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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只做了我一天的新娘 (超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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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5 23: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言
  今天窗外锣鼓喧天爆竹连连,我望着一排缓缓行走的婚车,一股莫可名状的凄凉涌入心头,我的眼睛湿润了…我又情不自禁的想起我的老婆乐乐,那个只做了我一天新娘的女孩。就在五年前的今天,我的乐乐永远的走了,孤单的走了,没人亲人的祝福,只有我无尽的泪水,无尽的心痛…
  朋友,你不知道痛苦的滋味!四年来,没有哪一天我不在思念乐乐。我一直在努力着让自己忘却,但总会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某次不经意的碰触中,擢开我那血淋淋的伤痕。我怕痛,我不想回忆,但我总会想起乐乐带给我的快乐,每次我都有焚毁般的颤楚,那痛,如刀割般撕心裂肺。哎,纵有千种相思,更与何人说!…… 就以此文来祭奠我天堂里的乐乐,慰籍我多孔的灵魂。
  乐乐,你要知道,我爱你,永远爱你,不管你在哪里,我是你永远的港湾。


  ★大学初体验:怎样才能活着是个问题!
  我出生在太行山一个叫鸡洼的小山村里,那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的老区。革命五十多年后,这里依旧贫穷落后,人依旧善良朴实。爷爷给我讲完革命故事后,总是告诉我:好好上学,就能过上"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好日子。其实,住楼我倒不想,但对北京我倒很感兴趣。
  上高中时我特努力,考大学时我就报了北京一大学的计算机系。也许,有一分拚搏就会有一分收获,1991年7月28日,我竟如愿以偿的收到北京那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我考上大学,全村都沸腾了,我是鸡洼村第一个去北京上大学的娃。但我家却沉浸在忧愁中,326元的学费,我们拿不起。乡亲们知道了,东家借拾元,西家借二拾,最后母亲把小猪仔也卖了,终于凑了500元钱。我在家乡父老的祝福和父母的叮咛声中独自上路了。
  我这辈子做人很失败,上小学为买只铅笔发愁,上中学时为吃饭发愁,上大学学时还是为吃饭发愁。
  报道后,我的兜里只剩98元,那时学校里每月发36元的菜票。但一个月下来,我无论我怎么节省,还得贴上50多元。看着我手中日渐减少的人民币,我心里就发慌了,家里早就一贫如洗了,我想去做家教,但我的衣衫褴褛,没有人会请,只好去打工。我借了同学40元钱去一个叫凯顺的职业中介所报了名,他们介绍我到崇文区一个货仓做装卸工。我到那儿发现那是一个废弃的厂房,根本没有什么货可装卸。那儿一个自称经理的人,看了看我,说我不胜任搬运工作,就把我赶走了。没办法,我又回到中介所,要求重新给我介绍一个。那儿的人却说,给我介绍了,我干不了,他们也没办法。如果重新介绍,那就再交中介费。我知道我遇到了骗子,我气的都哭了,我和他们讲道理,却被赶出了办公室。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被骗,难道家里父母教诲的"做人厚道、与人为善",到了北京都不能用了吗?那四十元,我是借同学的,我娘卖一年的鸡蛋也卖了不四十元呀,我咋还呀。没办法,我只有找个工作才能填饱肚子,才能活着,我重新闯进去和他们理论,这次我竟被打出来了。
  当时我绝望了,我第一次走出大山,带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来到祖国的首都,我只想凭着自己的劳动挣钱上学,竟然被骗了。我真的绝望了,我想到了死,我想和他们拼了。我拾起路边的一块砖头就向里冲……
  这时,我被一个衣着破旧的老者拉住了。他告诫我"小伙子,冷静一点,冷静一点"。遂后,他将我拉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告诉我,那个地方是专骗乡下人的,我才知道他们是看到了我带补带的衣服。后来我知道老者姓杜,山西人,在京城以收破烂为业。当我把我的身世告诉他时,他为我的遭遇深感同情,建议我捡些破烂,然后买给他,即不担误上学,也能保证收入。
  这样,我悄悄的捡着破烂,当时我不敢在自己的学校里,我怕同学看到笑话。但无论如何,我能凭着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了。
