要避免两个极端,一是认为当局会把家庭教会定为邪教后,像法轮功那样铲除,一是认为现在的政策是最好的政策,再没有必要要求改善。避免第一个极端,是让我们看到目前政策的相对进步性。避免第二个极端,才有斗志不断地推进家庭教会的信仰自由度。

之所以认为中共政府不会定家庭教会为邪教,有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首先基督教是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广泛的正教,全世界大部分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都是基督教人数占主流的国家,这些国家中的政治、经济、文化要人,大多是基督徒,如果定基督教为邪教,那么中国的宗教政策就会倒退到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时期,而中国政权就要与世界大家庭隔离、把自己不仅开除除联合国国籍,也要开除出人类的人籍了。

其次,家庭教会这么多年来的表现,是非常温和坚韧的,就是累遭逼迫,也是一面忍气吞声、一面坚强地拓展,使政权不得不步步退缩。而且家庭教会在社会救济、社会文化贡献也有越来越大,国内很多各界名人,都已经是基督徒,甚至很多官员,成为了地下基督徒。打压所谓的“邪教法轮功”,使中共承受了巨大的经济、政治、国际形象成本,再发动一场这样的打压运动,对政权来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第三,当局扶持的三自教会,撇开政治性的实质,在宗教形式的大体教义、经典、圣礼上也基本相同,都是同一本圣经、同一个三位一体的上帝。如果定基督教为邪教,那么自己的这一大块,又如何处理呢?这些综合因素,是当局一直不敢定基督教家庭教会为邪教的根本原因。

虽然政府不会把基督教当做“邪教”来彻底铲除,但现在对付家庭教会的政策是最好的吗?我认为现在这种有一定自由度的政策虽然比彻底消灭的政策有进步,但也显然违背中国自己的法律,并且有碍于基督教在国内的发展的。现在对付家庭教会的政策归纳起来有5点,也就是我所谓的五化:

1.分散化:将100人以上的家庭教会分散成基督徒家庭里面的聚会,或者人数在20人以内的聚会,不让你成为church(有教堂的教会),而让你成为fellowship(家庭或小空间中的团契)。上海万邦教会就是一例。

2.非法化:绝不承认家庭教会的社会地位,绝不让家庭教会以独立社会法人名义登记。始终把家庭教会作为实质上的非法组织来看待。也因此家庭教会无法有合法的教产、敬拜场所、无合法的教会财务人事等制度、无合法的神学院、出版社、学校等等。

3.隐蔽化:不让家庭教会在中国社会、尤其是国际舞台上浮出水面。如2010年洛桑会议,采取极其粗暴的方法阻止家庭教会的代表参加国际会议、在国际舞台上展示形象。如本人在中国时在家庭教会讲道可以,但一旦去大学、社会论坛讲座,就被事前取消。要把家庭教会的社会影响力减少到最低,这是中国政府的宗教政策目标之一。

4.控制化:本人在国内时与全国不少家庭教会有过接触。给我的感觉是,虽然各地政策差异很多,有地方控制力度大,有地方能够包容,但是所有家庭教会,基本上都在政府的全面监控之中,一旦家庭教会人数扩大(估计超过100人)、一旦产生了社会影响力、一旦涉及到某些敏感事务,那么家庭教会头顶的悬剑就会落到头上。最新的消息是除了控制聚会点外,很多大城市街道办、居委会都设有专门的家庭教会负责人,负责所在地区的家庭教会信徒。

5.三自化:这次守望事件中,政府动员不少三自教会人员,给守望教会信徒在派出所里做工作,纳入三自、不要再参加家庭教会敬拜。而政府允许的登记是以三自教会附属机构名义登记,一些经不住考验的教会纳入了三自。纳入三自是政府对待家庭教会最终极的目标,但它也知道这是不能“心想事成”的。

守望教会要求的社会地位的合法化、整体性的公开敬拜、合法的教产等等诉求,显然与中国政府当前对家庭教会的政策是有巨大出入的。针对当前政权的五化政策,家庭教会的要求则是整体化、合法化、公开化、自治化、独立化。而时代给家庭教会信徒以及同情家庭教会的各界人士的任务,就是突破当前政权和政策的瓶颈,扩大家庭教会的信仰自由度,拓展家庭教会的信仰自由空间。在突破过程中,正如文首所言,统战范畴中国际形象的成本、国内信徒抗拒所造成的压力,会是一个很大的参数和变量,而且是人们可以控制的参数与变量。所以,在这两方面的努力,极可能推动中共对待家庭教会政策的不断前进而非退步。

(此文根据作者在《守望教会事件与家庭教会合法化研讨会》发言稿整理)

10/14/11

——《纵览中国》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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