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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北京台记者被打完整视频 被他的“演技”折服(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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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9 13: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郭德纲致社会各界的道歉书》 泼辣异常

近日,网上流传一封《郭德纲关于打人事件致社会各界的道歉书》,文笔犀利,语言泼辣,颇有郭德纲在天桥小剧场表演之风,现全文转载,公布如下:

    郭德纲关于打人事件致社会各界的道歉书

    本人 郭德纲,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最近茅坑里扔炸弹——激起了公粪。在社会各界的教育下,本人认识了自己的错误,现决定道歉如下:

    1、关于该谁道歉:

    事件发生时我并不在场,打人的是我的李姓徒弟,他已经道歉了。本来我以为就没我什么事了,但后来有法律界人士教育我,说我是打人者的师傅,是公众人物,更重要的,事件发生在我家,所以我脱不了干系。

    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虽然我那徒弟已经年满18,他犯了事连他爸都没责任,但估计在中国,师傅比爹妈责任大。要不为什么现在学生有了什么问题大家都不骂爹妈骂老师呢?所以,我该道歉。

    这么一说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山西煤矿出了事得撤省长的职,因为煤老板不是公众人物,省长是啊!第一次出事,撤镇长;第二次撤县长,第三次撤市长,第四次可不就得撤到省长了嘛!就是不知道第五次、第六次该撤到哪。所以,我徒弟不是公众人物,我是,当然该我道歉。估计下次我想道还道不了了,轮到级别更高的公众人物了。咱得珍惜这次机会啊!

    这么一说我还明白了,怪不得日本人当初在南京杀了那么多人,骂他们他们还一直不服气。估计他们觉得南京是中国的地界,在中国的地界出了事怎么着中国人也有一半责任啊!当然,日本人该不该道歉不是我在这要说的,反正我是该道歉。

    2、关于向谁道歉:

    挨打的是那记者一个人,但激愤的是群情,对我口诛笔伐兼教育的什么人都有。看来光对那挨打的一个儿道歉还不足以平民愤,所以我郑重宣布:我对社会各界道歉。

    3、关于为什么道歉:

    事情的起因是我们家门口草地上那桩子,可那不是我立的。事情的另一个起因是电视台记者扛着摄像机闯到我们家里,可这事我想道歉还真道不着。事情的还有一个起因是李姓徒弟打记者了,这事仍然不是我干的。所以,我在先确定了我应该道歉的前提下,苦苦思索我该为什么事而道歉,最后得出结论,我就只好为我那博客上的文章和演出时关于此事说的段子而道歉了。我思前想后,觉得在博客和段子里惹恼了各界人士的估计是如下几点:

    4、关于“穷人”的道歉:

    我说几个穷人组织了业委会,结果得罪了很多穷人。这事儿我还有点不明白,这当“穷人”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啊?如果是好事,那我是在夸他们,不必道歉吧?如果是坏事,那我骂他们几句,应该大快人心啊!怎么就有这么多人生气呢?所以我得出的结论是,在中国,穷人这事说不得,怎么说都是错。所以我在这儿郑重纠正:我们那儿业委会那几位,不是穷人,是富人!我说错了!我是真觉得我说错了!现在在北京要买个小套二得多少钱啊?穷人住得进那别墅区吗?当然,我还得补充声明一句:我说的是一般商品房,不含广大国家干部住的福利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特价房等等,那些房子便宜是便宜,住的可多半不是穷人。我不敢误会广大国家干部是穷人,如果干部们觉得这预先声明还不够,干脆,我预先道歉!

    5、关于“推搡”的道歉:

    我说我那李姓徒弟和那周姓记者发生了“推搡”,引来很多群众批评我避重就轻,说打就是打,不是“推搡”。这都怪我平时学习不细致,只知道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推搡”,把人推死的有,把人房子推塌的也有,我就不知道一般老百姓就不能“推搡”。在受到大家批评后,我加强了学习,认真参考了前不久在湖北某单位门口发生了某事之后国家权威机关的权威声明,在这里,我郑重修正我的说法:李姓徒弟在与周姓记者的拉扯中行为粗暴。并请各位注意,此前我关于此事所说的所有“推搡”一律无效,改为“拉扯”。如果有哪位还认为这词不准确,我就没办法了,因为湖北那位已经住了院了,都还是“拉扯”呢,周姓记者总还没到那程度吧?

