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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心理学书籍上见到的一段话:无论情人或朋友,起初都可能被彼此的特质所吸引,但是交往之后,又可能因为讨厌那种特质而分手,如果能撑过去,
就会愈来愈习惯对方的个性,变成彼此容纳,彼此欣赏。”
可不是吗?许多人咬牙切齿地骂自己最要好的朋友,说他自私,小器,不可理喻。是不是应该想想,你不欣赏他的地方,很可能正是他的可爱之处?当你们从正面,体谅的角度去看,就会发觉,即使他错了,也错得可怜,可爱。
什么叫作朋友?对你百依百顺,不指摘你的错误,也不表现他自己个性的,才是朋友吗?
抑或他有他的品味,见解,能丰富你的视野,能提出与你不同看法的,更能做个“益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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