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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及帮凶又在陷害无辜/岳华 李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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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0 23: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秦桧及帮凶又在陷害无辜/岳华 李明东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12月08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文 / 岳华 李明东
     追溯宋高宗绍兴年间,也就是公元1142年1月27日,南宋都城临安府大理寺风波亭,秦桧在风波亭将他的同事岳飞以“莫须有”罪名构陷迫害。当年,秦桧在没有任何有效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将他昔日的同事民族英雄岳飞陷入灭顶之灾,罪名为“莫须有”之“谋反”,正义凛然的岳飞留下了“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个悲愤大字,当晚被暗害于风波亭。风波亭外飘落的雪花为秦桧陷害忠良祸国殃民而悲鸣: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岳飞遇难,英年早逝,年仅39岁。
     秦桧陷害忠良,举国震惊。秦桧将岳飞之狱“令刑部镂板,遍牒诸路”,“天下闻者无不垂涕”。名将韩世忠等人正义凛然地与秦桧当面对质,秦桧闪烁其词:“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当即批驳:“‘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莫须有”,岳飞千古奇冤!秦桧千古罪人!双方矛盾焦点之一便是对国土的收复。据历史文献考证,岳飞坚持要入侵者“还我河山”,坚持要收复祖国山河,而秦桧恰恰只想息事宁人,力阻岳飞收复国土,但终归两者毕竟“道不同不合为谋”,尽管双方是同事关系,秦桧最终倚仗“官大一级压死人”悍然对岳飞举起了屠刀。岳飞错了吗?错不在岳飞。那为什么岳飞的一片爱国之心,却招来“莫须有”的罪名,一言以蔽之,见不得人的政治迫害。秦桧为了某种政治利益,非置岳飞于死地不可。 (博讯 boxun.com)

    时光荏苒,秦桧等罪人的铸像常年跪于岳飞之墓。人民以两幅对联作出正义的选择,这也是历史的选择,其一:“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镌刻在岳飞墓阙背面;其二:“人从宋后少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据传乃秦桧后人所书。
    自往今来,不陷害无辜,不出卖同事,不落井下石,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和做人的底线之一,也是一个人的志气和节操。唯独秦桧例外,例外的原因是秦桧与这堂堂正正的“人”字正好相反。《论语》言及“大节”、“大德”。大节,如载曾子的话:“可以讬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大德,如载子夏说:“大德不逾闲。”孟子言及“大丈夫”:“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不难看出,正人君子是有志气和节操的,犹如曾子言及“临大节而不可夺也”的君子,犹如孟子所言及“大丈夫”。
    “正邪自古同冰炭”,正言如是说。忆宋朝往事,秦桧陷害忠良,纵观今日中土,悲剧又在上演。
