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美丽女警察 组图
来源:网易博客女警察一直都是个亮丽风景,在上个世纪的民国时代有没有女警察呢?我们在《警政史料》上看到,1934年4月,中国办理女警最有成效的上海市公安局内外组织官警为5902人,女性只有21人;1936年12月份,上海市公安局内外组织官警总数为5714人,女性只有11人。首都南京以及开放的上海尚且如此,全国其他地方的情况便可想而知。
12月28日是阳历一年中的第362天(闰年第363天),离全年结束还有3天。按说这是个好日子,辞旧迎新嘛。但在民国期间各年12月28日的新闻中,我们发现,越是到了年关,越是事故的高发期。交通事故、火灾、凶杀甚至连婚外情的发生率都高于以往。就在细读这些新闻的时候,还有个意外发现:这一天的案件调查中,女子警察的身影屡屡出现在事故的现场。毫无疑问,民国时期是有女子警察的,但具体有多少女警?她们都承担什么样的工作?这些细节却鲜为人知。翻开旧闻,细细揣摩,12月28日这天,这些英姿飒爽的女子警察,都在忙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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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员争吵,女警员充当“和事佬”
民国二十年(即1931年)12月28日的下关码头风大水急,27岁的戴仁海坐在那里郁郁寡欢。五天前,戴仁海那21岁颇具风姿的老婆郑氏突然失踪了。
戴仁海是江浦人,原本和郑氏在家务农,因为上年收成不好,于是相伴来到南京谋生,居住在水西门外西街南伞巷小庄子二十三号。戴在下关码头做苦力,收入还不错,郑氏就在家操持家务。小两口的日子过得和和睦睦的。
在他们的邻居中,有个淮阴人叫郭振兴,因为家中排行老大,人称郭老大。郭老大住在二十六号门,靠拉黄包车谋生。他还有两个弟弟,兄弟三人经常到戴家闲谈。郭老三见郑氏举止风流,早就垂涎不已,只要戴仁海出去工作,他便来找郑氏聊天,时间长了竟发生了暧昧关系。
这年12月23日,郑氏忽然携带衣物等物,私行逃走。戴仁海四处寻找,发现郭老三也不知去向,心里顿时明白了。他当即将左邻右舍喊出来向郭振兴理论,郭自认理亏,当时就答应代为寻找交还。但人海茫茫,到哪里去找?
就在28日这天上午,戴仁海再与郭老大理论时,郭则置之不理。于是,当天下午六点,戴仁海便到管区第五分驻所控告郭振兴串拐。接待他的是位女警察,她简单地将事情询问了一遍,即将二人送往第七警察局,由该局局员王光黄审讯。戴仁海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知警察,但郭振兴辩称,郭老三早就与他分家另居,其下落自己实在不知。双方各执一词,火药味甚浓,女警员在里面不停地充当“和事佬”。最后,警局认为,郭老三奸拐有夫之妇,属于违法;郭振兴是否有串拐情事,未便臆断,遂将二人一并送往警察厅讯办。
露富商人惨遭不测,女警探细心排查
民国二十一年(即1932年)12月28日,天气阴冷。
中午时分,缩着脖子的老汉李某把手伸到袖子里,用胳膊肘撞了撞位于中正街(今太平南路)小火车终点站万寿宫附近申记纸烟店的木头门,门内无人响应。老汉加大力气,木门发出沉闷的响声,依旧无人回应。这时,又过来几位买烟的老人,他们大着嗓门喊了几声,觉得不对劲,商量了一下,便合力撞开了门闩。顿时,一股热气裹着血腥味扑鼻而来。老人们一看,屋里的地面上、墙上溅着大片的血迹,烟店的老板刘达青歪倒在床上,更多的血液已被棉被吸入。更令人恐惧的是,他的身上插着两把尖刀。
管区警厅司法科长盛国伟接报后,当即派员勘察。二十分钟后,一名男警员和一名手持相机的女警员出现在案发现场。女警员的出现,吸引了围观者的注意,他们自动让出一条道来,看稀奇物样地盯着她。只见这名女警员在男警员的帮助下,将尸体旁边的人员清走,然后镇定自若地举起相机,熟练地从各个角度拍下了死者的照片。而男警员则对最先发现尸体的老人进行询问,大概是因为他表情严肃,老人被吓住了,询问很不顺利。这时,女警员走了过来,从口袋里掏出笔和纸,轻声询问。在她的启发下,老人们很顺利地还原了发现尸体的经过。
