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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的冤魂―记1968年湖南邵阳县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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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4 05: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革”给中国人带来的痛苦,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仅仅是从文字描
述中去感受,无论怎样,都会显得肤浅、轻飘。

一九六八年道县传来杀人消息

我生长于革命之乡――湖南省,自幼一直接受“红色”教育,耳濡目
染的一切,使我对“革命”充满了崇拜与憧憬,对“无产阶级专政下
的继续革命”,即“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到来,也以一个孩子的
纯洁热情欢迎。

这种热情一直持续到一九六八年。那一年湖南省的道县、邵阳县相继
发生了两次大屠杀,从此以后,我对“文革”的本质有了自己的认识。

一九六八年,“文革”正如火如荼,我当时年仅十二岁。“停课闹革命”
使孩子们无书可读,我只能每天上街去读大字报和传单,努力用自己
稚嫩的心灵去理解那个动荡不安的世界。

五月的一天,我又象往常一样在街上看大字报。一张传单赫然入目,
标题是《请中央军委赶快制止湖南道县的大屠杀》。传单的作者列举
了一九六八年四至五月发生在湖南省道县的一连串集体屠杀事件。传
单的作者陈述说,一九六八年,道县的一些革命组织与贫下中农为了
防止阶级敌人趁机作乱,将所谓的“二十一种人”及其家属定名为“黑
杀队”(意指他们想屠杀工人、贫下中农),一律杀无赦。由于道县革
命群众组织将屠杀“黑杀队”视为“革命表现”,而“二十一种人”
及其家属又为数不少,自然是诛不胜诛。其结果就是传单上所写的:
道县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尸体,堆在城墙边没被掩埋的就有上千具,都
已经腐烂发臭,成堆的苍蝇在尸体上飞来飞去,一些尸体已经长满了
蛆虫……”,作者说,他本人是一个原籍道县在外地工作的普通干部,
回乡后看到如此惨状,经过私下调查,了解到这些被冠以“黑杀队员”
名义的人,几乎都是无辜者。因此作者冒着生命危险,印制了这些传
单,吁请中央军委赶快出面制止这种惨无人道的大屠杀。

传单上的消息并非传言。一天晚上,我父亲一位朋友悄悄来我家,将
我们这些孩子屏退后,告诉我父亲他在道县出差时的所见所闻,并且
预言“这股风说不定什么时候要刮到邵阳这边来,如果有可靠的亲戚
在外地,将孩子们送出去躲一躲,过了风头再回来,免得斩草除根。”
我躲在窗外听壁脚,却不敢问父亲。那位朋友走了后,当天晚上父亲
一整晚没合眼,看着早被抄得徒剩四壁的家,枯坐在椅子上,一声不
吭。

邵阳县贫下中农效法道县屠杀

道县屠杀的血腥味很快在湖南省上空弥漫,邵阳市管下的邵阳县很快
效法道县,有组织、有计划地屠戳“二十一种人”及其家属。为了斩
草除根,还要将这些人家中在外工作的子弟抓回一并屠杀。邵阳市与
邵阳县城相隔只百余里地,不少人就来自于邵阳县的“二十一种人”
家庭。邵阳市因此也陷入恐怖之中。半夜三更,大街小巷经常传来砰
啪砰啪的打门声,女人孩子的哭喊声与抓人者的喝骂声。所谓“二十
一种人”的家庭惶然不可终日,唯恐这种不测落到自己头上。白天,
人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交流各种信息:某人家里又被邵阳县来的农
民抄了一次,但人因不在家没被抓走;某人已经被老家来的农民抓回
去;某人已经被抓走好多天,家属交了赎金,单位也派人去领人,却
没见到人的踪影,不知是死是活……,如此等等,尽是一些让人揪心
的消息。

我家附近一位不到二十岁的男青年,被其祖父所在生产队的农民抓走,
路上试图逃跑,结果被几位农民用锄头活活砸死在江湖大堤上,曝尸
几天后无人收尸,还是几位街坊帮助收的尸,没有钱买棺木,拿床旧
棉被卷裹入土。他的母亲那天是外出做工,侥幸躲过,但后来思儿心
切,眼睛哭得半瞎,人也变得疯疯傻傻,半年不到就死了。但也有一
些人比较幸运:与我家同院居住的一位在水利局工作的覃姓干部,被
他老家的农民从家里五花大绑地抓走,其妻姚某闻讯从其上班的商店
赶回,骑单车尾随其后,因农民也不认识她,故此没提防。到了南门
口,农民们将覃捆在路边的电线杆上,自己进店里吃面。姚某趁机从
一家肉铺里拿了一把屠刀,将绳子割断,让丈夫骑上单车逃走,而姚
则被农民们抓住将腿生生打断,她所在的副食品公司闻讯后派人将其
抬送医院;还有市运输局一位刘司机,住在运输局家属院里,当他老
家几十位农民来他家抓人时,刘妻见势不对,立刻跑到邻近的大徒弟
家中求援。而刘司机的大徒弟正好是运输局工人造反派头头,马上带
上几个工人拿上棍棒先上刘家阻拦,另派人召集大队人马增援,结果
一场恶战,邵阳县老家来的农民“强龙不敌地头蛇”,被打得狼狈逃
窜,四十岁刚出头的刘司机也得以保住一条命。

