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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国土厅当时负责人是通过非法关系渠道,以权批地,不是以法批地,身为广东省最高土地监督机关,知法违法,以同一天同一项目,将其上报审批的6000亩耕地,绕开省政府审(核)批,狡用手法分拆10多份皆在省办公厅受授500亩以内进行批地。国土厅负责人的批地行为,已给其方便,充当其保护伞,在未经省政府同意批准用地,竟将上万亩耕地填土毁耕,至今二十年还荒芜,造成三山村民无法生产和生活,造成村民经济倒退十五年。
更为严重的给是,地方政府为夺取农民的耕地竟用极端行为亮出国土厅批文进行收地,实行镇、吓、锁、冤来遭踏三山村民。国土厅违法违纪批地行为已造成三山村民在经济和生活损失之极大,对村民依赖生存的土地危害性极大,对国家和政府形象影响之极坏。
三山村民请求广东省人民政府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依法对省国土厅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追究责任,依法按三山村民的请求依法查处,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严厉处罚,决不能姑息。
此致
南海区人大代表:郭伙佳
2012年5月18日
附件:三山人大民意调研报告书《供参考》
此请求书一式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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