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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7-14 10: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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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ackydu_1975 回复日期:2009-07-11 01:18:41
现在ZF领导真犯难了,公车后备箱 不能放礼品,办公室 不能放礼品,家里 不能放礼品!还能放哪里呢 建议大家来深刻探究一下~~~!
最稳妥的是放他二奶奶家!
作者:风止东山 回复日期:2009-07-11 03:15:49
的确博尔一笑
不过是苦笑而已.
作者:loveli6662 回复日期:2009-07-11 03:33:24
没地方放?都是一群笨蛋,那么多礼品回收店,做谁的生意?这生意由谁经营?都是官老爷的亲戚朋友。。。。
作者:QQ150638157 回复日期:2009-07-11 04:31:11
窃钩者猪
窃国者候
社会就是这样子
作者:QQ150638157 回复日期:2009-07-11 04:35:29
这么多次了就没人报案
看都看的出来
没个好东西!!
作者:前世我来过 回复日期:2009-07-11 04:41:27
作者:家有爱车 回复日期:2009-07-10 19:25:14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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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
作者:大成泽文 回复日期:2009-07-11 5:49:24
这怎么是偷呢,明明是拿吗!这样狗地方的东西本身来的就不是正道,检查院应该介入查一下,看看受贿多少!妈了个巴子,给他们销赃还不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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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个人的流浪0 回复日期:2009-07-11 7:43:13
我日他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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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此星定主 回复日期:2009-07-11 07:48:33
我们单位领导在单位丢点钱物是从来不做声的
作者:白鹄笑BOY 回复日期:2009-07-11 07:52:23
作者:3y3y3 回复日期:2009-07-11 01:13:23
根据判决书(“经审理查明”的内容),按时间顺序重新整理一下。结果,就看到了几个好玩的现象。
一, 送礼的时间:
陈海波的作案时间,最早的一次是2007年3月,最晚的一次是2007年8月。也就是短短的半年时间。这段时间,被偷的主要集中在中华烟上。看来中华烟是台州人送礼的首选了,其次是纪念币,金币(当然要真金白银的)。当然,也可能还送了其他东西,当时就带走了,留下来的只是携带不便的整条香烟。此外,被盗的办公室里说不定还有其他物品,但陈海波不知其价值,因而也就没有把领导的隐私再多暴露一点。
二,送礼的对象:
被盗的办公室,除了一间被盗一次之外,其他的都被盗过两次。按照常理,一个房间偷过一次,就没必要再去偷了,除非有人源源不断送来新的礼物,否则何必进去冒险?由此可见,凡被盗过两次以上的办公室,肯定是手握实权的领导。那个丢了鸡年生肖金银币的余某某,估计是属鸡的,今年不知多大了?五十二岁?
不知高人还能总结出来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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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239室,2007年3月及5月,被偷两次。(失盗者余某某:放在办公柜内软壳中华香烟四条、硬壳中华香烟一条三包,及鸡年生肖金银币一盒,总价值人民币4559元)
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316室,2007年4月10日及5月8日左右,被偷两次。(失盗者徐某某:放在抽屉内的人民币4000元、手机一只、软壳及硬壳中华香烟各两条,总价值人民币3443元)
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109室,2007年5月初及7月底,被偷两次。(失盗者朱某:放在衣柜内的软壳及硬壳中华香烟各两条,总价值人民币2380元)
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301室,2007 年3月底及7月中旬,被偷两次。(失盗者梁某某:放在抽屉内的移动电话充值卡10张、软壳中华香烟二包、硬壳中华香烟一包;放在办公柜内的仿BOSS皮带、仿LV皮带各一根,总价值人民币3093元)
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328室,2007年4月中旬及7月5日左右,被偷两次。(失盗者余某某:放在抽屉内的硬壳中华香烟四条,价值人民币1740元)
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401室,2007年6月中旬,被偷两次。(失盗者吴某某:放在办公室内的硬壳中华香烟二条三包及玉镯一只,总价值人民币1089元)
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805室,2007年7月,被偷一次。(失盗者张某某:放在抽屉内的软壳中华香烟三条、硬壳中华香烟一条,总价值人民币2690元)
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711室,2007年7月3日左右及8月中旬,被偷两次。(失盗者陈某某:放在办公室内的硬壳及软壳中华香烟各一条、元首国礼精品纪念章、中国流通纪念币等物,总价值人民币6190元)
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435室,2007年6月底及8月6日左右,被偷两次。(失盗者丁某某:放在办公室的“吉祥北京、吉祥奥运”纪念章一套、2006年中国邮票一本及硬壳中华香烟两条,总价值人民币1550元)
作者:yiwen27 回复日期:2009-07-11 07:56:21
再顶一下
中央政府瞎了还是默许了
下面那么腐败
作者:新闻联播播播 回复日期:2009-07-11 07:58:09
贼喊捉贼
作者:垃圾中的战斗鸭 回复日期:2009-07-11 8:02:24
呵...常常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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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oofangbo 回复日期:2009-07-11 08:45:37
我以我的党性保证,这些来源都是不正当的!