抓的人多了,邵阳市一些大型国营单位为了保住老家在邵阳县的本单
位职工及其家属不受杀害,腾出房子或者招待所让这些人全家住到单
位里来。而农民们因无法进入这些单位找人,这些人才算是生命无虞。
我另一位朱姓邻居在运输公司工作,就是在刘司机的事情发生之后,
全家搬到单位里面避难,每晚住在办公室里,直到半年之后,杀人风
潮完全平息后才敢回家居住。

但这种被单位保护起来的人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单位没这种条件,
只能自已想办法投靠与邵阳县毫无瓜葛的朋友或者亲戚家中。在这种
人身安全毫无保障的恐怖状态中,邵阳市的“二十一种人”及其家人,
终日战战兢兢,不知自己能否活下来。

资江河上漂流的无名尸体

邵阳县贫下中农的“革命行动”终于让人们看到了“成果”。由于被
杀的“黑杀队员”实在太多,掩埋尸体成了革命者一大麻烦事,靠近
河流的村庄就将尸体弃置河中“水葬”。资江河流经邵阳县与邵阳市,
邵阳市地处河流下游,于是邵阳市境内的资江河中,每天有几十具乃
至上百具尸体顺流漂下,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死状奇特。一时间邵
阳市万人空巷,倾城出动。资江河靠城市这边的南岸上每天站满了黑
压压的人群,等着观看从上游陆陆续续漂下来的尸体。邵阳市当局发
了恻隐之心,下令邵阳市公安局处理掩埋这些无名尸体。市公安局则
招募邵阳市郊区的农民打捞,每捞得一具尸体发一床草席包裹掩埋,
支付十元人民币做为报酬。当时国营企业工人有85%左右的人每月
工资为三十六元,集体企业则只有三十四元,三年学徒工期间每月工
资二十元,五保户每月生活补助仅五元,所以这十元钱在当时比较吸
引人。

我记得当时正涨洪水,资江河上浊浪滔滔。一些胆大的农民就带上工
具,站在河岸打捞,而有些水性好且家里有船的就将船驶至河心打捞。
位于资江河畔的邵阳市北塔公社有一家人三兄弟一齐出动,据说挣了
好几千元,事后各盖了一栋瓦房。当时一千几百元就可以盖一栋简陋
的砖瓦房。

残忍的杀人手段

笔者当时年仅十二岁,也曾跟着大人去看过两次,留下的恐怖印象可
谓终身难忘。那些打捞上来的尸体死状千奇百怪,充分展现了杀人者
对杀人手段的创造性。有用绳子捆绑成粽子状的;也有捆成四足攒蹄
式,再在脖子上套根绳索的;有面部血肉模糊已经难于辨认面目的。
印象最深的是两组连成一串的尸体,一串是用粗铁丝从五个死者的两
耳中穿过,两女三男,一位老年妇女,一位小孩,三个成年人。另一
串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子与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估计是母子俩。两
位死者的手指均用粗铁丝穿过,连在一起,女死者浑身赤裸,乳房被
割去一只,阴户也被用刀挖去一块。当这两串尸体被捞上河岸时,不
少围观者都为之掉泪。我看了这些惨不忍睹的景像之后,一连几天都
做恶梦,吃不下饭,以后再也不敢去资江河岸观看这类惨象。

尸体大量漂流延续了半个月左右。当时各种传言四起,有人说自来水
厂从河中抽上来的水里有人的断腿,吓得邵阳市的市民再也不敢饮用
自来水,我家院中的水井旁边每天挤满了提水的人,本来水很旺的井
每天被提得见了井底,一直要到过了一晚才又蓄满水。我们这些井的
主人也得趁天未亮时赶紧提水,否则提水的人一多就用不上水。一直
到了六月下旬,河上漂浮的尸体日见稀少,自来水厂又在厂门口贴出
公告,说水质已经恢复卫生标准,前来提水的人才随之减少。

