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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美国:一些生活琐事--穿衣装也能闹出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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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3 09: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活在北美的一些生活琐事:穿衣装也能闹出笑话

  俗俗话说:“菩萨要金装,人要衣装”。这话恐怕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只是怎么个打扮法,却不能不入境问俗。否则,搞不好会闹笑话。一九八零年秋季学期开学的那一天,有两名从北京来的留学生穿西服,系领带,正步踏进美国某大学的某间教室。俟师生到齐之后,这两位远方的来客赫然发现他们是唯一衣冠楚楚之士。其馀的人,从长衣长裙,鞋袜整齐,到背心短裤,赤脚拖鞋的都有,唯独没有穿西服,系领带的。当天晚上,系里为欢迎这两位首次从中国来的留学生举行宴会。这两位留学生吸取白天的教训,双双便装赴宴。岂料行至宴会场所,又赫然发现他们是唯一衣冠不整之徒。其馀的来客,包括白天赤脚拖鞋进教室的在内,无不西服笔挺,裙带翩翩。

  八十年代初,中国的门户初开,来美国访问和留学者大都不谙美国人的衣着之道,出现这样的尴尬局面,在所难免。即使在今天,有些国内来的人已在美国勾留多年,对于美国人的服装讲究仍不甚了了。有位朋友来美国业已十年有奇,却不相信美国大部份大公司都有所谓服饰条例
(dress
code),规定男女雇员应穿什么样的衣服上班。之所以会如此,其原因在于他在美国的这十年,有七年在大学读书,剩下的年头在加州硅谷某制造电子计算机软件的公司搞软件设计。美国的大学,无论东南西北,也无论州立还是私立,一概为所谓自由派(liberal)所左右。自由派的特点之一,在于强调个人生活的自由。如何穿衣正属个人生活的细微末节,因而在美国大学里怎么穿衣一律听君自便,甚至穿与不穿都好像是个可以争议的问题。柏克莱加州大学有名男生竟然脱得一丝不挂在校园里招摇,这才引起物议,成为全国性的新闻。加州的公司,尤其是位于硅谷一带搞电子计算机软件的公司,也都开放得很。穿短裤球鞋上班司空见惯等闲事,甚至披头散发,赤脚拖鞋去应聘面试,也不足以成为饭后茶馀的谈资。但是,自加州以东,情形却迥然不同。加州以外的公司,尤其是规模比较庞大,历史比较长久的公司,大都倾向保守。保守派最喜欢干预的,也恰恰在个人的生活领域。大事如人工流产,同性相恋,小事如便服上班,统统是保守派积极反对不遗馀力的目标。云集纽约市华尔街的投资银行是美国保守势力的坚强堡垒,所以,华尔街的上班族,不仅是西服笔挺,而且是三件头的西服笔挺;不仅是革履蹭亮,而且是系带的革履蹭亮。



  鄙人一向倾向便装,倒不是像某些美国人那样出于意识形态的动机,只是在中国便装穿惯了,觉得西服制肘,革履蹩脚,领带卡脖子,穿在身上从头到脚没有一处舒适的地方。不幸的是,鄙人供职的所在,不仅不在加州,而且属于最保守的一群,穿什么衣上班由不得自己做主。更不幸的是,有家有室,不比孑然一身,保住饭碗远比争取衣着自由更为重要。虽说对于不能衣装自由,不免戚戚于怀,却只有从“小不忍则乱大谋”中去寻求自我安慰。美国各大公司不仅积极于管人如何穿衣,也大都积极于劝人行善。美国人的行善,自然不同于雷锋的做好事,而是指向大大小小名目繁多的慈善机构捐钱。有些公司除去动用上班时间三番五次召开动员大会之外,还对雇员威胁利诱兼施并下,其积极的程度远远超越对公司正常业务的关心,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鄙人所在的公司正是这类莫明其妙的公司之一。据说以前该公司甚至有不捐一定数额的钱休想加薪的做法,后来由于出了个敢于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雇员,忿然辞职,并以公司侵犯其个人自由的罪名把公司告上法院,这才使公司不得不停止这种作法。等到鄙人任职于该公司之时,其手法已改为赎买。具体的方法是,叫雇员捐款换取便装上班的自由。也像做生意一般,零售与批发代价有差:零售一天一块两毛五分,批发每周五块整。破费二十,换得一月衣着轻松,有些人觉得也还划算,因为可以省却把西服送出去乾洗的开销,所以这手法在公司里不知沿用了凡几年一直相安无事。两年前公司上层领导发生大地震,结果抖出个自由派色彩的主管。新官上任伊始,就发下文件,声称穿什么衣服上班同捐钱风马牛不相及,赎买的手法必须立即停止。文件同时指出:凡是不同外界打交道者,从今以后一律无须穿西服,穿正式便装
(business
casual)就可以了。至于什么样的便装堪称“正式便装”,这位大人说他相信广大雇员的认识水平,不打算下定义。此令一经传达,大多数工作人员皆大欢喜。其中一小撮大概是欢喜过了头,竟然把认识水平下降到加州硅谷的水平线,结果激怒公司上层的保守势力,迫使这位开明的新主管为衣着问题再发文件,承认自己过高地估计了一部份人的认识水平,不得不对什么是“正式便服”稍作界说。被剔除于“正式便服”之外者,包括背心,短裤,牛仔裤,球鞋等。从不下定义到稍作界说,不能不说是一种后退,但观其界说内容,并不算过份。原以为这场服装风波可以就此平息,却不料还有一段馀波。就在第二份文件下达后不久,某位女同事据说衣装有违“正式便装”的界说,其顶头上司勒令她回家换衣,遭彼拒绝,结果被公司的保安人员押解出办公楼,予以停职停薪一天的处份,酿成一幕人要衣装的闹剧。