    6、关于“滚”的道歉:

    根据BTV的报道,周姓记者与李姓徒弟在拉扯中从楼梯上“滚”下,我曾对此表示质疑,因为并未看到包含此类画面的录像。现在我也明白了,那录像估计还是有的,只不过有关单位出于种种原因可能不便公开而已。就像湖北某单位门口那次事件,事情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有关单位还没公布录像呢。那单位是有关单位,BTV也是有关单位,有关单位总有有关单位的道理。所以我也不等那录像了,就在这里郑重宣告:周记者,我本来以为您没滚,但我错了,您滚了。

    7、关于“呕吐”的道歉:

    周姓记者呕吐的录像,这个可以有了,而且是特写。我本来还表示怀疑,现在也不了。有关单位既然有不公布某些录像的道理,他们当然也有公布某些录像的道理。所以,我在此郑重宣告:周记者,我本来以为你没吐,现在我相信你吐了。不光您吐了,连我都吐了!

    8、关于BTV“龌龊”的道歉:

    我说BTV龌龊,此话又引来众多批评。对群众的批评我本来还不太理解,因为我那不是随便说的啊,我有理由啊:“说了不算,算了不说;说大话,使小钱。”我说了这些个理由之后才得出了BTV龌龊的结论啊。我没什么文化,但还懂这个道理,那就是你要推翻我的结论,就必须先推翻我的理由。但现在我明白了,理由没关系,关键是结论。中国除了BTV,还有各种TV(还没算上KTV)呢!这些个TV都像着呢!站一块都跟哥俩似的!不光是TV们,媒体们也都像着呢!说到底都是一家老板办的嘛!不是亲哥俩也是表兄弟。要是BTV“龌龊”了,其它TV怎么办?其它媒体怎么办?骂一个吃屎不要紧,但那不是得罪了满世界的狗吗?所以,这个结论不能得,所以,我在此郑重修正:BTV,它说了不算,算了不说;说大话,使小钱;这些都是真的,我也不能瞎说;但是,请注意,尽管如此,它却不龌龊!

    9、关于“一大娘们儿,撇着大嘴”的道歉:

    “今天我徒弟打记者之后,北京台去一主编,一大娘们儿,撇着大嘴要私了,让徒弟看病去。”这话是我说的,群众又有意见。我想了半天,确实有这事啊,我错哪了?最后明白了,估计是对该主编的形容不对。所以,我郑重更正:那天我徒弟打记者之后,北京台去一主编,一小娘们儿,撅着小嘴要私了,让徒弟看病去。此前所说的关于该主编是大娘们和大嘴的话一律作废,统一更改为小娘们和小嘴。如果各位还觉得不对,麻烦告诉我哪不对,我再改。

    10、关于“不能跟中国人讲道理”的道歉:

    我一说了这句话,就有愤怒的公众质问我:你是哪国人?这一句话点醒我梦中人。咱是中国人啊,怎么能不讲这中国道理呢!看看前边9条,那一条不是充满着中国的道理呢?在此,我郑重地把那句话更正为:不能跟中国人讲外国道理。说明:外国道理,就是除了中国人之外的其他所有人讲的道理。