    据国际正义媒体证实,原人民日报人民论坛副主任、原时政记者邱明伟,在中国大陆内享受着部级单位提供的待遇,出入有专车,社会关系广,到地方去采访,会受高规格接待。2009年去香港公干期间参与7.1游行,从香港回报社后,被上司贾××以“参加示威游行罪名调查”,再被指控“私藏国家机密”......大好前途毁于“莫须有”之罪,遭构陷迫害而逼上梁山,此事件震惊中外。
    (参照: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http://zh.wikipedia.org/zh/%E4%B ... 6%97%A5%E6%8A%A5)
     (参照:参加 7. 1游行遭打压 人民日报记者逃港求政治庇护http://www1.hk.apple.nextmedia.c ... ;art_id=13110466)
    (参照: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赵岩刊文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 ... 0911111024.shtml)
    事件发生后,秦桧之流在网络上大放厥词,对明伟进行恶毒的无端攻击,其目的就是想以“莫须有”的秦桧手法摧毁进步人士追求民主的信心。秦桧之流暗地操纵不良人员在个人博客上恶意炒作,炮制歪曲事实的文字《记者?广告?》:“从邱明伟署名的报道可以看出,他确实是在做这样的软文工作.”更凭空捏造收钱故事:“因为尽管收了钱,还是被当成新闻发表了。”
    事实上,该博客文章所攻击的《陕西省扶风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纪实》(http://dangjian.people.com.cn/BI ... 是好欺负的。
    秦桧及其帮凶大肆诬蔑明伟,秦桧及其帮凶编造谎言称:“邱经考试进入人民日报人民论坛,职务为人民论坛副主任,污蔑称有‘劳动合同书’、‘经营目标责任书’、‘授权书’和‘委任状’在案,并称邱擅自到河北、辽宁等地采访,违反经营人员不得从事采访的规定”。
    事实是,所谓的“考试”是秦桧及其帮凶构陷的谎言,根本不存在考试,连时间、地点和见证人都没有,从何谈起,敢问秦桧之流是否有胆量让各方把一切证据都拿到阳光下来吗!据接受调查的一位副部级官员说,有官方文件记载,邱是2005年通过“特殊通道”进入人民日报社工作,并有当年的官方公函予以佐证。秦桧之流所捏造的‘劳动合同书’、‘经营目标责任书’、‘授权书’和‘委任状’等全是假的,都是秦桧之流诱逼邱在空白纸先签上字,以便秦桧之流根据政治需要在已签名却无实质内容的白纸上随意杜撰“莫须有”罪名,炮制出若干所谓的‘书’和所谓的‘状’,这些只不过是秦桧之流用来应付国际社会的老套路罢了。秦桧之流诬蔑说邱担任领导的时事政治部是负责广告发行,但是邱接受国际记者采访时坦坦荡荡表示:“该部门是负责采编组稿和其他政治课题及社会调研等,与秦桧所说正好相反,并欢迎国际社会一一核实,他愿意提供相关证人信息,更严正澄清说在人民日报工作期间确确实实没有做过任何广告发行,没收任何钱,那些刊物都是免费送给中央高级人员,欢迎国际社会向官方内部人士逐一查证,便可真相大白于天下”。秦桧之流杜撰的“邱擅自采访”之词,内部人士对此持相反说法,并打抱不平说,那请问河北省副省长写给邱明伟的亲笔信,怎么解释?高层对此都心知肚明,采访确实是职务行为。况且,据调查组证实,采编组稿本来就是邱的职务权责之一,葫芦岛等地的调查采访确实是职务行为,而且采访选题还是由报社某位领导亲自批准,并经采编讨论会特别通过的,且由社里一位重量级人物亲自坐镇指挥的公派揭黑调查采访部署,当时邱按照报社采编指令,由领导批准邱亲自带领其他两名记者,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亲赴葫芦岛进行实地调查采访,三位记者分别两次去葫芦岛执行采编任务,并业已向地方领导出示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一签发的记者证、人民日报签发的工作证、其他证件、公函和选题报告等文件,事实证明这是堂堂正正的揭黑调查的职务行为,就连这点秦桧之流都会采取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卸磨杀馿的做法。