经警员的调查了解,这名叫刘达青的死者,原来是十九路军六十一师的兵士,因伤在南京调养,伤愈后,就在此处开设申记纸烟店。案发现场,他的身上共中七刀毙命,尸体上还遗有凶器尖刀二把。是谁如此凶残,对他下了毒手。
随后,该管区又数次派出女警察到中正街万寿宫一带挨家挨户排查。得知刘达青有一个情妇,警察怀疑,会否是情杀?但刘达青的一位朋友说,刘的情妇久居上海,自他来南京疗伤后,二人早已互不往来。接着,女警们又得出一条线索,一位老人说,就在刘被暗杀前几日,刘曾显摆过他的腰包,里面有较多的钱,或许是露富,被心生歹意的人盯了去才惨遭不测。于是,警察顺着这条线索又层层剥茧,对刘达青露富那天在场人员一一排查,果真抓住了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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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西门外突发火警,女警协助带回女肇事者
民国二十四年(即1935年)12月28日这天,南京天气干燥寒冷,温度在2.3摄氏度到7.3摄氏度之间。每到这时,市政府都会在报纸上再三强调,要注意用火安全,谨防火灾。但火灾这事儿冷不丁就会发生。
比如这天上午十点四十分,汉西门外街三十四号的女主人朱郑氏开始在厨房煮饭。她坐在灶台后面,小心翼翼地把柴火塞到灶膛里。朱郑氏一上午都没休息,身体有点困乏,灶膛里暖洋洋的灶火让她昏昏欲睡。谁料就在这时,灶内柴火落下,将她身边的干柴燃着,顿时干柴烈火,浓烟密布,火光四溢。朱郑氏猛然惊醒,仓皇奔出门外呼救。该处管警见到这个方向有浓烟冒出,赶紧拨打了救火电话。因这个年代车辆极少,消防车畅通无阻,十分钟不到,各路消防队便赶到火灾现场,极力灭火。半小时后,火灭了。这次火灾共烧毁瓦房四间,损失还是蛮大的。
火灭了,又是只烧了自家的屋子,按理也不会追究朱郑氏什么责任了。可是,正准备撤走的消防队突然发现,离朱郑氏家不远处竟然是一处煤油栈,这火幸亏被管区警察发现得早,扑得及时,如果再迟个几分钟,势必会殃及池鱼。消防队考虑得比较多,他们担心这是一起人为的,有针对性的纵火。于是,通知该管警局要求将朱郑氏带局进行审讯,以查清动机。警局立即派出两名女警,将哭哭啼啼的朱郑氏带回了警局。
江南公共汽车碾毙乡妇,女警将司机押送警局
民国二十四年12月28日,临近新年,因此这一天,南京大街小巷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江南公共汽车公司的汽车在马路上小心行驶,但是,惨剧还是发生了。
就在消防队拥到汉西门外朱郑氏家灭火时,这家汽车公司的第1846号公共汽车撞死了一个乡妇。当时的时间是上午十一点左右,汽车在内桥正由中华路转向白下路之际,乡妇张姚氏走到这里,看见汽车驶来,避让不及被撞倒。而司机由于视线所限,并未发现有人被撞,未及停车,车轮从张姚氏身上碾过,张姚氏当即毙命。
出事后,该管岗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围观人员清理出一段距离,并控制了司机,随即报由法院验尸。大概半个小时后,一名女警察也赶到事发现场。她在现场高声发问,有无围观者认识死者,果真有人答话,说死者住在中华门外五贵桥,她和丈夫均以卖黄泥为生,每到星期日都会到城内做生意。
随即,这名女警将司机押送至管区警局审讯。接下来,她将会到中华门外五贵桥寻找张姚氏的丈夫,以处理张姚氏的后事。
民国南京什么人有资格当女警察
警察制度在清末传入中国之后,一直以来都由男子担任。那么,这些屡屡出现在民国各个事故现场的女警是什么时候有的呢?1923年,国际联盟妇孺贩卖防止委员会为便于侦查拐卖妇孺案件起见,号召各国选用女子充任警察。1925年,又函请各国设置女子警官。当时北京政府作出了反应,准备招募40名妇女,设立教练所,施以警察教育,毕业后分配各处服务。但由于经费问题,这个想法没有实施。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继续筹设女警。1931年秋,内政部命令首都警察厅试办女警。
