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wns 发表于 2012-12-9 19:16:23

明代官员因奸儿媳被剐3600刀

有崇祯时期的两位社会名流,一位是忠诚报国的沈阳军区司令(蓟辽督师)袁崇焕,罪名是叛国通敌,剐3543刀,残肉被痛恨汉奸的没脑愤青吃掉,另一位是喜欢高调进谏的中国科学院研究员(翰林院为庶吉士)郑鄤,罪名是棒打后妈、奸儿媳、奸妹,剐3600刀,残肉出售,做调制疮疥中药的原材料。

满族入主中原后,很多法令都是沿袭前朝,为了稳固统治,实行的是胡萝卜加大棒的策略。一方面,安抚百姓,减免税收,休养生息;另一方面,只要威胁到其统治,下手绝不留情。很多刑罚的使用范围不断地扩大,像劫囚、越狱、掘坟、逼人致死等等都得凌迟。至于那些造反的农民起义首领,更没有商量的余地全都凌迟。如清末太平天国起义失败后,将领林凤翔、李开芳等八人被俘,押解到北京凌迟示众。捻军首领张洛行、赖文光兵败被俘,也受了凌迟之刑。而石达开被俘受刑时,被割一百多刀,从始至终默然无声。光凭这一点,也绝不是一般人能够达到的。想想我小时候每次打针都会大哭一场,实在汗颜啊。

到了20世纪初,有法国使馆士兵在北京菜市口刑场,拍摄到三个不同死刑犯的凌迟照片。照片显示的是当时比较流行的“八刀刑”处决。所谓“八刀刑”,就是指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对人进行分割:第一刀,切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支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此外,据说还有“十六刀”、“三十二刀”、“三百六十刀”刀数越多越接近正宗的凌迟。法国士兵的这些照片传到欧洲后,引起极大的轰动,“凌迟”在法国也被视为“中国酷刑”的极致代表。估计那些西方人也不会明白,战场上打仗很软的中国人,在对付自己同胞方面怎么如此的强硬?其实也不是强硬,主要还是对付自己人心里有底。

但酷刑终究不是解决时局危机的法门,随着文明的推进,西方国家都玩起了安乐死,你大清还搞得这么血腥,明摆着让人看不起么。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政府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几项重刑,这事得到慈禧的首肯,她在《删除律例内重法折》的批复中说:“我朝入关之初,立刑以斩罪为极重。顺治年间修订刑律,沿用前明旧制,始有凌迟等极刑。虽以惩儆凶顽,究非国家法外施仁之本意。”至此,使用千余年的凌迟终于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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