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STON 发表于 2014-2-23 06:35:18

从中国网络"炒金"、"纸黄金"等看金融诈骗和政

过去的五年多时间中,伴随着中国相关部门、地方政府“金融创新”、“先行先试”等,出现了大量的网络“炒金”行为:将来路不明的“黄金”价格走势拿来,辅助以“杠杆化”、“买空卖空”、“过夜费”等机制,极力宣传,欺骗全国人民进行“投资”、“理财”。而这种“炒金”行为即使在最严格的监管、最高道德约束下,顶多只是猜国际黄金价格走势的大小,只能算是“赌博”,与理财、投资根本不搭界,根本无助于中国的经济发展。

在中国目前环境中,更多的网络“炒金”实质是诈骗。并且套用该种诈骗模式,衍生出了大量的“炒白银”、“炒铂金”、“文交所炒各种名画份额”“等等。

遍布全国的“金融诈骗+ 政法腐败”使得无数人民的血汗钱被黑社会性质的经济犯罪团伙攫取,高层怎能对此视而不见?

这种网络“炒金”与“炒股票”根本不同,是中国特有的“赌博”、“诈骗”行为,没有任何监管。经济犯罪团伙借助于各地的“金融创新”而设置,有的甚至是地方政府扶助设立的“贵金属交易所”、“文交所”等,也有犯罪团伙宣称“香港金银贸易场”行员等等,利用网络“炒金”,利用“杠杆”放大等来快速实施诈骗劫掠,利用招聘、培训等等培训来骗子、挑选受骗者。

这种“炒金”都不存在实物黄金、白银、铂金等等,以此为幌子,实际就是买空卖空,交易平台、所谓的“黄金”价格曲线都由骗子掌控,当投资者把钱放到这种交易平台所指定的帐户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无法拿回,会马上被骗子们转移走,完全是诈骗。为推脱责任,各个“交易所”采取“会员制”,为躲避“黄金”监管现在改称“炒银”、“炒铂金”、“炒名酒”等等,改称“现货”等等,借媒体进行误导、宣传,无数百姓受骗,诈骗金额非常巨大,危害极大。

中国人民银行早期对这种“炒金”定性有问题:在2007年的“张卫星炒金爆仓”事件中,央行认为这种“炒金”是“变相期货”、“地下炒金”。(所谓“期货”一般指农产品、钢材等,有交割的商品。而这种“炒金”、“炒铂金”、“文交所炒份额”等等,根本不可能变现,“黄金”、“白银”都是幌子。)

目前,各个商业银行的“纸黄金”、各个地方政府支持的“贵金属交易所”似乎都是“正规炒金”。而大肆诈骗老百姓的各种“炒金”公司,极个别被追究的,即使诈骗几十亿元人民币,仅仅被政法机关定性为“非法经营罪”。绝大多数情况下,政法机关认为只不过是老百姓“地下炒金”,根本不管。骗子们手中根本没有任何“黄金”、“白银”,他们在经营什么?!

各商业银行的“纸黄金”即使有严格监管和自查,也与“赌博”无疑,它们是根据国际黄金价格指数“猜大小”,借此通过佣金等盘剥老百姓,对国家经济发展毫无益处,为吸引百姓,常常误导百姓“投资”、“理财”。而“香港金银业贸易场”、“贵金属交易所”等等各个地方政府支持创建的“交易”平台,下属会员公司常常采取诈骗手段,让投资者尽快操作失误,亏完离场。老百姓被诈骗后醒悟,“交易所”和下属“会员”公司能够利用这种平台互相推卸责任。

“炒金”诈骗实例: 2011年5月至12月不到8个月,湖南一对80后夫妻利用“维财金”炒金诈骗平台,诈骗全国近4万人的24亿元,主犯一个人获得近2.4亿元,他一人平均每天捞金100万元,有几个贪官能这么快和容易的办到?“维财金”众多受骗者不断上访,据说是公安部督办。在2013年10月25日,在“薄案”二审的当日,楚维被长沙开福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刑14年,有重罪轻判、大事化了之嫌。众多受骗者被排除在外,连“受害人”都不是,这让近4万个被骗家庭如何信服、如何幸福?政法委系统的公检法的“指鹿为马”判决、中国人民银行和媒体、各商业性银行和诈骗集团企业对此类诈骗的误导式宣传,什么时候能修正?

最严重的是在天津市,在过去的5年多时间中,天津头脑发热,要在金融领域搞“津港合作”、“金融创新”、“先行先试”、“非禁即入”等,设置了大量的诈骗性质“公司”。有政府背景的“天通金”屹立不倒,改改名称为“天通银”,再改成“现货白银”,玩这种骗人把戏。很多注册在天津的“私募公司”实际是利用“庞氏骗局”进行诈骗,受骗人数和诈骗金额都是惊人的。安阳受骗者被天津的“私募”所诈骗,气愤群起,把京广铁路都曾堵起来。“天津市文交所”利用文艺品卖“份额”,实际也是升级版“庞氏骗局”。

以天津为榜样,全国各地群起设置“交易所”无数,贵金属、名酒、大蒜、茶叶等等都被拿来当幌子,进行买空卖空的诈骗。以这种模式,是不是“大便”也能被拿来成立“交易所”进行炒作?

这种“炒金”、“私募”、“文交所”都是在地方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短期内把规模搞得很大,卷进众多受害者,金额庞大,让政府即使想查也查不清!现在地方领导都会借口如果“查处”的话,会引起社会动乱,同时利用警方、信访机构来压制受骗者的诉求。

有关机构借口“稳定压倒一切”、“维稳”来花费大量费用来扩充自己势力、监控受害者,来捞好处?搞得老百姓气不顺,公权机构与老百姓都像仇人一样。同时保护了诈骗集团“闷声发大财”。受害者报案都被当成“信访”处理。强权机关要么胡作非为、要么踢皮球不作为?不去惩治犯罪,而是封锁、误导舆论,监控广大受害者。

各地方官员是否由于“维稳”有功而得到提拔升迁?地方政府现在不积极面对,只想拖下去,拖死广大受害者?黑社会、官员都得到好处了,而这个民族失去的是民心、道德、凝聚力、公信力。这种现状下,还提什么“诚信”、还提什么“公平正义”?

“大老虎”是要打,否则,大家根本别想干事。但是,相比于贪腐,这种金融诈骗,更能使千万个家庭感受到切肤之痛。

政法部门如果把对付受害百姓的精力拿出来处理犯罪,这个社会早就变得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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