  有人说在精神的贫乏可以降低一个人的品味。但大家不知道物质的贫乏更可怕,他能摧垮一个人的意志。

  ★捡破烂遭遇红颜
  大学生活,就在我上上课、写写稿子、捡捡破烂中过着。那日子平平淡淡,寂寞、穷苦、无助,什么都来了,唯独没有爱。其实,我也不奢求,也不敢奢求,因为我是一个连活着都艰难人。
  92年的暑假,我没有回家,我想趁着假期多捡些破烂,以筹备下学期的学费。一日早晨,我在一个小区的垃圾箱捡破烂时,一位晨练的女孩带着一个袋子走到我跟前说"同志,这里有废纸,你收着吧。"那女孩面带笑容,我从她的眼里竟没有看到厌恶和鄙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没有歧视的眼神。我感动地的顺口说了一句 "Thankyouverymach"。那女孩看了我约有半分钟,然后说了句"Thatisallright"。那双明亮的眸子就永远烙在我脑海里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乐乐,那时我们未曾相识。
大二第一学期,我被学校的文学社选为副社长。一日,我在文学社里正忙着校稿,社长孙卫过来,说给我介绍个新会员。抬头一看,我慌了,那个女孩竟是那次捡破烂时遇到的女孩。"我给互相介绍一下,这个新会员是哲学系的才女张乐,这是我们的副社长秦辉",多谢大大咧咧的孙卫及时打破了尴尬。在我们握手致意时,乐乐满脸疑惑。我知道她认出我了。我无奈的笑笑。
  好在孙卫介绍完张乐就走了。孙卫走后,乐乐说:"别人都叫我乐乐,你也叫我乐乐吧,社长,我们是见过面的。"我知道有些问题是掩盖不住的,只有点头默认了。乐乐问:"社长,你利用暑假体验生活,除了捡垃圾,还干过什么?"她把我当作体验生活了。嗳,一个富家小姐,不知道一个山里娃活着的艰难。我怕她把我捡破烂的事说出去,因为我们山里人把面子看得比命还重要。在乐乐许诺不告诉别人后,我告诉乐乐,那不是我在体验生活,那是我大学唯一的生活来源。乐乐满脸惊讶。我和乐乐就这样相识了。我和乐乐相识是命运和我开的一个最大的玩笑:命运让乐乐在我捡垃圾那样龌龊时遇见我,又让乐乐在大学文学社那样文雅的地方和我相识。
  后来,乐乐经常找我借书,让我帮她改改稿子。在这样的一来二往中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
  乐乐知道我是太行山里的娃,贫穷是我们那儿最大的特点。我也知道乐乐是一个少将的女儿,母亲是一名军医。

  ★因为有她,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大二国度节前夕,学校里组织了"校园十大写手"评选活动,我以《母亲,你怎么哭了》一文高票当选,颁奖晚会热烈隆重。最后每位获奖者登台献歌一首。轮到我时已是最后,我不会唱,老师在摧着,我就唱了一首家乡常唱的"信天游"。我不敢相信,乐乐竟手捧一束鲜花走上台来,给我献花。
  我感动的有点晕。谁都知道,乐乐是我校公认的才女加校花。那时我那小小的虚荣心得到了最到的满足。
  第二天,学校疯传着一句话"张乐是秦辉的女朋友"。在宿舍里,我对着哥们解释,却只换来哥们坏坏的笑。我和把这事告诉乐乐,乐乐说,他们不怕累就让他们说去吧。乐乐竟一万个满不在乎。我正求之不得呢,也就懒得去理了。
  我的生活没变,但乐乐的快乐开心竟让我那悲寂的心活
  跃起来,我的脸上也有了笑容。一直以来,我总是固执的用冷漠的眼神来对待这个世界,也计,我是一个自卑的人,所以我对什么都没有激情,可现在,一切都变了。我喜欢乐乐和我在一起,看着她含笑的眼睛,或者听听她清亮的声音。有她在我身边真的是一种很美的感觉,让我安心。哪一天见不到乐乐,我心里就空荡荡的。那种感觉我想就是幸福的滋味。
  我和乐乐有一人共同的爱好,就是去阅览室看书,乐乐总是带着自己的双人坐垫去给我占座。我无论去的多晚,总会有地方坐。乐乐看累了,会写个张条给我,上面写着"出去走走",我看累了,只要一个眼神就可以了。那日,我收到乐乐给我纸条,顺手夹在书里。出了阅览室后,乐乐问我,你怎么出来了,我说不是你约我出来走走吗?乐乐笑了,我找出那纸条一看,呵呵,竟不着一字,白纸呀。我们的日子过的默切甜蜜。
  有时乐乐会陪我去捡破烂,那时她没有一点大家闰秀的娇态。乐乐自诩为"捡破烂的小姑娘"并将"赶海的小姑娘"那首歌改成捡破烂的小姑娘,小声哼哼着"捡破烂的小姑娘,拿着一个大竹筐,走遍路边垃圾箱,她捡的破烂最多,多得像那小山装满筐,塞箩箩哩塞…"那时我有一种想把乐乐拥在怀里的冲动。
  大三的下半年,我就能独立的编程了,经朋友介绍,我承接了给一贸易公司编辑一个商品流程软件的任务。我天天泡在图书馆、阅览室、电脑机房里,有时一泡就是一天,那时乐乐就帮我打饭、到图书馆查资料,有时给我洗洗衣服。日子过的匆忙而甜蜜,有时真想让时光这定格在这里,不再流失。可会吗?
