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ton 发表于 2014-10-19 13:36:21

公积金已成“金公鸡”,还有什么必要存在?


如果你是一般的工薪族,在打开工资条,看到公积金这一栏的时候,是不是感到有些纠结?不交吧,好像便宜了公司。可每个月白白的交了那么些钱上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回来。
公积金已经变成了一只“金公鸡”。它要比铁公鸡来得值钱多了,可是想要捏出一点来用却是困难丛丛。
取公积金 一次漫长的等待
拿公积金有多难?怕是亲自申请过的人才知道个中滋味。一般来说,如果你用拿出自己的那部分公积金,你要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单位里负责公积金事物的同事将材料递交公积金中心。从递交材料到成功拿到这笔钱,你要花多少时间呢?那就要看你的运气了。运气好的话,是一两个星期;不走运的话,一两个月吧。也正式因为这样,不少人还做起了“代提取公积金”的生意,据说完成一次这种业务,可以赚到10~20%的佣金。这也从侧面说明了提取公积金是一件多难的事情。能把公积金等来,还是比较好的情况。糟糕的是,尽管现在一线城市的房租很贵,尽管公积金可以用于交房租,但绝大多数的人不得不打消用公积金来交房租的念头。这是因为这么做的可操作性实在太低。全国大多数城市规定,以租房为原因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经过备案的租赁合同和发票。可是,出租房屋者需要交租金的10%的税,所以,许多房东为了省这笔钱,根本就不会备案。租房的人想拿公积金交房租,基本无望。据第一财经的报道,2013年度,在发生提取的公积金账户中,租房提取占的比重不到1%。可是,假定出租房屋走正规途径,备了案,那么房东就会把税收负担转嫁给租房者。这样,租金就更高。划不划算呢?自己算算吧。
变相缩水
不但从公积金里要回自己的钱很难,就是向公积金贷款也很难。相比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利息要低2%,所以具有相当的吸引力。但其限制条件多,买不起房或不符合规定的缴存人都难以享受这个贷款优惠。再者,手续繁琐,申请不到,或者申请时间长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很多房地产商不愿接受公积金贷款,而偏爱于商业贷款。
正是由于拿也繁琐,贷也繁琐,公积金才得以修练成一只“金公鸡”。住建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全国实际缴存公积金职工1.06亿人,缴存总额6.47万亿元,缴存余额3.27万亿元,全国有一半住房公积金处于闲置未使用状态。
这些钱放在里面干嘛呢?等着缩水。过去十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加权平均存款利率仅为1.89%,不知道跑输通胀多少条街。
不仅如此,这么多的钱被锁了起来,不是也把内需锁死了么?

便宜了谁?
公积金看来是对工薪族和中国的内需都没什么帮助。但有人却能从中得益。
首先是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将公积金存在银行与付给缴存人的利差,连同公积金中心购买国债的利息收益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利差收益,构成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其次是五大国有银行。工、农、中、建、交五家国有商业银行享有接受公积金低息存款的特权,在公积金项目上其存贷差约为5%,按目前公积金缴存余额2万多亿元算,银行获利应为1000亿元。这还不算商业银行每年向公积金中心收取的归集手续费和贷款手续费。

可本来是私有的
其实,政府方面也是不想放着这些钱不用。2009年,国家力推9000亿保障性住房投资,住建部按国务院131号文要求,允许各地闲置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房建设,约400亿公积金以直接贷款形式投入到保障房建设中。
但问题是,要是用于保障房建设的公积金产生的收益归谁呢?要是亏损,是不是政府买单?没有答案。
然而,这些钱都是从工资中抽出来的,再怎么“专款专用”,它都不是税收,而是被托管的个人财产。公积金从其在上世纪90年代产生以来,也是明确地定位为民间互助基金。1994年国务院文件对公积金的定位是“一种国家支持的社会互助购房基金”。这也就是说,公积金的性质是私有的。那么,为什么本来是私有的钱,所有者要用却那么难呢?为什么私有财产被托管方拿去投资,其对所有者的责任却语焉不详呢?
既然公积金对购房不起什么作用,缴纳公积金的人又难以控制钱的去向。这公积金到底是为了什么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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