  一位同事前不久往加州硅谷某公司跑了趟公差,回来之后告诉我这样一段趣话。在他动身之前,该公司某负责人在电话里同他开玩笑,说是出差加州没什么别的好处,只是不用穿西服。其实,出差而不用穿西服,这好处不能算小。否则,少不得要提一个专为悬挂西服而设计的旅行袋。这种袋子尺寸不小,提在手中颇不便于迈步。上飞机时如果不能捷足先登,在容量有限的衣柜中抢到一席位置,如何处置手中的这种大号衣袋就会成为棘手的问题。这位同事出差时适逢盛夏,硅谷虽然北距旧金山不过六十多公里,却远不及旧金山凉快,背心,短裤,凉鞋都派得上用场。硅谷上班族衣着随便之名声既已远播,加之有该公司的负责人不用穿西服的电话在先,这位同事遂短衣短裤启程。熟料抵达硅谷次日一早,却在旅馆大厅里见到三位西服笔挺的人走上前来迎接他。寒寒暄过后,同事问:贵处不是不兴穿西服的么?
三人曰:前一天上司特别吩咐,客人从东部来,去接时一定要衣冠整齐。再问之下,这位作如此吩咐的上司,原来不是别人,正是在电话中说来硅谷不用穿西服的那一位。于是,四人不禁相视捧腹。可见,人要衣装有时也会产生喜剧效果。

  听说美国话剧《推销员之死》曾在北京上演,不知舞台上的推销员作何打扮。在美国现实生活中的推销员总是衣冠楚楚,连加州硅谷的推销员都不例外。据说如此这般打扮倒不是出于自尊,而是为了对客人表示敬意。言下之意,是无论顾客怎样穿着,推销员总不会因为衣着正式而冒犯客人。此说似乎言之成理,因为大凡衣着随便者,对于其他人如何打扮都视而不见;而衣着考究之流,大都对不修边幅的人印象不良。推销员打扮得整整齐齐,遂能左右逢圆,立于不败之地。但也有人说,西服革履已经成了推销员的工作服,与正式或礼节已经不再有瓜葛。这一说也似乎言之成理,因为如今的美国人讲究舒适,讲究实用,不再视西服革履为文明衣着的标准。要是在过去,男人不系领带,女人不着裙,都可能被餐厅饭馆拒之于门外。如今类似的要求在某些保守的私人俱乐部还可能存在,在任何公开场所都是不合潮流,甚至是不合法的了。我只在加州某些餐馆门口看到过“无鞋恕不接待”的牌子,因为有些加州人衣着委实过于简略,赤脚上街的也不乏其人。因为衣着不合标准而遭餐厅挡驾的事,我只碰到过一次,却不是在美国,而是在中国。一九八五年夏回国探亲,邀二三旧雨去建国饭店吃晚饭,却因其中一人穿了短裤,中西两餐厅均不得其门而入,扫兴之极。想起一九六六年扫四旧时,有人因穿西服而遭红卫兵当街剪破示众。从如此不许讲究穿,到如此讲究穿,这变化委实堪称天翻地复。

