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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云的“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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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主得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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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Google被“杨佳”了!真是大快人心!这真算得上个新闻!
可也看到了一个“旧文”。
马云要“爱国”了!
马云如是说:如果需要爱国的话,我就把“支付宝”贡献出来。看来还是有些无奈。
但这却使我依稀想起,五十年前,更有一批“爱国者”豪迈的捐献了自己合法积累的财富。他们有资本家、地主、手工业者、学者。
1956年刚捐献完,57年就“反右”了,66年就“文化大革命”了。
而那些捐献者无一例外的成为了“专政对象”。更有甚者,在解放前“爱国”了下,在50年就被“反革命”了、枪毙了。
虽然时间过了几十年;虽然许多人死的死,逃的逃;虽然似乎被“平了反”;可留下来的却还没有结束。
他们的后代在求学、工作时,必须在“家庭成分”项里,填上“二等公民”身份。
几百万中国的“爱国者”都这样,马云肯定逃不出“前车之鉴”。如果马云不立刻做出举家移民的“叛国事件”的话。他的后代就会光荣的成为“二等中国人”。永世不得翻身。
很多人都认为上天太不公平了。
我就用马云的例子来说明:天理昭昭。
如果“支付宝”在马云手里的话,再怎么折腾也不会到“杀人灭口”的地步。
而“支付宝”到了中共手里,就成为了,挣钱买枪买炮屠杀中国人民的工具了。
故意杀人已经是上天不可饶恕的了;更何况是:挣足了中国人民的血汗钱,反过来屠杀中国人民的情况呢。
那些所谓的、富裕的“爱国者”,能有什么被冤屈的呢?
难道他们挣的是火星人的钱?
不过话说回来,这世界是自由的世界。你想怎么着就怎么着。马云的“爱国”,我不过是多个嘴而已。
在这“因果报应”的公平世界里,爱啥就啥,爱Diang就颠。
唯有信主才见“真光”。
[ 本帖最后由 caoGt 于 2010-1-17 00:5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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