作者:PPP民 回复日期:2009-07-11 08:50:43
是啊,我们的ZF工作人员太辛苦了,不能让他们抽中华这样的劣等烟,还软包装的呢,至少也要让他们抽九五至尊才行啊,
我们P民苦点累点没什么大不了的,买不起房无所谓,10几个人挤一起搞群租就是了,看不起病无所谓,忍忍就好了,一般死不了。
不能让我们父母官亏待了啊,你们抽中华这样的劣等烟我看着真是心疼啊,
是我们P民的失职,是我们的错,是我们没有让你们能抽上一包配得上领导的烟。
我深深的自责,我的收入太低了,才1600,达不到缴税的标准,这让我觉得很丢脸,我连一个光荣的纳税人的资格都没有。
中国就是有太多像我这样的人才导致我们的领导抽不上好烟的。
我不能仅仅是自责,要有实际行动。
我愿意从我每月1600的工资里捐出800元来作为我们zf工作人员的抽烟津贴。我想如果每个P民都像我这样的话,到时
我们的父母官也都能抽上九五至尊了,那时我们P民才会从心底里发出满意的笑声啊。
作者:马英九九 回复日期:2009-07-11 09:07:03
真幽默
作者:马英九九 回复日期:2009-07-11 09:08:52
这小偷应当表扬才对啊
作者:禁止YY 回复日期:2009-07-11 09:16:53
六月飞雪。。
作者:ROVN 回复日期:2009-07-11 09:19:21
同年4月10日及5月8日左右的夜里,被告人陈海波利用值班巡逻之际,两次插片进入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316室,窃得徐某某放在抽屉内的人民币4000元、手机一只、软壳及硬壳中华香烟各两条,总价值人民币3443元。手机已追回并发还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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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值 只 3443 ....被偷 的4000 块 贬值 那么快啊!
作者:badteeth 回复日期:2009-07-11 09:32:31
抽烟只抽中华烟,入党只入共产党
作者:u1111v 回复日期:2009-07-11 09:36:42
贪官也就这点能奈了
作者:rob泊YU 回复日期:2009-07-11 09:43:57
作者:PPP民 回复日期:2009-07-11 08:50:43
是啊,我们的ZF工作人员太辛苦了,不能让他们抽中华这样的劣等烟,还软包装的呢,至少也要让他们抽九五至尊才行啊,
我们P民苦点累点没什么大不了的,买不起房无所谓,10几个人挤一起搞群租就是了,看不起病无所谓,忍忍就好了,一般死不了。
不能让我们父母官亏待了啊,你们抽中华这样的劣等烟我看着真是心疼啊,
是我们P民的失职,是我们的错,是我们没有让你们能抽上一包配得上领导的烟。
我深深的自责,我的收入太低了,才1600,达不到缴税的标准,这让我觉得很丢脸,我连一个光荣的纳税人的资格都没有。
中国就是有太多像我这样的人才导致我们的领导抽不上好烟的。
我不能仅仅是自责,要有实际行动。
我愿意从我每月1600的工资里捐出800元来作为我们zf工作人员的抽烟津贴。我想如果每个P民都像我这样的话,到时
我们的父母官也都能抽上九五至尊了,那时我们P民才会从心底里发出满意的笑声啊。
作者:核武专家 回复日期:2009-07-11 09:44:30
老百姓守法
干部玩法
作者:怀念许美静 回复日期:2009-07-11 09:54:45
真他妈黑,还仿BOSS LV, 去死吧!
列祖列宗南征北战打下来的大好江山就快断送在这帮孙子身上了。
作者:u1111v 回复日期:2009-07-11 09:55:15
移民
作者:水暖月 回复日期:2009-07-11 10:01:54
整个一反腐败英雄.
作者:1巡洋舰 回复日期:2009-07-11 10:04:34
林炳南心中哀怨一声:罢了,天要亡我呀!