  在美国做生意,推销比质量更重要。有钱做广告,再差的东西也照样能卖得出去;反之,如果化不起广告费,东西再好也难有人问津。替服装业做广告,想当然是时装模特儿的差事。如今当红的时装模特儿虽然无不身价百万,在服装广告上出尽风头的,却不是时装模特儿,而是体育明星。在各行运动之中,又尤以篮球和网球名星的风头最劲。与时装模特儿不同,球星替服装做广告,用不着上天桥扭腰摆臀,也用不着去海滩袒裼裸呈。做广告的球星只消同意同某某服装公司签一纸合同,答应穿该公司的运动服或球鞋上场,就可以眼见绿油油的美钞滚滚而来。这些球星在球场上的收入固然动辄以百万计,靠服装广告合同挣来的钱往往更出其上,像国内有第二产业的人一样,副业倒成了正业。不过,商业合同不是签着玩的,合同一经签字就非得执行不可。一九九二年夏季奥运会,美国为了夺回男子篮球冠军,派出以头号职业篮球明星麦可ܭ乔丹为首的所谓“梦寐以求之队”(近见有人把“dream
team”译为“梦幻队”,以为球技神奇,如梦如幻,遂得此名,实属误解。美国男人把漂亮女人的照片挂在床头,称之曰“dream
girl”,欧杰ܦ辛普逊一案的律师班子因为水平一流,也被称之为“dream
team”,都是“难得成为现实,梦里才会成真”的意思。)。同美国男子篮球队签定服装广告合同的公司,不巧的是同乔丹个人签有服装广告合同的公司在服装商场上的死敌。一些体育记者纷纷预料到时候少不了麻烦。在美国队上台领奖之时,果然见乔丹躲躲闪闪,并用一面美国国旗罩住肩头,为了不让一身与众不同的服装完全展现出来。除去签这类合同,雇用体坛明星上电视替服装公司卖广告也极为流行。在乔丹激流勇退之前以及再做冯父之后,不管扭开哪一电视频道,都难逃乔丹推销以他的绰号“飞人乔丹”命名的球鞋。这些广告不仅填满了球星的腰包,也把球鞋的生意搞得轰轰烈烈。如今美国举国上下不分男女老幼穿球鞋已蔚然成风。脚穿球鞋,手提高跟鞋,临进办公室换鞋,业已成为成千上万上班女士的日常作业。几年前,某女明星上台领取(也许是颁发,记不大清了)奥斯卡金奖时,身披一袭玲珑剔透的夜礼服,足登一双傻大苯粗的球鞋,全场顿时为之轰动。居然有些老实人以为伊人一时疏忽,临上台时忘了换上高跟鞋,把球鞋广告商的杰作好端端给糟蹋了。

  除去动用这批索价以百万计的名流,美国服装业也颇会利用分文不取的义务推销员。记得小时候在中国每逢买件新衣,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找把剪刀把衣服上的商标给剪掉。那些商标也往往草草地缝在极不起眼的地方,仿佛有被剪掉的自知之明。美国服装业想必是聘请了心理学家做高参,把人的好虚荣之心琢磨得透亮。凡是名牌货,或是把商标做得奇大,缝得奇密实,或是用彩线绣在最显眼的地方,而那些舍得化大钱买名牌的顾客,也个个巴不得有机会挂着这些名牌商标招摇过市,心甘情愿充当服装商的义务推销员。

  平心而论,名牌货的质量的确比较好,是否物有所值就难说了。几年前我在一家廉价百货公司买过一件夹克,只化了十五块美金。差不多在同一个时候,某朋友趁大减价之机,在一家高档百货公司买了件胸前绣着个打马球图案的名牌夹克,破费一百元。两件夹克的料子都是纯棉的,颜色和款式雷同,远看可以鱼目混珠,近看之下,名牌夹克的料子更细密,手工也更出色。三年之后,我的那件杂牌货领袖磨损,里子鱼烂;朋友的那件名牌大体无损,袖口却也不免破败。美国人不提倡艰苦朴素,既不兴破,也不兴补(不破而补是另一回事,详见下文。)。于是,杂牌名牌一道当垃圾开丢。八十五元差额所买到的只有那绣在胸前供人满足虚荣心的商标。