    呜呼。
    这种“莫须有”的罪名,只会令还在岗位上披星戴月任劳任怨的其他记者编辑们胆颤心惊而兔死狐悲,甚至愈加绝望。当年年底前后,邱带队执行揭黑调查的监督对象,那位关系网通天的省人大代表已被革职查办并移送司法机关起诉,地方党委出于某种考虑,业已发出“党办公函”向人民日报照会了有关情况,还派了由党委宣传部长在内的四个人到人民日报社“研讨”此事,有监控录像、公函、录音和通信记录等在案可查证。并且地方党委四人小组到达人民日报社时,邱正在执行另外一个采访任务,接到报社“速回社里,接待葫市党委四人组,并做录音准备......”的指令,邱并没有抗拒报社指令,且于当天午后赶回报社及按照报社要求接待该小组,并做深入采访,云云。三位记者在实地采访的基础上扎扎实实写好的稿件,虽然被报社某领导鼓了自己的腰包后以“维护地方稳定”为由“拿下”,事情被搁置了下来,是啊,领导嘛,权大一级压死人,当初福州方面进贡的两百万RMB不也是进了领导的腰包。但值得安慰的是,后经国务院调查组亲自先后两次督办终获成功,第一次督办时地方复函至国务院搪塞说“问题已解决,群众很满意”,国务院获得情况不实的内参后,继续进行第二次督办,督办情况就是这样的。后来,因为另一篇内参的研讨需要,邱明伟在人民日报社办公区内部的“文贤居”内部靠左边的第一个大间请有关人员相聚,国务院人员谈起葫芦岛一案采取有效督办表示欣赏,邱亦表示高度认同。社里的几位高级人员亦有同感,各位遂举杯共勉,畅饮甚欢。葫芦岛市方面亦多次诚邀明伟等人去该市“走一走、看一看、多提宝贵意见”,以展示贵市在事件之后所取得的骄人政绩,明伟等人表示愿真诚相待,但由于纪律方面的要求及为了免遭误会,遂多次婉拒地方有关领导之邀请,此事有来往的通讯记录在案佐证。
    在这样的事实基础上,秦桧之流在明伟自香港回报社上班时,悍然一手遮天,采取构陷“莫须有”之骇人听闻罪名。明伟再次赴港后,秦桧之流居然抛弃基本事实,再次炮制“莫须有”罪名,在未经高层会议通过和调查委员会批准的前提下,先斩后奏,突击盗用人民日报社的名义擅自收买不良媒体发表《人民日报澄清邱明伟事件......》的污蔑言论。更甚的是,那位从香港回报社的明伟手中敲诈走以“万元”为单位的钱财的“有关工作人员”,就连自己名字都不敢签署,却躲在背后出卖昔日同事,把当初在总编室亲口作出的提拔明伟为副总编的承诺抛至太平洋,承诺变成纸上谈兵,抹杀明伟的工作成绩及断然侵吞明伟为提拔所“进贡”的银子。秦桧之流成了背后捅刀子的小人,其先斩后奏的不良企图,恶意抢夺舆论话语权,妄图逃避构陷无辜的罪责,并妖言惑众,通过诋毁明伟形象,妄图吞掉“贡银”再把无辜送入牢狱并杀一儆百,实为“莫须有”之辞。诬蔑说在网上搜不到明伟的文章,谁做了手脚?秦桧之流那些猫腻全国人民都明白,秦桧及其帮凶,故意跟脑残似的装煳涂,乃是小儿科般掩耳盗铃的鬼把戏,此地无银三百两,休矣。秦桧之流在网上疯狂删除文章的伎俩,无数的真相被抹去痕迹。正是:秦桧及其帮凶之心,昭然若揭。秦桧之流破坏网络新闻通讯已不是什么鲜为人知的秘密。更何况发表在“内参”上的文章,官员也只能是凭官衔之级别方才拥有阅读权限,这一点秦桧这种地道的“河南骗子”更是心知肚明,又何必装傻装天真。
    有关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叹息道:“政治这个东西,有时退而求全,进反而死的更快,岳飞、刘少奇、胡耀邦等例足以为证”。公众不应忘记,正是在政治挂帅思维下,中国的国家主席刘少奇在宪法之下惨遭迫害致死;推动社会改革的邓小平在三上三下的逆境中,也不得不写下万言“悔罪书”表示“认罪”。
    另有官场人士指出,明伟在职期间经上级批准去香港参加国际会议等活动后,惨遭上级以示威游行罪名和私藏国家机密构陷迫害而前途毁于一旦;更别说无数社会大众在政治挂帅的“顾大局”要求下,被赋予名目繁多的“莫须有”罪名而遭到整治的人治灾难;就是在信息时代的中国社会,在网络上发表不同看法的帖子也要遭到被删帖的“消灭”处理,更别说明伟以理性温和的方式参加香港7.1大游行,默默推动民主自由的实际行动所带来万料不及的“政治”厄运。
