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wns 发表于 2012-1-28 06:57:39

转帖:谁是林彪身边的“卧底”?(图)


林彪内勤陈占照(左)和林彪警卫秘书李文普(右)在飞机上

    在当年中央处理“913事件”的57号文件中,我们看到了毛泽东在9.13前,如何“神出鬼没”地躲开林立果的“绝命追杀”,顺利“瓦解”了林彪的“武装政变”的出奇制胜的故事。

    但有一点军事常识的人都知道,所谓军事上的“神机妙算”,说到底,都来自于“知己知彼”,来自于准确的情报。舍此,毛泽东成功地躲开一连串的“追杀”,是不可能的。

    于是,人们要问,毛泽东的“准确情报”,来自何方?!在林彪、林立果身边,有没有毛泽东的“卧底”?从当年“文件”中,关于当时毛泽东与林立果之间“环环相扣”的,几乎是“捉迷藏”似的“惊心动魄”的斗争情节看,要说没有“卧底”,是很难想象的!事实上,在“个人崇拜”达到登峰造极的年代,毛泽东要在林彪、林立果身边,物色并安置几个“卧底”,是轻而易举的!

    那么,谁是毛泽东的“卧底”呢?我们的视线,很自然地就落在了那几个,在林彪事件中,值得特别关注的“小人物”身上。他们就是:(1)上了直升飞机,却在关键时刻,“死里逃生”的李伟信,(2)赶到了山海关飞机场,却没有和刘沛丰一起上256飞机,“鬼使神差”地逃过一劫的程洪珍,(3)从林彪逃往机场的座驾上,“突然”跳下车,并自伤一枪,从而“捡回一命”的李文普。

    为什么要把目光聚焦在这三个人身上呢?

    首先,他们都是林彪和林立果身边“重要”的“小人物”。请注意:“卧底”的最佳人选,就是这种“小人物”。因为,只有地位“重要”,搜集的情报,才有价值。只有“小人物”,才具备“卧底”人物的隐蔽性。李伟信,从职务上说,不过是空四军的一位由普通的宣传干事,提拔上来不久的文化处副处长。开始时,主要负责为林立果收集“毛泽东像章”。但是后来,他负责照顾林立果的日常生活。与林立果几乎是“形影不离”。程洪珍是空军党办,刚刚由秘书提上来的副主任,职务也不高。但却负责着林立果的文件收发工作,相当于林立果的“机要秘书”。李文普是林彪的贴身保卫参谋,一年365天,不离林彪左右。这三个人,实在都是“卧底”的“最佳人选”!

    其次,这三个人,确实在林彪疑案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1)李伟信是那个至今找不到一个目击证人的“571工程纪要”的“半个人证”。(之所以说是“半个人证”,因为他只听林立果说,要搞个“计划”,而从来没有亲眼看到过这个“计划”)据他说,“林立果搞了571纪要”的草案。于是,虽然所有涉案的直接当事人,都否认此事,但是,法庭却认定,确有其事!关于李伟信,还有一件特别“蹊跷”的事,就是在林立果烧毁了“空军学院的秘密据点”内的全部文件后,李伟信和他的弟弟,竟然“鬼使神差”地来到“秘密据点”,并在里面逗留了一个来小时。必须指出的是,李伟信,是为林立果清理现场后,最后离开那个秘密据点的人,他意欲何为?!联想起事发几天后,那位普通工作人员王某某,在该据点中,轻而易举地从桌子上,拿到那本历经了“火光之灾”,却仍保存完好的记录有“571工程纪要”的笔记本的事,不由使人“匪夷所思”。人们把它和李伟信的仓促光顾“秘密据点”的事情,联系起来考虑,是不足为奇的!

   (2)程洪珍也有一本笔记本,据“文件”披露,竟也是在那个“秘密据点”里缴获的。该笔记本,记录了闻名遐迩的“三国四方”会议的内容。也成了重要“旁证”。程洪珍没有参加“三国四方”会议,法庭置所有直接当事人的证词于不顾,却采信了他的笔记内容。可见,他在法官心目中的地位。

   (3)李文普提供了“林彪问:到伊尔库斯科,需多少时间”的重要情节。法庭在李文普没有出庭作证的情况下,“违反常理”地采信了他提供的“孤证”。

    李文普的枪伤为什么不鉴定?
  林立果坐在李文普后面,李文普负伤时站在“大红旗”右车门外,李文普如果面向车门,坐在李文普后面的林立果子弹只能擦“前胸”到“右臂”。李文普如果背向车门,林立果的子弹是擦“后胸”到“左臂”。怎么可能“前胸擦到左臂”?中央警卫团拦车,使李文普相信了林豆豆的话,他想通过“走火”,给自己找个退身之计。伤在哪儿?李文普也考虑好了,右手拿枪,只好“委屈”左臂了。“前胸擦向左臂”,只能是李文普自己打自己。
  林办秘书于运深“九·一三事件”发生时在毛家湾值班,当天早上就被监禁在值班室。他听中央57号文件说“林彪亲自开枪打伤跟他多年的警卫人员”,根本不相信。林彪连握个铅笔都要别人捂热,而且林彪没有枪,怎么可能开枪打伤警卫人员?
  李文普说,“审查时从来就没有人说过是自伤”。后来的说法是林立果打了李文普一枪。车在,人在,从弹道上很容易鉴定,给李文普包扎和检查伤口的医生也不止一个。事实真相只需司法鉴定一下便一清二楚。
  9月13日零时左右,周恩来接到北戴河中央警卫团的报告,“半途林彪的老警卫员,现在的保卫处长李文普跳下车来,受了伤。这些情况都还有待查清楚。”为什么不查清楚?张耀祠回忆:我没有检查“大红旗”,这事过去就懒得检查。那个情况下不能说自己打的,那时怀疑他(李文普)是自己打的。他不愿跟他们走,下来就好交代了。张宏说:走火,不说什么事,不要鉴定。中央已经发了文件,与中央一个口径。汪东兴更干脆,算了,小节,不再干扰。

