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 发表于 2016-4-19 04:12:53

毛泽东委任毛泽东为国家军委主席

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总理1人、副总理若干人、秘书长1人、政务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作为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 直到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中央人民政府一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国家政权机关。 10月1日14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举行,任命周恩来为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兼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三次会议任命董必武、陈云、郭沫若、黄炎培为副总理。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十七次会议又任命邓小平为副总理。政务院对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休会期间,对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负责并报告工作。其时,作为最高国家政权机关的中央人民政府,包括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和由它任命并受其领导的政务院、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等机构。因此,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任命下属的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而这两个主席,恰恰都是毛泽东本人。这份在世界各国高层斗极为罕见的“自己任命自己”的通知书档案,就这样诞生了。(刘典) 原文连结:http://www.yidianzixun.com/article/0BwyS3Fy


coming 发表于 2016-4-19 15: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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