当时政府规定,每届警士教练招考学警时,得收十分之一女警。后来干脆来了个硬性规定:在警士教练所中附设女警班,暂定名额为30名。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报考女警呢?门槛还是比较低的:高级小学毕业或有同等程度者;年龄在18岁以上、25岁以下未婚嫁者;体力及视听力均健全者;身高在四尺五寸以上者;未受一年以上徒刑之宣告者。其后不久,投考资格又放宽了,如对投考者的婚姻状况不再加以限制。
当征召女警察的消息公布出来后,很多女性都跃跃欲试。如今93岁高龄的王如意女士还能记得当年的情形:“我那年刚15岁,根本没资格报名,但邻居家有个姓张的23岁的小媳妇特别想去,可是已经结婚了,那一年就没有报得了名。但第三年,招收时说结了婚也可以参加,她就如愿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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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警察训练所男女授受不亲
那么,女警们在警士教练所会学到什么呢?王如意记得很清楚,那家姓张的小媳妇学会了体操、国术,还会使用手枪、驾驶汽车。“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一下子就高大起来,整个人气势就上来了。我记得她当女警之前,在家里经常受老婆婆和男人的气,一天到晚愁眉苦脸的。当了女警,说话做事都一副雷厉风行的样子,嗓门都高了许多。”
其实,女警训练的内容远远少于男警,在教练所学习时,男女学警各设自习室,不得互相混入。并且男女学警饭厅分别设置,女学警在讲堂授课座次排列于男警前,在操场训练时,女警要与男警隔离教练。
女警训练以三个月为一期,两学期毕业;训练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派各处实习。比如,在1931年12月28日那天,戴仁海状告郭振兴串拐自己媳妇一案中的女警,应该还处于训练期间。
毕业后,女警的主要任务是调查户口,检查行旅,救护妇孺,维持风化及其他特殊案件之侦查。实际上,总的来说,女警的工作范畴体力消耗较少,有照顾性质。
但相比于男警,她们在初期还是有一定优待的,比如说,毕业后分配到工作岗位,她们将比同期男警察多一级薪水。那么,这是否会意味着,她们比男警更有发展空间呢?只惜翻阅了民国许多史料,竟然没有发现任何南京女警的详细资料?
民国女警因何鲜为人知
“从1933年正式招生到1935年,南京共招收女警36名,但中间经过各种变动,到1935年6月,整个南京只剩下18名女警。”这些女警被分配到南京各处从事警务,取得较好效果。但从这个数据也不难看出,国民政府为了维护统治所建立的庞大警察系统中,女警始终只占绝对的少数。
记者在1991出版的《警政史料》上看到,1934年4月,中国办理女警最有成效的上海市公安局内外组织官警为5902人,女性只有21人;1936年12月份,上海市公安局内外组织官警总数为5714人,女性只有11人。首都南京以及开放的上海尚且如此,全国其他地方的情况便可想而知。
由于限制了女警所从事的工作范围只是调查户籍,检查行旅,救护妇孺,维持风化,侦查要案等五方面,因此她们的工作就非常细碎,无法与同期男警公平竞争。这就决定了后人只能在一些琐碎的各式民国案件中看到女警协助调查的身影,这也是为什么在民国史上,根本看不到女警留下具体姓名和事例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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