而到了这时,邵阳县大屠杀的传闻才渐渐具体起来。我曾听一位亲眼
看过大屠杀的中年男子叙述这次大屠杀的起因和他所了解的具体过
程。这位男子是个公社干部,据他说,屠杀所谓“黑杀队员”是接到
上面命令的,但是现在已经不准任何人向外提起这点。具体的杀人行
动则由生产大队党支书和民兵营长牵头,出身于贫下中农家庭的成年
男子一律参加。杀人的方式五花八门,有用锄头、棍棒活活打死的;
有勒死、闷死的,还有活埋的。也有将被害者的头按到水缸里活活呛
死的。这些方式都还比较文明。杀到后来,这些普通方式已经无法激
起杀人者的快感,便有种种翻新的花样:割乳房、挖舌头、将一家人
用铁丝串起来活活丢到河里。最残忍的是将煮饭用的铁锅(湖南几十
年前用的一种煮饭锅,上部是圆柱形,下部平底,呈圆锥状)烧红后
罩到被害者头上,受害者往往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就人事不省,等
铁锅取下时,头皮与脸部肉已烧成半熟,严重者头脸部肌肉成块状脱
落。这种尸体曾经被捞上来过,其面部血肉模糊,惨不忍睹,但当时
邵阳市的围观者无人知道是这种杀人者发明出来的“铁板烧”酷刑所
致。女人们的遭遇自然更惨,不少女人死前还要受到各种凌辱。这位
中年男子亲眼见过一个女中学生被凌辱后处死的场面,他说:“将那
女学生抓进里屋去的时候人还水灵灵的。两个多小时后拖出去处死
时,浑身赤裸,全身血污,半死不活,只剩下一口气了。”我问这位
男子为什么不劝阻?他心有余悸地说:“那种场合,人都象疯了一样,
谁要劝阻,谁就被当作和地主富农一路人,不杀了才怪。我只能做到
自己不动手,有时候能够不去就不去,哪有胆子去劝阻。”

而一些迟迟不动手杀人的生产大队被视为“不革命”,自有“革命者”
找上门去代为杀人,报酬是被害者家中的所有财产,生产队还要付出
公有的粮食与猪等。到后来,“红色恐怖”所到之处,竟有这样的威
力,一些地主富农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害怕死前遭受各种凌辱与折磨,
便全家自行了断。叙述者讲述这些事情时心有余悸,听者也闻之悚然,
真不敢相信人间竟有如此同类相残之事。

一段被刻意遗忘的历史

事隔多年之后,中国终于开始“拨乱反正”,为一些冤假错案平反。
但对一九六八年邵阳县大屠杀以及道县大屠杀却始终没有任何政府
部门组织人调查平反。邵阳曾有人在市中心邮电局门前的墙上张贴过
要求追查杀人罪行的大字报,但结果是这些人被当局以“书写反动标
语”罪名拘留,有的还判了两年刑。据知情者透露,此案难查的原因
一是牵涉面太广,参与杀人的人太多,从当时县武装部长到大队书记、
大队民兵营长及民兵均涉杀人罪行,如果追查,株连太多。自古云“法
不治众”。为了避免动乱,不宜再追查此事。二是由于被害者多是斩
草除根,少数幸存者也有如惊弓之鸟,没有人代为申诉,故此这事也
不了了之。在任何官方文件中,一九六八年邵阳县大屠杀一案均不存
在。

但我一直认为,中国当局未为这被杀的数千冤魂平反,还有一个中国
人无意正视的原因:从中国共产党建国以来,地富反坏右本来就是政
治贱民与被镇压的对象,他们的生命无论是在当局还是在普通人眼中,
本来就有如草芥。

一个不会忏悔的民族决不会是一个有前途的民族。对“文革”这场人
类历史上罕见的自我毁灭运动,中国当局一直列为学术禁区,不允许
研究,至今还只有一些人士通过个人努力在抢救有关“文革”的历史
记忆。而已有的一些中国官方允许出版的涉及文革经历的回忆录,至
多只看到当时对高干、高知及其家庭的迫害,但这些生命被剥夺的成
千上万的政治贱民,却几乎无人提及。

但对于我来说,那次大屠杀所弥漫出来的暴戾之气却一直紧紧压迫我
的灵魂。我感到自己有责任为这几千被残暴剥夺生命的无辜者树立一
块文字的纪念碑,让活着的人永远不要忘记这耻辱的一页:在“文革”
那个疯狂的年代里,数千无辜者曾怎样被荒谬残暴地剥夺生命,而中
国当局与杀人者又是怎样缺乏检讨罪过的勇气。

作者谨识:本稿最初以“沈默”之笔名发表于香港《当代月刊》一九
九一年十月十五日,现略作修改。

注:所谓“二十一种人”,是中国共产党在文革中划为管制镇压对象
的二十一类人,笔者至今能够记忆的只有十类,即地、富、反、坏、
右、军、警、宪、特、匪,即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分
子、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军官与士兵、警察、宪兵、特务、土匪等。还
有十一种是什么名目,笔者已经不能凭记忆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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