不过无论如何林炳南还是要挣扎一下的。尽管手表已经被白小天夺去,有了这个证据在手,别的不用多说了。\\\\\\双规已经绰绰有余了。而一旦双规,自己的很多问题都会立刻暴露出来。而最容易暴露的自然是那些经济问题。虽然自己平时已经很小心了,但一旦要查。只怕不用三天,就能找出一堆证据出来。有句老话:富贵不还乡。尤如锦衣夜行。这话真是把人的心态描述的玲珑剔透的。人很大程度上真的是活在别人地目光中的。有了钱又有几个忍得住不在别人面前显一下,要是忍得住,他又何必去想法子捞钱呢?
所以,除非能够将表从白小天手中夺回来,然后说这是块假表。或者事情有可能有转机。
作者:没事过来 回复日期:2009-07-11 10:05:17
吐痰 走人
作者:facefat 回复日期:2009-07-11 10:05:56
2007 年3月底及7月中旬的一天夜里,被告人陈海波利用值班巡逻之际,两次插片进入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301室窃得梁某某放在抽屉内的移动电话充值卡10张、软壳中华香烟二包、硬壳中华香烟一包和放在办公柜内的仿BOSS皮带、仿LV皮带各一根,总价值人民币3093元。其中8张电话充值卡已追回并发还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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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BOSS仿LV?真逗,哈哈
作者:killerzxf1 回复日期:2009-07-11 10:06:49
叫政府的人写交代。人人都抽中华。 他们工资才多少? 要是放在ICAC , 早就查他们了。
作者:UR 回复日期:2009-07-11 10:12:28
路过
作者:tractor 回复日期:2009-07-11 10:14:11
干的好... 下次偷官员的二奶吧... ...
干的好... 下次偷官员的二奶吧... ...
干的好... 下次偷官员的二奶吧... ...
干的好... 下次偷官员的二奶吧... ...
干的好... 下次偷官员的二奶吧... ...
作者:绿_坝 回复日期:2009-07-11 10:14:32
者:浩泽活水站 回复日期:2009-07-10 23:36:34
作者:来过_走了 回复日期:2009-07-10 19:04:07
在办公柜内的仿BOSS皮带、仿LV皮带各一根,总价值人民币3093元。。
大家注意哦这皮带是仿的哦绝对是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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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幽默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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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3000多,仿的,绝对仿的,我D的干部清廉,绝对清廉~这些都是一小撮不明真相的有意栽赃诬陷的不怀好意的人送的~
作者:shazhuzi 回复日期:2009-07-11 10:15:23
应该只偷香烟
作者:1号幽灵 回复日期:2009-07-11 11:11:06
小偷有罪,腐败有理。
作者:rezin 回复日期:2009-07-11 12:15:07
这个“仿BOSS皮带、仿LV皮带”有没有取得权威部门的鉴定?怎么可以随便说是仿的呢。判决书的这个认定又是那个部门认定的?如果没有部门的鉴定书,那么所谓的受害人是否能够提供发票或者其他书面证据。
强烈要求所谓的受害者出示能够证明该物品的销售发票。
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我估计上述物品应该是非法所得。
作者:小白象 回复日期:2009-07-11 12:25:35
m
作者:瞧瞧你这下三烂样 回复日期:2009-07-11 12:41:24
大胆!敢偷D和政腐的东西?
作者:啥都甭说 回复日期:2009-07-11 12:48:22
整个一反腐败英雄.
作者:圆圆坏宁 回复日期:2009-07-11 12:55:44
反腐败英雄.
作者:xt008 回复日期:2009-07-11 12:56:36
向反腐一线的地下工作者致敬!
作者:wwzzff12345 回复日期:2009-07-11 12:58:06
太不够意思了你抽行他抽就不行?都是公民嘛,那烟钱可是人民交的税钱啊!
作者:我与风说话 回复日期:2009-07-11 12:58:45
哈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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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ragonwz 回复日期:2009-07-11 13:03:03
哎~~点太被了~~
作者:12s34h56w 回复日期:2009-07-11 13:09:42
你也不看看你偷得是谁?
比黑社会还黑的组织你都敢动,不重判你怎么办
作者:pengcun178 回复日期:2009-07-11 13:13:24
这些狗日的 抽烟一箱一箱买的 我干
作者:fxnlcy 回复日期:2009-07-11 13:13:37
够笨,用假烟把真烟换走就行了呗,抽死这帮狗东西
作者:我想我不懂 回复日期:2009-07-11 13:13:48
向山寨版的反贪人士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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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uolukejiyun 回复日期:2009-07-11 13:21: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啊
作者:chengn 回复日期:2009-07-11 13:24:12
作者:无敌白菜皮皮皮 回复日期:2009-07-10 19:03:48
我日!这哪是小偷?