    11、关于“庸俗低俗媚俗”的道歉

    某TV,是比BTV还牛的TV,这么批评我了。这真是振聋发聩,值得我好好学习领会啊!但领会之后呢,觉得有点不理解。“庸俗”什么意思?庸就是常,庸俗就是像一般人一样俗。“低俗”呢?低,就是指连一般人都不如。“媚俗”呢?这个“媚”字不是形容词而是个动词,就是迎合的意思。也就是说,媚俗的人本来不俗,但是去迎合俗人。我知道我有问题,但我就不明白我这一个人怎么就能同时做到本来不俗、和一般人一样俗、比一般人还要俗。好比我知道我胖,但我怎么能同时做到不胖、和一般人一样胖、比一般人还要胖呢?我想这么牛的TV,那人员应该比KTV里边的有水平吧?怎么就出了这么难的一道题给我呢?后来我想明白了,错不在人家TV,错在我。不是人家说的不对,是我俗得不对。人那么大的TV,放着那么多拆人房子抢人地的大事不批评,连自己个一把火烧掉多少亿的事都顾不上批评,专门来批评我,我要不多俗几个项目,对得起人家的批评吗?一俗肯定不够啊,三俗那都只是个起步价!要是我一个人不够批,可以批别人啊!我要不认下来,还不得连累小沈阳、周立波他们一帮俗界弟兄啊?这事我得认,哪怕一个人没法分身,不是还有老婆孩子嘛!在此我郑重承认:我庸俗;我儿子是我生出来的,所以还不如我,他低俗;我老婆嫁给我了,这就是媚俗!

    12、关于“记者不如妓女”的道歉:

    差点忘了,这句话是最激起公粪的。当然,愤怒的人们有的没注意我的原话。在此我郑重声明,我的原话是“有时候,记者真不如妓女”。这话我说错了。特纠正如下:有时候,记者真如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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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9 18: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快讯:德云社被吊消许可证,稽查组进驻,对郭德纲打压升级

快讯:德云社被吊消许可证,稽查组进驻,对郭德纲打压升级

自由亚洲论坛  2010-08-09

相声演员郭德纲的经纪人、德云社副总经理王海披露,8月9日星期一晨,北京市文化局正式吊销德云社演出许可证,北京市税务局派出的稽查组同时进驻德云社。

王海称,郭德纲将尽快召开中外记者会,详细说明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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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10 13: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北京台记者被打完整视频 被他的“演技”折服(组图)

看北京台记者被打完整视频 被他的“演技”折服

天涯社区   2010-08-09

视频给出的真相―关于郭德纲事件:



沸沸扬扬的郭德纲弟子李鹤彪打人事件,似乎有升级的趋势。媒体一边倒的开始痛打落水狗,这个狗是谁呢?当然是“非主流相声演员郭德纲”了。现在北京电视台通过舆论、行政等手段,开始了全面的打压,中央的媒体也开始想当然的不点名批评,意料中的是,昨天,主流相声演员的代表,这些个春晚相声演员:姜昆、冯巩、李金斗等等等等,联名发表抵制三俗的声明,各方面势力真是遥相呼应。那么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呢?北京台放了一个6分钟的视频,情节有点驴唇不对马嘴,网上一段24分钟的视频和小区监控视频,发现如下问题:

1、在郭宅门口,保安提示不允许录像,但是挨揍周某质问“你说了算啊”?继续录像。

2、女记者象征性的叩门动作,没有得到里面的回应推门而入,算不算私闯民宅不好说,至少有失礼貌。

3、女记者说明来意后,李鹤彪和她说明,她们关于圈地的报道与事实不符,并且拿出了小区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或是协议之类的文件,李当时情绪稳定,很有礼貌。虽然有人会说物业公司的证明算什么呀,也不合法呀,但是住在小区的人都应该知道,装修之类的事情都需要物业的允许,吹牛比的人最好回自己小区和物业得瑟去。

4、看到物业的证明,记者明显有些举止失措,并且很愚蠢的问了一句“这算什么意思”。傻?逼呀,人家给你证据证明你们没有公证、客观的报道,你们已经违背了新闻工作者的良心。

5、视频此处直接到李鹤彪推搡那个傻?逼男记周某,中间应该有删节,否则不能解释平静的李突然大为愤怒的原因。说明一下,当时李是左手推搡对面的人,依照常理,用杂志包裹吊着的应该是右臂,比较诡异。

6、周某在小区保安们面前不断咆哮“他打我对不对,我是记者,这是不算完,我要报到台里”。

7、保安问他们“你们是怎么进入小区的?”注意:保安如此询问,说明这是个封闭小区,非业主是不能随意进入的,那么记者在没有正常手续的情况下进入,是有悖于小区安保的。对于保安的提问,记者只能回答是业主领进来的,看监控那么麻烦,何不如自己说呢?是不是从监控死角的狗洞钻进来的?是不是明知道肯定没被监控上,所以才如此嚣张?