  经过三个多月废寝忘食的努力,我终于完成编程任务,贸易公司非常满意,付给我2600元的劳务费。虽不多,但是我当时见过最多的钱了。我真不知道怎么花,就给家里寄了1000元。为了感谢乐乐这三个月来对我的关心照顾,我决定带乐乐去秦皇岛看海。乐乐知道后,高兴地搂着我的脖子蹦了起来,兴奋之余,竟吻了我的额头。我当时懵了,长这么大,她是第一个吻我的女孩,我只觉得脸发热,天旋地转。
  我们乘火车到了秦皇岛,来到了"天下第一关"山海关。随后,我们去了北戴河,乐乐洗了第一次海水澡。乐乐穿着红色的游泳衣在海水里蹦着、跳着,尖叫着,那高兴自然是溢于言表。忽然一个海浪涌过,将乐乐淹没,乐乐站起来张口想喊我时,又来了一个浪头将她淹没了,我慌忙将他拉起。乐乐竟告诉我,大海好咸呀。呵呵,这丫头,一定喝海水了。再有浪涌来时,乐乐就死死的抓着我的手,像个孩子。太阳落山后,乐乐牵着我的手在沙滩漫步,走累了,就和我玩沙丘,把我埋在沙里造出各种奇怪的图形,并夸张的笑着。
  听说北戴河海滨是神州九大观日处之一。我们相约早睡,夜已很深了,我们才相约去睡。住宿时,乐乐说她害怕,非要和我住在一起。我极力反对,乐乐竟哭了。那夜我们住进了双人房。也许白天太累了,我很快就迷迷糊糊的睡了。半夜里,我觉得房间里有声响,就微微睁开眼,却发现乐乐趴在我的床边。我当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假装睡了。乐乐用手轻轻抚摸着我的脸,喃喃自语,"我爱我,很爱你,你为什么不知道呢,傻瓜"。最后乐乐竟轻轻的吻着我的唇。乐乐的泪水打湿了我的脸。我傻了,我只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我不是你生命中的唯一。这一晚,我一夜无眠。
  第二天,四点多我们就起身去看日出。我们选择了最佳观日地点鹰角亭。日出时,天水相连,色彩变幻,水上水下红日相接,瞬间跃出水面,霞光、阳光洒满山峦沙滩,犹如覆盖上了一层金色的纱幕。那时乐乐依偎在我的身旁,在我耳旁悄悄的说"有你的日子,我好幸福……"。
  看完日出,我们还乘坐缆车浏览了仙螺岛。仙螺岛有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很久以前,海螺仙子违抗龙王许配之命,下凡人间,与南戴河渔民小伙子海娃相亲相恋,喜结良缘。乐乐听完导游介绍这个故事后,竟半开玩笑的说,她就是海螺仙女,我就是海娃。我苦笑无语。

 ★年少时的爱是那么傻
  从北戴河回来,我一直在思考我和乐乐的关系。老舍的话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回旋"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情种只生在大富之家"。我知道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门不当户不对,一个是为了活着不断挣扎的穷学生,一个是养尊处优的将军的女儿。我知道我能爱乐乐一生一世,但乐乐能吗?乐乐父母会同意吗?