整个一反腐败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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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uxjian 回复日期:2009-07-11 13:26:28
不要被眼睛蒙蔽了你的心灵!!!
一切都是幻觉。。。。
作者:色色眼镜 回复日期:2009-07-11 13:40:54
下次偷官员的二奶吧... ...
下次偷官员的二奶吧...
作者:seven天空 回复日期:2009-07-11 13:52:24
这个帖子得养熟了看~~
作者:xunbaba 回复日期:2009-07-11 14:15:51
居然敢偷我们祖国最大黑社会的东西!
作者:深海皮球 回复日期:2009-07-11 14:21:09
呵呵,有意思
作者:abq 回复日期:2009-07-11 14:23:34
作者:babajida 回复日期:2009-07-10 16:20:24
狗日的那些当官的,吃喝拉撒都不花钱,而且都是高档的
作者:强直性脊柱炎患者 回复日期:2009-07-10 16:25:24
这也判得太重了吧!
作者:sabin_chen 回复日期:2009-07-11 14:33:35
**此用户发言有违社会河蟹,已被绿坝善意隐蔽**
作者:xtrgw0880 回复日期:2009-07-11 14:41:49
我是不明真相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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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nyliu2 回复日期:2009-07-11 14:42:40
者:浩泽活水站 回复日期:2009-07-10 23:36:34
作者:来过_走了 回复日期:2009-07-10 19:04:07
在办公柜内的仿BOSS皮带、仿LV皮带各一根,总价值人民币3093元。。
大家注意哦这皮带是仿的哦绝对是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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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幽默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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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的 已经鉴定过 ^_^
作者:Oo坏孩子oO 回复日期:2009-07-11 14:44:50
他应该顺便抓几个官员的小辫子~~
到时候威胁一下不就安了吗?唉~~干什么都要动脑子的~~
作者:Oo坏孩子oO 回复日期:2009-07-11 14:45:43
做事要留后路的~~
作者:xihuanform 回复日期:2009-07-11 14:52:04
敢偷人民政府的财产,判他这么点已经是我党宽宏大量了!
作者:moto_dada 回复日期:2009-07-11 15:00:42
2007 年3月底及7月中旬的一天夜里,被告人陈海波利用值班巡逻之际,两次插片进入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301室窃得梁某某放在抽屉内的移动电话充值卡10张、软壳中华香烟二包、硬壳中华香烟一包和放在办公柜内的仿BOSS皮带、仿LV皮带各一根,总价值人民币3093元。其中8张电话充值卡已追回并发还失主。
----------头一回看到GWY自降身份,仿字用的好!!!
同年6月中旬一天夜里,被告人陈海波利用值班巡逻之际,插片进入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401室,窃得吴某某放在办公室内的硬壳中华香烟二条三包及玉镯一只,总价值人民币1089元。
----------硬壳算400一条 2条3包计920元,所以..这个玉镯的价格为169 。假...太假
作者:pinghexin2009 回复日期:2009-07-11 15:04:17
法院可能弄错了吧?应该是“仿中华烟”。我槽官员个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作者:XJTU没有过去 回复日期:2009-07-11 15:10:11
哎!官官相卫,这些官员都是清官,他们只抽中华烟,没有抽天价烟!
作者:西门益庆 回复日期:2009-07-11 15:15:23
居然敢偷我们祖国最大黑社会的东西!