    从上述事实中,我们看到,林彪疑案中的一些关键情节:“571工程纪要”,“三国四方”会议和“林彪出逃目的地是苏联”,竟然都是由这三位“小人物”提供的“孤证”,来支撑的。法庭为什么对这三位“小人物”的话,如此“坚信不疑”呢?为什么对那么多与他们的“孤证,”意见相悖的“反证”,置若罔闻呢?!人们不能不对这三位“小人物”,在林彪事件中的“地位”,在官方思维判断中的“位置”,提出质疑!

    最后,还要指出的是,这三位“小人物”,都有在最危险的时刻,“传奇般地”摆脱了险境,“安然无恙地”逃生的经历!请看,李文普跳下林彪座驾时,翻身倒地并自伤一枪的惊险情节,再看李伟信与周宇驰、于新野相约,举枪自杀的“千钧一发”之际,逃过一劫的戏剧一幕,再看程洪珍巧妙地摆脱了“刘沛丰已上飞机,自己怎么办?”的困境,有惊无险地躲过了“同归于尽”的精彩过程。这简直就像007中的詹姆斯邦德,戏剧般的“消灭了敌人,保存了自已”。常识告诉我们,在最关键的时刻,巧妙地脱离险境,是每一位“卧底”者,必备的“最高职业境界”!他们三人演绎得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卧底”的归宿
  如果没有“内线”,毛泽东怎么可能对林立果一伙的“活动”了如指掌?林立果的“小圈子”主要有周宇驰、于新野、刘沛丰、程洪珍、李伟信。“铁杆”周宇驰、于新野自杀,刘沛丰死在温都尔汗。活着的只有程洪珍和李伟信。程洪珍出狱后精神失常,林立果赏赐的对象也吹了,孤身回到老家山东宁阳。他没有结婚,借住兄嫂家,靠给人看门维持生活。据说1996年程洪珍跑到山上喝农药自杀了,时年52岁。李文普后经组织结论并分配到外地,不久转业到地方,到1984年离休。
  李伟信是林立果的“生活秘书”。林立果等起草《五七一工程纪要》时程洪珍不在场,而李伟信在端茶倒水。所有关于《五七一工程纪要》的材料都出自李伟信的孤证。他说“林立果说林彪知道《五七一工程纪要》”;“正本在北戴河”;“林立果说首长知道‘三个方案’”;“听于新野讲,黄永胜他们同意一起去广州”? 而《五七一工程纪要》的发现也与李伟信有关。他负责烧文件,最后离开空军学院“据点”。北京卫戍区保卫部部长王树德回忆,9月13日已经把林立果在北京的五个“据点”都看守起来了。令人困惑的是,为什么三天后王兰义等人打扫卫生时空无一人,而《五七一工程纪要》的拉链本却放在桌上?连避孕套都扔进火堆,为什么留下如此重要的证据?
  李伟信是上海人,1950年16岁参军,擅长美术,“文革”初期空4军大院到处是李伟信画的毛泽东巨幅像。林立果到上海时,李伟信为他收集“毛泽东像章”。作为林立果“生活秘书”,李伟信几乎和林立果“形影不离”,他比程洪珍更有条件“报告”。
  9月13日清晨,周宇驰等人胁迫起飞的3685直升机因飞行员陈修文毅然驾机返航而迫降怀柔。周宇驰开枪杀害了飞行员陈修文,陈修文后来被授予烈士称号。周宇驰和于新野、李伟信相约自杀。周宇驰、于新野死了,李伟信放了空枪,被五花大绑关进北京卫戍区的地下室。北京卫戍区作战处处长张辉灿去查看,李伟信迫不及待地说“我要找汪主任”。张辉灿问“哪个汪主任”?李伟信说“我要找汪东兴”。张辉灿立即报告北京卫戍区司令员吴忠。吴忠秘书李维赛回忆:“吴忠和吴德一起到地下室审问过李伟信。”
  1981年,空军法院因李伟信犯有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阴谋颠覆政府、投敌叛变(未遂)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5年,送原籍上海市提篮桥监狱服刑。出狱后,李伟信与老婆离婚,投靠世界级的华裔建筑师,做世界各地的艺术建筑,事业相当有成。

    有了这三位“小人物”的情报,毛泽东能不“料事如神”吗?!

    事实已经证明,必将继续证明:这三位“小人物”,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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