  美国的成衣买卖大概可分为三个层次。廉价百货公司堤售便宜货。便宜货之所以能便宜,原因有三。其一,货源来自劳动力便宜的中国,东南亚或南美洲诸国。其二,没有名牌商标,用不着支付高昂的设计费。其三,廉价百货公司本身的开销低。高档百货公司和普通成衣专卖店做中上层次的生意。这一层次的衣服价格相去甚远。比如,一件纯棉的男衬衫可以从二、三十元到一、二百元。女服的差价更能出人意表,比如,一件丝绸女衬衫可以从七、八十元到七、八千元。高档成衣店则专做上层的买卖。一般来说,在这类商店出售的款式,不大可能在其他商店找得到。这并非偶然的巧合,在竞争激烈的美国市场,各类商品都须寻找自我的市场位置。高档成衣店的服务对象,或者说摇钱树,自然是极为重视款式这一流的人物。

  在中国鞋帽是一种有别于其他服装的专卖行业。记得北京前门外的大栅栏有一家颇有名气的盛锡福鞋帽店,不知仍在否。戴帽子的习惯曾经在西方风行过不止一百年,如今却成为陈迹了。女帽在铺子里倒还看得到,只是街上难得看到戴帽子的女人。男式礼帽在社会上近乎绝迹。如今美国男人似乎只会戴一种帽子:印着某某职业棒球队队徽的棒球便帽,既不美观,亦乏实用之处。同帽子的命运不同,鞋子的生意一枝独秀,在各大商场中鞋店总是以多取胜。同衣服买卖一样,鞋子买卖也分三个层次。廉价百货公司和廉价鞋店卖便宜货,货源大都来自中国。高档百货公司卖价格中等的鞋,货源大都来自美国或巴西。高档鞋店往往只卖某一种欧洲名牌。比如,想要买意大利名牌“沽奇”(“Cucci”),则非去“沽奇”专卖店不可。意大利名牌皮鞋价钱昂贵不比寻常,不过物有所值。男鞋底薄而耐磨,鞋帮看上去铮然笔挺,穿起来却温柔体贴。女式高跟鞋的制作更有不可企及之奥妙。不少初次见到意大利高跟鞋的女士不信邪,以为看上去一样的高跟鞋,穿在脚上不可能产生两样不同的感觉。但是,一经试穿意大利高跟鞋,没有不爱不释“手”的。



  在美国住了不下十五年,大小城市跑过不下四,五十座,住过半年以上的地方也不下十处,裁缝铺却只看见过一家。那是在旧金山湾区一个小镇上,一个极小的门面,几个东倒西歪的中文写着“香港裁缝专家”,连块英文招牌也没有。可见,这家裁缝铺虽然地处美国,却并不属于美国社会,真正的美国裁缝铺其实是一家也没见过。据说在美国量体裁衣不是中产阶级所能支付得起的事,所以,裁缝铺作为一个行当乾脆就从社会上绝迹了。不过,改衣的生意倒是比比皆是。凡是高档百货公司和成衣店都会雇用裁缝替顾客修改衣服。窃以为改衣这一行之所以兴旺不衰,同美国服装买卖的方式不无关系。在香港,凡是上下装成套的衣服,一律上装和下装分两边悬挂,任顾客自行选择搭配。美国人却不然,一律把上下身事先配套,不容顾客拆散和重新组合,仿佛凡是上身穿几号几码衣者,下身一定穿几号几码裤或裙。而实际情形却是如此这般标准身材者踏破铁鞋无觅处。结果是但凡买套装,不在腰袖领裆做番修改,难以中身。有些中国人盛赞美国人的这种配套出售方式为科学管理,依我看是不折不扣的“其愚不可及也”。不过,令改衣生意兴隆旺盛的更为重要的原因,恐怕还是美国人的减肥。凡是有过减肥经验的人想必都会知道,减肥不难,难在保持减肥的效果。对于大多数减肥者来说,往往重复忽胖忽瘦的过程。人胖了,衣服不改不成;人瘦了,衣服不改也不成。改衣业因而总是有得赚。