作者:wibi_wififi 回复日期:2009-07-11 15:17:38
这个帖子得养熟了看~~
作者:yanyany 回复日期:2009-07-11 15:26:19
好贴
作者:依然故我_002 回复日期:2009-07-11 15:32:05
哈哈无独有偶,咱这儿也有一位专偷镇政府内中华烟的,偷得太多了,到邻区去卖才被发现,公烟叫中华呀.只不过比局级的至尊还差上一截呢
作者:zeng3453 回复日期:2009-07-11 20:17:15
估计那位大哥也没料到会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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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699399 回复日期:2009-07-11 20:17:21
判得太重
作者:要蛋定_晓得不 回复日期:2009-07-11 21:02:24
这个老兄太有才了,我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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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PP民 回复日期:2009-07-11 08:50:43
是啊,我们的ZF工作人员太辛苦了,不能让他们抽中华这样的劣等烟,还软包装的呢,至少也要让他们抽九五至尊才行啊,
我们P民苦点累点没什么大不了的,买不起房无所谓,10几个人挤一起搞群租就是了,看不起病无所谓,忍忍就好了,一般死不了。
不能让我们父母官亏待了啊,你们抽中华这样的劣等烟我看着真是心疼啊,
是我们P民的失职,是我们的错,是我们没有让你们能抽上一包配得上领导的烟。
我深深的自责,我的收入太低了,才1600,达不到缴税的标准,这让我觉得很丢脸,我连一个光荣的纳税人的资格都没有。
中国就是有太多像我这样的人才导致我们的领导抽不上好烟的。
我不能仅仅是自责,要有实际行动。
我愿意从我每月1600的工资里捐出800元来作为我们zf工作人员的抽烟津贴。我想如果每个P民都像我这样的话,到时
我们的父母官也都能抽上九五至尊了,那时我们P民才会从心底里发出满意的笑声啊
作者:多少回忆成了梦 回复日期:2009-07-11 21:05:28
偷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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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学着变坏 回复日期:2009-07-11 21:06:11
判得太重
作者:一个普通的好人 回复日期:2009-07-11 21:12:48
靠
作者:zth107 回复日期:2009-07-11 21:13:35
盗富人的贼不好当啊
作者:bsck168168 回复日期:2009-07-11 21:27:41
虽然只是劫富,没有济贫,不过也算英雄.比那些偷穷人的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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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pman_liew 回复日期:2009-07-11 21:41:19
作者:hcwtao 回复日期:2009-07-11 19:29:49
“解放”前党的追求:
一个民主国家,主权应该在人民手中,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一个号称民主的国家,而主权不在人民手中,这决不是正轨,只能算是变态,就不是民主国家...不结束党治,不实行人民普选,如何能实现民主?把人民的权利交给人民!
---《新华日报》1945年9月27日社论
作者:WUYONGzhigong 回复日期:2009-07-11 21:44:34
抢钱到银行,嫖娼到发廊,这是常识,以此类推,偷烟到烟厂烟店才合乎逻辑。
一共5個月的时间(从3月到7月),一个区政府(县级吧?)的办公场所里,竟然有硬壳中华香烟十七整条、七包,共计177包;软壳中华十二条2包共计122包供人窃取。这是人家日常吸食盈余下来的余额,想必这个地方中华烟的日常消费量还要翻一个几番。
“中华”这个字号别的地方不知值多少银子,在香烟的牌子中,那可是响当当滴,两条软中华,差不多就是俺一个月的工资,他们怎么就那么败家?
中华烟哪里来的?花的是谁家的钱,抽的是什么人,这些败家子不但毫不珍惜地败家,而且还慢藏诲盗,害得人家吃官司,这样的场所,比发廊还害人。
作者:luyuan81 回复日期:2009-07-11 22:13:18
现在的事情没法说!只有气愤!
作者:hero9779 回复日期:2009-07-11 22:13:36
幻觉,一定是幻觉
作者:回击同 回复日期:2009-07-11 22:19:29
此小偷天涯应该封为"盗圣".
作者:cssjackson2006 回复日期:2009-07-11 23:03:19
呵呵...这家伙不用脑子
作者:gxzou 回复日期:2009-07-11 23:07:39
仿BOSS皮带、仿LV皮带各一根,总价值人民币3093元。
这谁送的?
等着坐牢吧!
作者:01012001 回复日期:2009-07-12 00:09:43
作者:gxzou 回复日期:2009-07-11 23:07:39
仿BOSS皮带、仿LV皮带各一根,总价值人民币3093元。
这谁送的?
等着坐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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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的都这个价?真的要多少钱?
谁送领导仿制品?太不仗义了吧?
作者:hutu456 回复日期:2009-07-12 00:21:47
还真TMD的有点意思,现在的ZF们就会点儿这个了.....
作者:guta321 回复日期:2009-07-12 00:31:05
gg, 死都要抽烟
作者:妖安 回复日期:2009-07-12 01:08:27
日,这小子真冤。
卡、币、纪念章都不值钱,折合价格太黑了!
香烟,更是TMD不值钱
作者:rezin 回复日期:2009-07-12 04:11:22
其实这个小子,偷的东西很值钱,就是G UAN G UAN相互,故意把价格压低,如果不是这小子妥协,估计判的刑跟高。
估计:
1、中华应该是极品中华,
2、鸡年生肖金应该是2005年限量版的,
3、手机应该是最新款的,
4、移动电话充值卡面值应该是250元的,
5、BOSS皮带、LV皮带应该原装的,
6、玉镯应该是翡翠绿的,
7、元首国礼精品纪念章应该是银质的至少不低于3200元,
8、中国流通纪念币应该是全集至少不低于9600元,
9、“吉祥北京、吉祥奥运”纪念章一套价格应该不低于3900元,
10、2006年中国邮票一本应该是收藏版的,
这样加起来就价值惊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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