    明伟在中国大陆内享受着部级单位提供的待遇,出入有专车,社会关系广,到地方去采访,会受高规格接待。... 却惨遭秦桧之流陷害被迫外逃,给社里造成的损失无以言表...人民日报有良知的老干部看不惯秦桧陷害忠良,决心捍卫正义,强烈支持明伟对秦桧的污蔑展开有力的反击,采编组稿、政治课题及社会调研等均属明伟的合法职务行为,明伟在人民日报工作期间成绩突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秦桧陷害忠良的险恶居心昭然若揭,相关铁证足以证实明伟是无辜的,包括明伟在北京工作期间使用的专车牌照、调查组调取的有关录像、秦桧伙同身边的官员向刚从香港回社里上班的明伟索取钱财的证据、社领导对此事的会议纪要、办公电话单子、相关省长写的亲笔信和社里派明伟执行采访任务的详细经过及证明文件等,社会对这样的事情无法接受,人民日报有良知的老干部已下定决心,坚决支持调查组公布有关报告。“明伟一事,与社里无关,由秦桧负一切责任,请各方台鉴”,人民日报正义老干部表达了上述观点。
     秦桧之流诬蔑称明伟于2009年4月合同期满,并昧着良心谎称从2009年4月起人民日报的所有职员都没在见过邱本人。
     事实是,秦桧之流所诬蔑称“合同期满”是凭空捏造的“莫须有”罪名,明伟接受采访时证实他一直没有辞职,也不存在合同到期的问题,至今没有接到人民日报的停职通知书或开除通知书。“2009年4月起报社职员都没见过面”更是无视基本事实的弥天大谎,无非是秦桧怕暴露自己及其帮凶陷害无辜的罪恶,更惧怕明伟的正义行动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秦桧之流掩盖事实真相,无非是想降低此事的负面影响,因此知错再错陷害无辜,企图欲盖弥彰。但自由亚洲电台却用铁打的事实揭露了秦桧之流的丑恶嘴脸,在报道中揭露了秦桧之流自相矛盾的狡辩,明伟驳斥指09年7月28日他逃亡前曾与贾××见面,当时在他办公室更有录影带可证明。他要求贾××交出当日的录影带与他对质。他说:他对我的指控实在是太荒唐了,我可以明确告诉你,贾××指过去四个月没有见过我,这绝对不是事实,在我逃亡前,即7月28日那天贾××见过我,当天有录影带可作据,若不是他心中有鬼,就叫他公开当日的录影带罢。此后,心中有鬼的贾××理屈词穷,开始逃避问题。
     (参照: http://www.kanzhongguo.com/news/306784.html)
     另据官方内部透露,在逃港之前,一直住在人民日报为采编人员提供的住所的明伟,7月份仍然经常在人民日报的内部餐厅用餐,很多同事都在一起用餐,有录像可佐证,7月28日上午还在报社,内部的监控录像足够说明这一点。
     当然,这并非个案。有一起发生在中国平陆县的马超英冤狱事件,内参曾经作过报导,一位心系于民的正义官员其凄惨的境地,其冤比窦娥,令圈内人兔死狐悲,乃是彻骨的心寒。马超英多次到人民日报找明伟表等人求助,已是60多岁白髮苍苍的老人,当年执行官方的查案指令秉持正义带队查处贪污案件,却在残酷的官场内部伤得面目全非,成了政治的牺牲品,之后,常年累月背着一大袋证据资料去北京告状。这起发生在中国平陆县的事件,县委书记姚十保利用职权,弄虚作假,贪污农民1700万血汗钱 ,在官场步步高升。但当年负责带队调查此案的官员马超英,却惨遭牢狱之灾!
     (参照:马超英冤狱事件 令圈内人哀伤不已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09/12/200912011408.shtml)
    原《山西青年报》、原新华社记者高勤荣曾因揭露山西运城水利工程造假而招惹当权派人,后被构陷入狱,一位名震四方的打假英雄记者被莫名其妙地扣上“收受贿赂、诈骗和介绍卖淫”的罪名而入狱8年。
    (参照:揭露山西运城腐败丑闻的记者被判12年徒刑 http://news.sina.com.cn/c/169271.html)
    何以至此?原来,1998年5月27日,高勤荣在《人民日报读者来信内部版》上发表《山西省运城搞假渗灌浪费巨额资金》一文,揭露旱灾严重的山西省运城地方官员弄虚作假,耗资2.85亿人民币的所谓抗旱灌溉系统,实际上是场骗局。高勤荣说,经过实地调查,当地报纸所说的地方官员六个月内建造的6万多个蓄水池,既没有连接任何水源,也没有安装输水管道。高勤荣的报导,引起中央政府的重视,《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和《焦点访谈》等媒体纷纷跟进采访报导。但是,弄虚作假的山西地方官员,没有受到惩处,高勤荣却于1998年12月4日被刑事拘留,12月26日被正式逮捕。