  有人说服式的翻新其实不过是炒剩饭,无非是从高领到低领,再从低领到高领,从窄袖到宽袖,再从宽袖到窄袖,从裸背到袒胸,再从袒胸到裸背。这话不为无理,却也不尽然。有些样式,比如男装的燕尾服,女装的伞式百折裙,终于一去不复返。前几年怀旧感强烈的美国总统里根恋恋不忘燕尾服,居然有些趋炎附势之徒特意定做燕尾服去参加里根的就职典礼,真是所谓上有所好,下必有所阿。结果燕尾服还是不成气候,只落得昙花一现的下场。究其原因,在于衣服毕竟不是纯粹供欣赏的艺术品,不能同现实的生活方式脱节。如今的美国人要开车,下厨,剪草,上下自动扶梯,出入飞机,不再能着燕尾服和伞式百折裙过悠哉由哉的绅士小姐太太的日子。

  其实,真正变不出花样的,还不是衣服的式样,而是做衣的料子。除去人造纤维这唯一的创新之外,几千年来衣服的原料无非是棉麻丝革。不言而喻,皮毛是一切衣料的鼻祖,在今天也是最贵的衣料。近年来反对以皮毛为衣料的运动在美国颇为活跃。不过,反对的不是奢侈,而是着眼于仁慈,以为猎取野兽的皮毛残酷无情。这话听来不为无理,但是,看到这些反对穿皮衣的人上街示威时个个足登皮鞋,腰系皮带,就忍不住要发笑。难到只有猎取灰鼠,银狐,紫貂,金钱豹之属才算残酷无情,屠宰牛类却无碍于成为大慈大悲的救世主?无独有偶,类似顾此而失彼的笑话,在中国也有过,而且也恰恰与衣服有关。文化大革命时,西服上身被视为西方资产阶级衣服的典型一扫而空,西服裤却无人过问。不仅无人过问,甚至连最“左”的红卫兵也照穿不误。说起有关衣服的笑话,还不禁想起小说《围城》。《围城》中有一段笑话上海裁缝的文字,大意是说洋人的上衣胳膊肘处破了,用块皮子打上补丁,上海的裁缝看见了,居然当作新式样而予以模仿,在新衣服的胳膊肘处缝块皮子当时髦的款式卖。多年前在北京看到这段文字时并不觉得可笑,窃以为未雨绸缪,在易破的地方预先加固未始不是个好主意。来美国之后才发现那段文字委实可笑得很。不过,可笑的不是上海裁缝,而是刻意挖苦上海裁缝的小说作者。在美国的成衣铺里,这种胳膊肘上缝块皮子的新衣比比皆是。打听之下,方知这种做法由来已久,并非当今无奇不有的世界的创新。当时是为所谓上流社会的男人进行户外运动,诸如旅行,散步,走马,打猎等等而设计的,因此如今仍沿称之为运动装。《围城》的作者不是没有出过洋,当年出洋时看走了眼并不可笑,可笑的是回国后以一付俨然行家的口吻去笑话真正的行家。

  如今运动装在美国极为流行,不过,流行的不是这种老古董,而是正经的职业运动服。正是这种好尚使得以生产运动装为主的耐克(Nike)成为美国当前最大的服装公司。一九九四年耐克的利润高达三亿二千三百万美元,耐克的主要竞争对手锐步(Reebok)同年获利两亿五千四百万美元,居服装业的第三席。耐克和锐步在美国的名字名副其实家喻户晓,美国人脚下穿的球鞋十之八九不是耐克就是锐步的产品。这两家公司也是使“中国制造”这四个字深入美国人心的有功之臣,因为两家公司都在中国大规模生产球鞋,致使今天美国市场上的球鞋有一半来自中国。据报导,锐步已同中华体育协会签定合同,该协会属下六百名运动员和裁判都将足蹬锐步上阵。由此观之,耐克和锐步在中国成为家喻户晓的名字的日子也不会太远了。

  美国的服装业集中在纽约市。纽约有二十五万人受雇于制衣这一行,居各行各业之首。由于制衣工厂用不着多大的资本就能开张,纽约有不少小规模,作坊式的制衣公司。这些地方的工作条件极差且不说,工资更是低得出奇。美国有防止过份剥削的最低工资法,规定每小时工资不得低于一定数字。可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制衣业大都采取计件不计时的方式支付工资,遂得以逍遥于最低工资法之外。有位国内来的朋友曾经在纽约一家中国人开的制衣作坊做过几天,一天八小时挣得的工资仅够供三餐。这位朋友本不是干这一行的,手头不够熟练。熟练工人当不会凄惨以至于斯,但好得也有限。待遇如此菲薄,如果不是走投无路,谁也不会愿意在这种地方干下去。在走投无路者之中,有不少是非法移民,找不到合法的工作,只得忍受这格外的剥削。有一回,某电视台记者闯入纽约市华人区某制衣厂,企图采访工人,揭发制衣业的黑暗。无耐在车间里做工的大都是非法移民,这些人唯恐被摄入镜头,从而招来官非,一看见记者从前门进来,立刻拔腿从后门逃走,来不及跑的,都急忙伏案埋头。情形既然如此,记者自然是未能如愿以偿。