  爱一个人就要给他幸福。既然我们的爱不会幸福,那我只能选择离开。
  我开始渐渐疏远乐乐,乐乐也觉察到了,从她那欲言又止的眼神中,我看到的全是哀怨。乐乐,你知道吗,你是我生命中渴望已久不曾出现的那轮彩虹。我对你真的难以割舍。你在我的身边,我有暖暖的感动,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我离开你,我知道你会痛,甚至会骂我无情。希望你原谅,要知道,我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也痛苦,我其实更需要你。一直以来,我把和你在一起的快乐视为我一生的幸福,我又何曾不想哭,可生活中总有太多的无奈,这就是命呀。
  一切尚未开始,一切已经结束…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间已毕业四年了。乐乐毕业后随父母去了湖北,而我去了深圳,我和乐乐再也没有见面。但我对乐乐的思念却愈来愈烈。乐乐一如既往的向我的邮箱里发信。我也习惯了每天一上网,就打开邮箱,看看乐乐发给我的E-mail。但每次我都不回,不是不想,只是怕回信会唤起乐乐更多的伤悲。但那次乐乐写给我的邮件让我愧疚万分:
  如果这个世上有100个人爱你,
  有一个人是我;
  如果有10个人爱你,
  还有一个人是我;
  如果有1个人爱你,
  那个人就是我;
  如果没有人爱你了,
  那么我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
  乐乐,我能读懂你的心。但我的心又何曾不是如此呀!
  2000年春天,我去北京出差,晚上和北京几个同学吃饭。席间,他们谈到了乐乐。说乐乐命苦,父母在98年抗洪中一起牺牲了,现在卧病在床。那时我楞了,我手中的酒杯滑落到了地上。我不相信这是真的,我有天塌地陷的感觉。我想起乐乐写给我的E-mail:
  "没有亲人的呵护,没有爱人的相伴,我的生活还有什么幸福可言?当我死去了,你还会记得我吗?"
  那一刻,我崩溃了,我忘记了什么是矜持,泪水早已模糊了我的眼睛。此时,我才知道乐乐已深深的浸入我的骨髓。


  ★没想到重逢意味着永别
  第二天我就乘飞机赶到湖北乐乐所在小城,当我出现在乐乐面前时,乐乐呆了,扑到我身上,疯了似的捶打着我,说我知道你会来,我知道你会来。我紧紧地将乐乐拥在怀里。乐乐哭了,哭的是那样无助。
  我看到了乐乐满屋子贴着我的照片,床头上放着我在大三时送她的小狗熊。嗳,乐乐一直生活在记忆里。
  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我知道,今生我不会再原谅自己了…
  第二天我陪乐乐去医院检查病情。苍天真的不公,乐乐得的竟是骨癌,骨髓移植需20多万。但现在骨髓库里没有和她血型相配的骨髓,需要找一个能献骨髓的人,父母最好。
  我试着问乐乐。乐乐哭了,乐乐说她没有亲人了。1998年的抗洪抢险中,乐乐父母所在的部队担负着江西九江抗洪抢险任务。九江决堤时,乐乐的爸爸带领着他的部队跳进齐肩的洪水里,手拉着手巩起了一道道人墙。奋战几昼夜,他和他的士兵一起被洪水带走了。母亲也在抗洪中为救一个小姑娘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在这里,我诅咒那些拿着人民的生命当儿戏的制造"豆腐渣"工程的政企官员们)。
  说到这儿,乐乐用双手抓着头发,撕扯着衣服,放声大哭,她不停的告诉我"阿辉,我疼呀,我心疼呀,"我抱着她的头,她委曲的像个孩子,她喃喃地说"我天天在梦里梦见爸爸妈妈在洪水里伸着手说:乐乐,救救我,救救我…"我抱着乐乐,泪水不停的流。乐乐,我苦命的乐乐,你以小小之躯,哪能承受得了这样的打击呀!
