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zhen 发表于 2012-11-13 09:52:40

让官员公开财产为什么不容易?

让官员公开财产为什么不容易?

作者:蔡慎坤   标签:社会2012-11-11 08:33 星期日 晴
  在 9日下午十八大向媒体开放的代表团中,上海代表团是媒体关注的焦点。而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就强调,反腐败要从制度入手。“我怎么管好呢?我夫人已经退了, 裸退,就是吴仪同志说叫‘裸退’,裸退就是没有任何职务,没有任何的兼职,也没有任何的,所以好像我也不大用管她。我的孩子是自己谋自己的职业,在那苦苦 的奋争,但是我告诉他一条:你不许在上海,跟上海的单位——我管的、我们管辖范围的一些单位打交道,你不要跟上海的官员接触。”
不过他强调,反腐败不能只靠个人最重要的还是制度建设,目前上海已经明确要逐步实行财产公开制度。至于他自己会不会带头公开,他就笑着回答只要中央决定,因为没什么财产,让他公开很容易。
英国每日电讯报记者9日也向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提出了解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建立和完善的有关问题。汪洋说,关于官员财产申报,中央已经有明确规定,广东也在试点,我们会继续探索。
看来要官员公开财产实际上并不难,只要中央做出决定,而中央的决定什么时候能够做出抑或什么时候下决心?特别是众望所归的中央领导什么时候带头向人民而不只是向组织公开自已的财产?
1987年11月17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指出:“ 一些国家规定公务员应当申报财产收入,我国对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建立申报财产制度问题,需在其他有关法律中研究解决。”
1988 年,全国人大起草了《国家行政工作人员报告财产和收入的规定草案》,这份文件仅是一种党内监督措施,并没有真正付诸实施;199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 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要求县(处)级以上官员申报收入,然而并没有要求官员申报财产,也没 有要求向社会公开,仅只是向组织人事部门申报,没有任何配套查证和惩罚措施;2000年以后,中央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 产的规定(试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多项文件,将官员财产申报的范围扩大为不仅包括“收入”,还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股票等 等,但这些文件同样由于缺少配套措施而没有得到落实。
一晃20多年过去了,不知道全国人大是否仍在研究这个重大议题?这些年来,两会代表委 员连续多年提交议案提案,要求官员公开财产,而得到的回应,从“条件尚不成熟”、“全面推行尚存一定困难”到“正在积极开展工作”,再到“适时向全国人大 提出立法建议”、“已着手起草建议稿”。然而,这样官民同声的呼喊,始终得不到官方严肃认真的回应。
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全国人大代表韩德 云曾经连续6年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官员财产公开的议案,都没有列入表决。2012年韩德云第7次提出这个议案,这次终于被列入表决。据说我们国家反腐 倡廉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全国人民的满意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按说这个议案既然列入表决,应该很容易通过,没想到被90%以上的与会代表给否决 了!
2011年中国社科院《法治蓝皮书》发布的调查报告声称,70%的公职人员认为官员财产应当公开,并赞成扩大财产范围至私车、股票等收 入,而对此持赞成态度的厅司局级官员比例甚至高达91.3%。这个报告和人大代表的表决为什么出现如此鲜明的反差?莫非是人大代表桌上的表决器出了故障?
最 近舆论的热点和焦点,纷纷集中在官员的财产问题上。陕西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的“名表门”事件,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的房产事件,以及 福建交通厅和浙江宁波官员的名表均成为公众热议和网民炮轰的话题。伴随着这些热点和焦点事件,公众纷纷想知道杨达才和蔡彬的财产情况,但官方都没有回应, 大概官员财产不属于政府公开的信息吧。
官员财产公开被称为“阳光法案”,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在许多国家都被证实为行之有效的廉政手段而且已经日趋成熟和完善。然而在中国,这个阳光法案迟迟却见不到阳光,一直到现在,官方的解释仍然是“时机还不成熟”或者还需要时间。
今年5月出版的中央党校机关报《学习时报》特别发文指出,中国有效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至少还需要等待10年。10年之后还要根据中国政治、经济运行周期才能知道是否会出台相关的规定。
文 章总结出现阶段官员财产申报三大死结,包括难以统计官员的收入尤其是灰色收入,官员受贿的文物古董、金银玉器等赃物难以折算,难以监控官员银行账户等等。 文章称,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与贪污腐败相伴成长的财富藏匿手段也越来越复杂多样。以前许多贪官贪污几千几万,现在许多贪官污吏动辄贪污几千万甚至上亿, 而且手段十分高超。一些国企贪官利用自己的亲属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通过现金走私、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对外投资以及信用卡工具等多种方式向海外转移财 产,而贪官本人早就成了“裸官”。
一方面是人民群众强烈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的呼声,一方面是官方以种种借口和理由推诿诡辩的托词,一方面是被 查处的贪官动辄几千万上亿的敛财金额,一方面是数千亿上万亿的财富被转移到国外。在官方和社会的沉默中,大大小小的官员换了一茬又一茬,大大小小的官员所 拥有的财产呈爆炸性在增长!……这种畸形的政治生态还要维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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