  美国的时装设计业也集中在纽约市。美国的时装设计如何?看你问谁。法国人嘲笑美国人错把牛仔装当时装。言下之意,是美国的时装设计尚未入流。美国人反唇相讥,说法国人设计的时装不切实用,连时装模特儿也只会在天桥上表演时才穿。美国人乐牛仔裤不疲,的而确焉。巴黎的时装时有奇装异服也不是假话。究竟哪一方更可笑,那就看你如何对时装下定义。如过牛仔装的确如法国人所云,不配时装之称,那么,比美国人更可笑的还大有其人。牛仔装无论美丑,毕竟是美国的土产。身非美国人而把牛仔装当时髦,岂不是不折不扣的东施效颦?

  衣服的功能本在于御寒和遮羞,美观只能算是副带的作用。纯粹为美观而穿戴的是首饰。时下流行的首饰不外乎项链,耳环,手镯,戒指。清人王应奎在其《柳南随笔》中引郑玄《诗笺》,臆断戒指专属女人,且其作用也本不在装饰。其实,郑玄只是说古代君王的侍妾用戒指作为进御的记号,并没有说戒指因此种作用而产生。欧洲诸民族实行一夫一妻制,而欧洲男女都用戒指做为饰手之用。举此一端,足见王说之不足据。我在中国的时候,起先是不兴戴首饰,尔后首饰乾脆成了禁品。岂料如今首饰在中国大行其道,以至世界黄金价格竟因中国首饰市场的需要而猛增。真是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美国人对首饰也爱得很,女孩子三四岁就去钻耳洞,男孩子也早早地戴上项链。女人戴耳环者十居其九,男人戴耳环也不足为怪。不过,美国人似乎不像中国人那样热衷于金首饰或首饰中的金。木,石,塑料首饰的市场相当大,就是金首饰,其含金量也绝没有二十四开的,充其量不过十八开;十开、十二开、或十四开的极为流行。不久前一位朋友的妻子从国内来,下机伊始就叫丈夫带她去买金项链,说金首饰可以保值,免受通货膨胀之害。做丈夫的对此不甚了了,带妻子来问我。我告诉她黄金同美国货币之间的关系早已不复存在,所谓美金其实不过是一张纸,依靠的不再是黄金储备的支持。黄金在今天如同其他上市的物品如白金,白银,赤铜,蔗糖,大豆,棉花一样,价格随市场供求关系浮动,并不具有恒定的价值。况且,美国金首饰中的含金量低,金首饰的价格同金子的价格之间也不存在恒定的比例。一席话说完,看她仍然一付将信将疑的神情,顺手扭开电视,在专门报导交易场所行情的频道,指给她看金价正在上升,再换到电视购物频道,让她看金首饰百分之五十大减价的广告。如此这般,总算是把她打发走了。可是,没隔几天,朋友告诉我,她还是买了金项链,理由是既然在大减价,为何不趁此机会捡便宜?

  美国人戴首饰大都是爱美,但也有少数人别有用心,或至少是使别人以为别有用心。比如,耳环本是成双成对的,有人却仅挂一只。于是,有谣言,说凡是单挂一只耳环的都是同性恋。有可能是如此,也可能只是为标新立异。有人对男人戴耳环,尤其是戴一只耳环的看不顺眼。辛辛纳提棒球队的女老板就是其中之一,结果因此而惹上官司,又赔礼又道歉方才大事化小。据说,戴不戴耳环,戴单还是戴双,是宪法赋予的人权,由不得他人指手划脚道子曰。德克萨斯州一名男性小学生把头发梳成个鸡尾巴,被校方予以禁闭处罚。学生家长不服,一状告到法院。法官却拒不受理此案,理由是校有校规,法院管不着。看来,怎么戴耳环在美国是受宪法保护的,怎么留头发却不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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