  在这个世上我只对一个人说过"我爱你",那就是乐乐。我告诉乐乐,等病好了,我们就结婚,让她做我今生最美的新娘。
  乐乐苦笑着,只是摇头。
  我决心承担起一个男人的责任,我将乐乐转到上海同济医院,决定给她做骨髓移植手术。
  我很快以56万的低价卖掉了深圳的电脑公司。我不想卖,那是我的心血呀,可我还是卖了。
  在等待骨髓的时候,乐乐的身体愈来愈遭,经常晕迷过去。医生的话总是萦绕在我的耳边"做手术已来不及了,最多还能活半个月",我知道这是对乐乐下的死亡通缉。
  我知道,每一个女孩都梦想着做新娘,包括乐乐。我决心和乐乐结婚。那日我和乐乐去影楼拍婚纱照,乐乐细细地翻看着别人的结婚相册,满脸神往…最后,乐乐没有和我拍婚纱照,也没去婚姻登记处。她只希望在教堂里举行个婚礼。我明白乐乐的良苦用心。
  2000年,中国还没在在教堂里举行婚礼的先例。我来到圣约翰教堂,说明来意,被拒绝了。后来我诉说了乐乐的悲惨遭遇,他们爽快地答应了。

  ★我在婚礼上失去了她
  9月6日,是我永远难忘日子,那是我和乐乐新婚大喜的日子。今天,乐乐出奇的好,精神饱满,也许是医生给打了强心剂的原故。6点,我带乐乐去"伊人红"影楼化装,并装了一个最豪华的加长林肯婚车。婚礼上的女人最美丽,那时的乐乐面若桃花,貌若天仙。
  8点28分,我们如约来到了教堂。
  教堂为我们响起了《举行婚礼歌》,我背着乐乐走进教堂,牧师开始为我们举行婚礼仪式。我勉强扶着乐乐走到牧师面前,牧师手持《圣经》开始为我们祈福。
  当牧师问乐乐:你愿真心诚意与秦辉结为夫妇…无论安乐困苦、贫穷富贵、康健疾病…一心爱他;终身忠诚地与他共建美好的家庭!你愿意吗?
  乐乐满面含羞的回答"愿意",脸上洋溢着满足。
  也许乐乐感到太幸福了,我给戴上戒指时,竟红着脸问"我漂亮吗?",我说乐乐是我的海螺仙女,是世上最美的新娘。我想,乐乐一定沉浸在仙螺岛那美丽的传说中了…当时,乐乐满面红光,满脸含笑(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人升入天堂时的回光返照)。
  当《婚礼乐曲》在教堂里响起时,乐乐在我的怀里满意的闭上了眼睛。我知道乐乐真的走了,永远的走了。我没有惊慌,我知道这一天会来的,但我没想到,我苦命的乐乐,竟在我们的婚礼上走了,带着微笑,也不问问我是否愿意就走了,只留下一个孤单的我。
  我的泪水再也止不了…
☆后记:
  乐乐走了,带走了她所有的欢乐与不幸,也带走了我这个颗思念她的心。
  乐乐生前有个愿望,想生活在有山有海的地方。我一直在找乐乐满意的安眠之地。也许冥冥中乐乐在指引着我。我竟找到了一块这样土地--在齐鲁之邦山东省,有一个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那儿有秀美的青山,还有蓝天、碧海、金沙难。我在山海天选了一个地势较平坦的山坡将乐乐葬了。在那儿,乐乐可以听鸟儿鸣唱,看云卷云舒,赏海浪澎湃,听松涛阵阵,更可眺望万里海疆。
  大家说,时间是医治伤痛最好的老师,但为什么我的伤总也好不了?夜深人静时,我喜欢对酒独酌,每次我都酩酊大醉,每次我都会看到乐乐那哀怨的眼神。
  欲将相思杜康,爱人去,酒酣有谁赏?
  渐渐的,我的泪少了,因为生活还得继续。乐乐离开我,我没有什么不同,只是不开心,不快乐,我现在真的不惧怕死了,因为我知道在生命的尽头,在世界的另一端,我的老婆乐乐在等着我。

  ◎编后语:爱不是等待时开的花,爱是努力后结的果。请珍惜你现在拥有的缘分吧,千万别在失去时才懂得珍惜。趁现在还来得及,请善待生命中的爱!既然相知,何媚世俗,何惧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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