8、警察和保安询问记者是否私闯民宅,记者只是回避主要问题,一再强调,我是记者,有记者证,有采访证,但是对于是否出示身份证明的问题,他居然大着嗓子说“我进门就说我是记者,我采访过他,他认识我”这就有点无赖了,你从前是记者,你一辈子就只能是记者啊,我还说我是你爹呢,可我也得两个证据不是?人家就当你是高档社区偷鞋的呢。时候派出所证明,周某只是北京台的工作人员,没有记者证。

9、警察来了以后,那个女记者还幽幽的和警察说,他们在统一口径,串供呢,惹得警察都嫌她啰嗦。可是她和那个挨打的自始至终重复“我们是记者,他打人不对,谁带我们进来你们看监控”,这个也是统一口径吧?能说点电视台不让放的吗?

10、在上警车前,李鹤彪和那个周某又冲突起来,原因不详,因为视频在这时又被删了。

11、从他们一进小区保安就提示不让录像,进人家门,李也警告他们不让录像,最后警车里,警察说“你再录人家就真砸你机器了啊”,可是录像自始至终就没停过。在不被人允许的情况下录像,并且剪接成6分钟左右,不知道是否侵犯隐私和伪证。

12、周某号称脑震荡和手臂脱臼,但是二十四分钟的录像里,这哥们战斗力十分之彪悍啊!那个女的还说,你不愿意接受采访可以拒绝,你不能打人呀?可是当时情形,人家能拒绝的了你吗?

13、那些个动辄支持此类记者的朋友们,你们可曾想过,对于圈地的报道,确实是记者歪曲事实了,郭德纲是名人,由此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虽然你们可以说正好给他炒作的机会,但是我想老郭绝不想如此!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老郭并不在现场,这是一次突发事?件,什么道义责任都扣在老郭头上,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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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10 13: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件事情报道后,相关媒体纷纷采访周某,周某的装扮是用一本杂志当做夹板吊着胳膊,扶墙呕吐半天只吐出一口痰。这样的“记者”连一点良知都没有,怎么让人相信?当初北京台索赔医疗费用等5万元。德云社李鹤彪公开道歉打人不对后,质疑赔偿金额。北京台声称没什么好怀疑的,他们有证据。后来派出所做出处罚决定“行政拘留7天,罚款200元”,北京台的证据呢?



这人是武警出身



不会做演员的记者不是个好武警----向@周广甫 (扶墙哥)同志学习!

被打记者周广甫曾是上海武警战士 昔日战友关心

惊现可笑的杂志,大家看这位记者绑他被打残的手的杂志,多么完美的炒作!



网友的智慧真是太给力了,不得不佩服

看过完整版的视频了,这个记者就是该打。这个周记者完全可以当选世界影帝了。

记者周广甫在上海武警总队特勤部队当战士的时候,曾接受过专业的格斗训练,在获知他被打的消息后,几位战友都感到很意外,因为以周广甫的身手,要制服李鹤彪这样的彪形大汉完全不在话下。周广甫在面对李鹤彪的拳头时,表现出了很强的职业素质,一直在保护摄像机,因为机器很沉,只得用两只胳膊夹着,所以他没法进行还手。

虽然在各种新闻记者当中,娱乐记者声誉最差,但是,从上述情况看,周广甫是一个非常敬业的记者,他并非很多人眼中的狗仔。他不是打不过李鹤彪,而是不屑于和李鹤彪一般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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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1 02: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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