1999年8月13日,高勤荣因“收受贿赂、诈骗和介绍卖淫”的罪名被判处13年监禁,执行有期徒刑12年。运城市法院并以涉及“隐私”为由,拒绝公开审判此桉。判刑后,各界为他奔走鸣冤,包括李普夫妇、丁东和邢小群夫妇、戴煌、邵燕祥、大律师张思之、画家黄永厚等人;全国政协委员杨伟光、高占祥、魏明伦、张德勤、张契、潘霞、李前宽更联名提桉:……令人惊讶的是,这个事件本身没有任何下文,而揭露这个问题的记者却成了阶下囚,但搞虚假工程的有关领导干部却仍稳坐高位。杨伟光等指出“这是一起明显的打击报复、有罪推定,甚至是涉嫌栽赃罪名的恶性枉法冤桉”;2003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韩雅琴等人再次提桉,也杳无音讯。[7]国际组织记者无国界发表声明说,高勤荣为了履行记者职责付出“昂贵代价”。他调查毒害中国的腐败问题,却受到不公对待,遭判重刑。高勤荣被囚8年一直拒绝认罪,至少写了768封申诉信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全国人大、山西省高院等部门,仍然没有结果,这些部门更指没有收到过高勤荣的申诉信。高勤荣的妻子段毛英也先后请求中国国家主席、总理、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地方和中央报纸予以关注,但均被拒绝。2006年12月7日,高勤荣在服刑8年后获减刑提前释放。高勤荣说:“曾经都是没想过那么多,谁知有这些后果。现在即便再给我一次机会,而且即使是能够再一次战胜那些腐败,我肯定也不会斗了,我要对自己的家人负责。”]获释后,他一直希望重操旧业,但是很多单位听说他的背景都不敢聘用他,因此他失业在家,而且妻子也患有重病,家中生活非常窘迫。2007年,高勤荣获保护记者委员会颁发国际新闻自由奖。保护记者委员会表示“高勤荣的报导非常出色,但是,他非但没有受到应有的奖励,反而坐了8年牢。”不过中国政府拒绝给高勤荣颁发护照,使他不能来亲自参加授奖仪式。
    (参照: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http://zh.wikipedia.org/zh/%E9%AB%98%E5%8B%A4%E8%8D%A3)
     我们身为炎黄子孙,当然不能容忍秦桧及其帮凶继续为非作歹。总觉得:在如今这个世界“熔炉”里,秦桧所有的弱点都暴露出来了。除了在具体事件之外,最重要的是秦桧的罪恶本性。一向陷害无辜的秦桧可能更邪恶,那些违背真理而随意构陷无辜的秦桧及帮凶,可能也在自私地逃避这个世界,在一个不该当刽子手的关头,偏偏有意无意成为刽子手。如今的中土是一片“乱象横生”的丛林,如果稍有懈怠,自由必遭“莫须有”的命运,在秦桧横行的今日中土,这是一个颇为令人忧心的现象。这种现象所代表的是一个大问题。现世纪中国的命途多舛,秦桧当道已经使得不少正义者陷入灭顶之灾——有的人在牢里,有的人被流放——近年来中土的秦桧狂潮更使得这种现象变本加厉,正义与邪恶的博弈,也更加深了两者的“冰”和“炭”之间的“不容”。老一代的英雄岳飞命丧风波亭;原人民日报人民论坛副主任、原时政记者邱明伟先生被逼上梁山,大好前途就此搁浅;遵照当局指令亲自领衔调查组执行公务的马超英,如包拯般正义,奉命查案,反被投入冤狱;揭露地方官僚搞假灌溉工程的原山西青年报、原新华社记者高勤荣先生遭构陷诱捕,陪伴他的是8年冤狱之灾。类似秦桧手法的事件绝不仅仅限于上述,秦桧之流编织种种“莫须有”罪名,利用非法手段陷害无辜,秦桧之流通过陷害进步人士,也必然导致人民深受其害,以上所述的多个例子已是天下人都知道的悲惨遭遇,令人无不悲凉。秦桧为什么会胆大妄为到这种地步?而且,把权力当武器陷害无辜进步人士,这是人民所最痛恨的,而秦桧及其帮凶却乐于此道,祸国殃民,此乃民族之不幸。
    在此,奉劝秦桧之流,悬崖勒马回头是岸,浪子回头金不换,若不改邪归正,只会自绝于国家和人民。秦桧之流在官场上陷害无辜累累,理应洗心革面,重新做一个正义的中国人,莫再构陷无辜,以民族进步为正事,此乃正道。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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