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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20:5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21日电邓小平曾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消灭剥削。”中共十六大在修改《中国共产党章程》时,删掉了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也不再复述它,对此应该如何理解?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副主任、教授、博导,中国马哲史学会邓小平理论研究会副会长董德刚,为本周《瞭望》新闻周刊撰写的文章中解释了这一问题。
文章指出,首先,我们要看到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断的历史局限性。
第一,多年来,我们对什么是“剥削”并没有真正搞清楚。直到今天,不少人囿于传统观念,往往还是简单化地认为,私营经济存在剥削,投资回报都是剥削,等价交换掩盖剥削。这同我们现阶段要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鼓励国内外投资、实行等价交换的市场经济规则是完全背道而驰的。而且,即便目前存在剥削(具体认定尚需要深入的科学研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也是“限制”而不是“消灭”的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考虑,不宜在现阶段党的指导理论中再谈“消灭剥削”。
第二,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基本未超出经济领域。经济是根本和基础,但毕竟不是社会生活的全部内容。现在,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发展问题突出起来,人自身的全面发展问题也凸显出来,需要新的理论说明和指导。
第三,社会主义实践的时间还很短,世界社会主义的力量还很弱小,现在要对社会主义本质作出科学概括尚缺少实践基础。
(董德刚)
这就叫:人嘴两层皮,咋说咋有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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